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打着他的头,安慰他。
这样就出现了一副让林冲忍俊不禁的画面,只见奥巴马的脑袋被火狐老奶奶强按在胸前,奥巴马一脸的不自在,却无法挣脱。
好一会儿,火狐奶奶才发泄完她的爱心,于是继续问道:
“小奥巴马,你是想来这里避难吗?你带来的这位是哪个部落的?”
“是啊,奶奶,我想在你们这里暂住一段时间,外面现在实在太恐怖了,和地狱一样可怕。这位是我的兄弟,他救过我的命,所以我就带他一起来了。”
奥巴马半真半假地胡诌。原本他还没找到借口和理由,见火狐奶奶这么问,自然顺杆子往上爬。
不管怎么样,先住下来,不难打探到那些车队的下落。
雄风并不知道后面有人在追赶他们,他只是按照自已的节奏,催着队伍快速前行。
进入原始森林后,出乎车队里所有人的意料,雄风并不是往部落所在地赶路,而是由他带着,走一条他们此前从未走过的路。
这一条路,林木茂密,比部队里的人出去狩猎时走过的所有路都不好走,但是还好翼马身强体壮,又具有智商,所以在部落里的人砍树开路之下,它们显得还是很轻松。
中午休息时,雄风也不叫大家升火做饭,而是拿出一些平时腌制的肉干,分给大家当做午饭。
虽然路不好走,但在雄风紧赶慢赶之下,还是保持了一定的速度。而林冲他们由于是往部落方向走的,所以逐渐和他们的距离越来越大,自然无法感应到他们的气息。
傍晚时分,雄风部队里的人终于走到了目的地。雄风要他们在原地宿营,由自已带着翼马将货运到对方手里。
部落里的人只知道这一次行动对自已的部落生存很重要,但具体是如何重要并不清楚,但自从雄风亮出他的激光武器后,大家都眼中一亮,心道:如果有这种武器,以后在森林里狩猎成功的机率就大大增加了,而且可以捕猎一些更加大型的野兽,拥有那种削铁如泥的白光,根本不用怕杀不死它们。
雄风承诺说,只要配合他这次行动,那么今后部落里的成年男人都可以拥有一把这样的武器。
拥有一把杀伤力无比的武器,这自然是对部落里猎人最大的诱惑,再说,雄风在部落里也是除了族长之外地位最高的人,对于雄风平时的表现,大家有目共睹,深信他是个讲信用的人,于是,大家同意配合雄风的行动。
眼看着雄风去交货,想到即将到手的武器,部落里的人席地而坐,面带喜悦,纷纷开心地交谈着,忘记了几天里餐风露宿的辛苦。
雄风实则是在翼马的带领下往记忆中圆球的方向走去,有好几年没来这里的,原始森林里快速生长的植物很容易就改变过去记忆中留存的地形地貌。如果不是翼马带着,他可能就在这一带迷路了。
翼马依靠的是植入脑中的与主人相联系的定位系统,就算再过一千年不来,也不会在这里迷路。虽然叫部落里的人在原地休整,此举让部落里的人印象中认为离交货的地点不远,但实际上,翼马带着雄风又足足走了有十来公里,因此,就算部落里的人要找到他们,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当那熟悉的白球出现在眼前,雄风忍不住擦了一下头上的冷汗,他心里对这个白球里的一切充满了畏惧之意。虽然害怕,但却不敢违抗,只能硬着头皮,往那开裂的缝隙走去。
林冲在部落驻扎区再次努力用精神力的极限往四周探查,但仍然是没有发现车队的蛛丝马迹。
“你问问火狐奶奶部落里的男人都哪里去了。”林冲吩咐奥巴马。
“他们去给主人送一件重要的东西。”奥巴马对林冲翻译道。
林冲皱了下眉头,“主人”,这词对原始部落的人来说,真算是一个新鲜的称呼。
“她说,主人送给他们翼马,让雄风变得强壮,还送给雄风太阳神的礼物__神秘、威力无比的光束,所以主人说什么,他们就怎么做。”
原来那个印地安人的激光武器是“主人”送的。看来,去抢吕洞宾的雕像也是“主人”要求的。这个“主人”和吕洞宾有什么纠葛?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派一群原始人去抢吕洞宾的雕像呢?
“主人”竟然还有强大的激光武器,这是林冲穿越之前也比较罕见的武器,听说还只处于机构的研究实验状态。
这个“主人”的来历实在可疑,林冲打定主意要去会会这个“主人”。
“你问她,主人住在哪里?可以去拜访他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