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中午,鸟鸣渐稀,骄阳更烈,凌仙和小剑都有了饥肠辘辘的感觉。小剑打开背包,铺上一块家里出租用的餐布,把那些零食都挑了出来,摆地琳琅满目。凌仙一声惊呼。凌仙虽是城里人,但母亲下岗,一家人的吃喝拉撒还有自己的学杂费,全靠父亲一人的工资养活,因此日子是捉襟见肘的紧巴。
小剑虽说住在农村,其实严格说起来是城郊,是有着土地的城镇户,爸爸在镇里上班,母亲在家搞出租、养殖业务,那小日子不是寻常城里人可比。小剑以前认为城里全是商店街市,住人的地方都是村庄,城里人和乡下人的区别就是离商店街市远近不同的一个称呼而已,购买商品又不会因你住得近就便宜。有钱才是硬道理,小剑明白地早。
凌仙矜持地喝了几口饮料后,就放开了手脚。她左手拿着鸡腿,右手握着巧克力,一手传统一手时尚地吃得不亦乐乎。小剑看凌仙吃得高兴,胆气粗壮起来。他放下手中的饮料,从背包内袋里找出那份凝聚自己一周心血的情书。
凌仙很不中意大块朵颐时被人打断,不过吃人的手短,她下了好大的劲才把鸡腿放了下来。擦了擦手后,凌仙接过小剑递过来的情书,看了起来。小剑见凌仙当着他的面就打开了情书,面子上颇觉过不去,又想快点知道凌仙的态度,就低着头害自己的羞不去打扰她。凌仙刚看时还有些不耐烦的情绪,看着看着就忍不住“哇、哇”地惊呼起来,半晌她问“这个,是你写的?”“是啊。”小剑颇为腼腆地承认。他心里想,凌仙怎么没有撕情书?
“可你的语文?”
“那是我不想学。”
“不想学?”凌仙笑了“天为什么这么黑?”
“你答应吗?”小剑不想在学习上纠缠。
“什么?”凌仙一时反应不过来。
“情书。”小剑指了指凌仙的手,“做我的女朋友。”
“不。”凌仙态度很坚决,“我们不能早恋。”
“真的?”这在小剑的意料之中。
“真的。老师说的,我们先要学习。都我们都考上大学了才可以。”凌仙斩钉截铁。
“哦,那先吃东西,我饿得不行。”小剑说着掰了个鸡翅膀塞进自己嘴里。考大学还不如养猪现实点,就你那成绩比我也好不到哪去,就差个三十几名而已,小剑心里对凌仙的说法很是不屑。凌仙看着隐隐有些奇怪,他怎么一点不伤心?但美食的诱惑,容不得她多想。
两人都在长身体的时候,小剑若是雨后春笋的话,那凌仙则是见风就长,因此当小剑已感到肚子撑胀难受时,凌仙刚吃了五分饱。小剑吃饱了饭有了力气,心想爱情要锲而不舍,受挫几下才能显得真诚。他又问凌仙:“做我的女朋友吧。”
“不行。”凌仙吃着果冻,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真的不行?”小剑被拒绝了两次,心思又往“一辈子守一个人”上靠了。被拒绝,他没有灰气丧气,反而有正中下怀的欣喜。欣喜归欣喜,程序还是要走一下的。
“真的。”凌仙又抱着烧鸡在啃。
“一点可能也没有?”
“没有。”
小剑得到确定的答案后,放了心。他转脸看着北面绿阴掩映下的县城。
“那,我?”凌仙见小剑不再瞅向自己,惴惴地问“还能吃吗?”
“啊?吃,吃,都吃了,别浪费。”小剑觉得凌仙心里把自己看成了一个小气人,忙表现他的大方。
凌仙吃了一会,好象心有愧疚,她小声地对小剑说,“你可以吻我。”
小剑听了笑了笑没有说话。对他来说,还有什么能比和朋友们在一起,而不是整天陪着一个女孩子好呢?他既没有逃避男人的责任,也不会丢失朋友的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