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是不可以接近的。目前为止,只有雄风可以接近主人。主人的恩惠都是由雄风来传达。”
奥巴马忠实地翻译着,不过林冲还是听得很不爽,早知道会跑那么远,就应该叫吕洞宾为自已装一个自动语言翻译器。现在还要让奥巴马来翻译,隔着一层总是不方便。难保哪句翻译漏错了,就失去了重要线索。
“不过,火狐奶奶说她的孙子知道他们去的方向,因为以前他曾经因为好奇偷偷跟过雄风大人去那里。”
奥巴马在火狐叽哩咕噜地说了一通之后,突然又对林冲说。
“那还不叫她孙子带我们去。”林冲赶紧对奥巴马说。
随着火狐奶奶高亢的尖叫声在棚屋区外响起,一时之间,似乎整个部落定居点里都是她的声音。
林冲和奥巴马被惊到了,没想到这位已经干枯得象木乃伊的老奶奶竟然有这么大的声浪能量。被她这么一叫,定居点的居民想不听到都不行了。
不一会儿,只见一位半大的小子“登登登”地从西边一处妇女聚集区冒了出来。直接跑到了林冲他们面前,一看多了两个陌生人,不由地狐疑地望着老太太。
“这就是她的孙子豪猪,叫他带你们去主人那里。”
原来火狐奶奶这么吆喝是在叫她的孙子回来,如果林冲不是知道奥巴马和火狐奶奶是老熟人,没准就在她发出第一声时,就卡住她的脖子了。
火狐奶奶显然不把林冲很看重的带路当一回事,就好象在华夏国深山的农村里,问一位八十岁的老奶奶,张家某人住在哪,老奶奶说我腿脚不灵便,让我孙子带你们去吧,就是这么热情简单。这反而让林冲感觉到一股淳朴的美好,他心想,不管怎么样,就为了这个老奶奶,也尽量不要和部落里的男人起冲突。
豪猪差不多只有14.5岁,他和部落里的人一样,也赤裸着上身,脸上还没有涂上油彩,因此可以看到他清秀的脸蛋上一双机灵的眼睛在滴溜溜地转,看上去十分机灵。刚才显然是在妇女聚集区里讨了个好,脸上也带着掩不住的喜色。
林冲看到豪猪的第二眼时,心内一动,暗道:混血的孩子果然比较聪明哈!远缘血亲的理论不是盖的!
豪猪的皮肤颜色并不象纯綷的印地安人那样是土黄色的,而是一种黄与黑揉合说不清道不明的暖昩棕色。想起奥巴马祖父那一场春事,林冲忍不住在心内猥琐地笑了一下。
火狐奶奶的热情不是没有道理的。
“正好他的父亲也去主人那里了,能带我们去他很高兴。”奥巴马这么对林冲翻译道。
“那就好,叫他现在就带我们走吧。”
奥巴马和豪猪似乎很投缘,两个人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个没停,林冲虽然听不懂,但大约也能从他们的身体语言里看出来,奥巴马和豪猪在交流彼此世界的事。
一个在说外面的丧尸如何恐怖,一个充满了好奇,颇不以为然,吹牛说沼泽里的鳄鱼都能对付了,还怕你丧尸牛大了?
两个小年轻吵吵嚷嚷,行路倒也不觉得难过。正所谓旁观者清,林冲心里倒是暗道:血脉的联系果然不是一般关系能比拟的,就算不曾相见,也依然有某种亲切。
豪猪更是自小在原始森林里长大的,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不过,在离开部落聚集区大约一个小时后,森林里的道路变得难走了,由于树木遮天蔽日,这里的光线虽然没有伸手不见五指那么夸张,但想要看清脚下的路却有点难度。当然,这是对奥巴马一个人而言,豪猪和林冲一个是熟悉情况,一个是有超常的视力,因此此间行路自然不在话下。
奥巴马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突然觉得脚下一麻,他随手抬起脚一抹,手上一股滑溜溜、腻歪歪的感觉,他抬起手凑到眼前一看,只见一手的鲜血,他吓得尖叫起来。
林冲按住他的手一看,不由笑起来:
“你小子血脉旺盛,招蚂蟥了。”
听说是蚂蟥,奥巴马这才止住尖叫,不过,随即看看光裸的脚踝,他忍不住又要尖叫起来,原来这脚踝上竟密密麻麻地吸满了蚂蟥。他吓得又要两手乱拍。
豪猪把他制止住了,道:“你用手拍,蚂蟥的吸盘留在你身体里,过后会肿痛的。只能用烟熏。”
原来奥巴马是光着脚板穿的旅游鞋,因此脚踝部份的皮肤是光裸的。而林冲的传统穿法是半统的军靴,皮肤并没有暴露在外面,因此没有遭受和奥巴马一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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