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邹世杰对天起誓,这辈子,我只娶林依典一人。”稚嫩的童声响起,男孩一本正经地对身边的女孩说道。
旁边的女孩早已笑作一团:“笨蛋,发誓不是举中指啦!”
“那你愿意嘛?”男孩被纠正了姿势,一脸认真地看着女孩。
“一言为定。”女孩甜甜地应着,眼睛亮亮的。
男孩从怀里掏出一把捡来的花瓣,往女孩头上抛,边抛边笑着:“我有媳妇咯,我有媳妇咯,嘿嘿。”
——
自那日过后,邹世杰每天都会来林依典这里坐坐。
刚开始是拿最好的药膏替她脸上消肿,后来便送来一些成亲用的东西,让林依典挑选。
林依典总是闭着眼睛,爱搭不理。
邹世杰也不在意,总在她旁边自说自话。
林依典也全当听催眠有声书,说的不过都是些烂俗的情情爱爱。
因为人的回忆总有利己性,所以林依典也不知道邹世杰的话几分真,几分假,权当是个蚊子苍蝇,给屋里添点热闹。
“等闲变却故人心,帮主何必那么执着。”
“从始至终,变的只有你,依依。我一直是那个守约的人。”
也是,邹世杰当初只是许下了婚约,并没有发誓一心一意。
林依典苦笑,真是为书里先前的自己不值。
大婚的日子转眼就到了,用大这个形容词倒不准确,邹世杰虽然给她准备了精致的衣服首饰,却没有给予相应的规模。
许是对林依典心存鄙夷,所以婚礼也没操办得太过张扬,反倒看起来像一场家宴。
邹世杰早就父母双亡,所以只请了几个在玄宇帮的兄弟。
林依典娘家也没什么人,邹世杰找了个曾经伺候过林依典的丫鬟,作为陪嫁。
林依典的屋里红绸高挂,喜字张贴,一派喜气洋洋。
可她脸上却未见丝毫欢愉之色。
按照习俗,成亲前一天不可见夫家之人,所以林依典身边只有她的丫鬟陪着。
这丫鬟名唤银香,梳着双垂髻,发尾串了红绳,又挂了铃铛,走起路来叮铃叮铃地响。
倒是给这间沉闷的屋子带来了些生气和活力。
林依典感到很emo,她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别人穿书都有金手指,轮到自己如同屁股纸,被人蹂躏来蹂躏去的,离屎(死)莫名得近。
要是搁以前,她肯定会深夜打开网抑云,痛痛快快地哭上一场。
人本身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这是大作家余华讲的道理。
可她却觉得,生活一点指望也没有,生命诚可贵,若为自由故,那是可以抛。
比起一辈子都关在这里看着邹世杰和傅吟雪的丑恶嘴脸,时不时挨几下打,受一连串精神攻击,她还是更宁愿结束这一切。
邹世杰给她下了软骨散,令她几乎丧失了行动能力,成了一个废人。
她整天做的就是躺在床上看帐顶的喜庆团花,艳红的颜色刺得脑袋直发晕。
有的时候她倒是想和银香聊聊之前的事,可小丫头总是瘪着嘴,沉默不言,她也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将死之人,还是安安静静的好,有些事情,不知道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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