从会稽向咸阳的路上,到处都是乱兵。
战斗已经毁了坚实的道路,骑马已经无法通过道路,郝任于是乔装打扮混入军队,跟着军队向咸阳开始缓缓移动。
秦皇已死,秦国已经没有了震慑六国的余威。趁着乱世,每一个有野心的人都想要趁机分一杯羹,或封疆裂土,或称王称霸。
郝任混进的这支军队,只是一支杂兵,比不了项羽的江东子弟兵,也比不了章邯的大秦铁骑。光是前进的路上,就已经和其他军队火并数次。郝任虽然混迹其中,但能少杀人就少杀人,就像最奸诈的老兵油子一样,混日子。
“嘿,你小子,居然也到了这里。”也不知道军队之间兼并多少次,突然有一天,一个穿着黑色紧衣中年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嘿嘿笑道。
郝任盯着对方面孔瞧了许久,才想起,那是在会稽郡外第一次火并时候,见过的一个军官。
他笑了笑,没有说话,低拉着头,手中握着一根长枪,随着军队缓慢移动。只不过那黑衣汉子是自来熟,直接靠到他身边,道:“魏王兵败了,幸好我们逃出来了,否则秦国将军章邯,那可是杀人魔王,据说,那一次战斗死在城下的人都能够填平护城河了。”
郝任只是默默听着,想了很久,才想起,所谓的魏王其实是魏咎。
对方一直在滔滔不绝地讲关于战斗当中的事情,他有些不耐听,随手在对方身上拍了拍,点了其哑穴。黑衣汉子吱吱呀呀地说不出来,急的满头大汗,脸色通红。
整整一夜,郝任都觉得安静了许多。等到第二天,乱军走到了来到了一座县城,所有顿时欣喜若狂。
这些人都是败军之兵,没有什么纪律约束,各个都如同豺狼虎豹,每经过一座村庄时候,都会将村庄里面男女老少屠尽,将里面粮食强光,然后接着向下一个目的地游走。
逐渐的,这股乱军里面出现了领头羊,而乱军的阵势也越来越大。将混迹进来的流民算在里面,这股乱军的人数已经超过十万。
当人越来越多时候,乱军也越发不好养了,将领只能将遇城屠城的政策继续执行下去。
这个时候,在他们面前的县城墙高二十丈,一看就是一座大城。
大城里面才会藏有粮食,粮食对这些乱军来说比亲儿子都重要。乱军首领下达了围城的命令,并许诺,撑破之后,城内之人任士兵为所欲为。得到将领的允许,乱兵开始急躁躁地围城。
郝任只是在乱军当中混日子,自然不可能跟乱军一样围城,便用了法术向军队后面移动。
等他到了军队边缘时候,见到不久前见过的那个黑衣汉子也竟然在这里。只不过,他此时的状态比原先要糟上许多。原本身上的光鲜黑色紧衣已经不见了,变成了脏乱的麻衣,腿也受了伤,上面溃烂了很大一片,显然已经感染了。
他见到郝任,叹了口气,道:“我看样子是活不成了,你如果有机会,将这块玉佩带到咸阳,咸阳外面有一条河,叫灞河,河上有一座桥,桥边有一颗柳树,你把它埋在那里面。”
他的手已经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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