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端着两盘素菜走进客厅,年纪和白珊珊相当,穿着灰扑扑的衣服,长相倒是端正,但是因为黝黑的皮肤而不显得出彩。
“泥巴,回来吃饭了!”
女人站在门口大喊道,声音整座村都能听见。
“知道了!”远远的有孩子的声音传过来。
大山笑呵呵地介绍:“这是我媳妇儿。”
沈飞礼貌性地朝她点了下头。
女人将菜摆在桌上,大大方方地招呼道:“你们先吃吧,那位妹妹呢?听说醒了,能起来吃饭吗?”
沈飞道:“我去叫她。”
不等沈飞走进屋,白珊珊已经抱着孩子出来了。
同样是灰不溜秋的麻布衣裳,白珊珊穿起来却身段婀娜,玲珑有致。白皙的皮肤在深色的布料中显得更加细腻,苍白的脸即使满脸病容,也非常的美。
大山和大山媳妇都看呆了,山里头可见不到这样精细的女人。
就算底子好,天天在太阳下干活,是留不出如此雪白的肌肤的。
沈飞看了眼白珊珊的脸色,悄悄舒了口气。
“看来是好多了,孩子给我抱,你去吃饭吧。”沈飞朝孩子伸出了手。
白珊珊避开了他的手,用手指了指小沥川的屁股。
沈飞顿时尴尬,朝大山一家人看去。
大山媳妇儿走过来问道:“已经拉了吗?我去烧水给孩子洗洗。”
白珊珊摇摇头。
大山媳妇儿明悟:“你找茅房是吧?就在屋后头,你绕过去就是。”
白珊珊朝她投去了一枚感激的眼神,抱着孩子去了。
沈飞没有跟来,一点也不怕白珊珊逃跑。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只身在外面,可比跟着沈飞危险得多。即使是一个风俗淳朴的山村,对女人来说都是危险的。
村里多得是讨不找媳妇儿的男人,遇到流浪的孤儿寡母,会放走才怪,更何况是白珊珊这种大美人。他们可不会介意女人嫁过人,有过一个孩子。
好一点的帮忙养大那个孩子,坏一点的直接把孩子送人,直接丢了也不奇怪。
白珊珊也不敢冒险,带孩子上了茅房,就乖乖地回来了。
桌上的菜很朴素简单,沈飞担心白珊珊不吃,夹了一筷子青菜放在她碗里。
白珊珊倒是不挑食,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扒饭吃。
“小兄弟,我看你媳妇儿有一支可以写字的银棍子,那个叫啥呀?”老太太太好奇了,找哑巴问不出来,便问沈飞。
白珊珊心里一个咯噔,扒饭扒得飞快。
沈飞意味深长地看了白珊珊一眼,道:“那是我媳妇儿自个儿做的,没名字。”
白珊珊的那支笔,沈飞是见过的,但很少见她用,他也就没注意搜身。
没想到老板娘的那支笔也待在身上,还好村里人不识字,不然就要走漏风声了。
“我见着新鲜,还想叫儿子去买一支,不会写字,拿来画刺绣的图纸也好呀,原来是自己做的啊。”老太太满俩遗憾。
吃完饭,白珊珊精神很好,沈飞便向大山一家人告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