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奴,已经死了。死在了墨梅剑之下。
雪奴死的时候,虽然饱受痛苦,但是死的很安详。他最终如愿,死在了墨梅剑之下,灵魂终生守候着墨梅,不离不弃。
谁也不知道雪奴的过去,谁也不知道雪奴的名字。他在王府,在江湖上,就只有一个名字,那就是十一号。
多年前,年仅五岁的雪奴经历了昆仑一族灭族的伤害,而辗转来到了晋王府,成为了晋王贴身饲养的第十一名奴隶。从此,开始了忘却记忆,却又暗自寻找墨梅剑的历程。
昆仑族,上古神族。自从盘古开天辟地的鸿蒙之初,昆仑族人便生活在昆仑山深处,守护着墨梅剑。世代相传,只为等到墨梅剑的主人,然后将墨梅剑传承给他,完成昆仑一族的使命。
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昆仑一族本是安详的农宅、小院被突如其来的黑衣人入境。这些黑衣人不顾老弱妇孺或者是手无傅鸡之力的病残,挥剑便刺进所有人的心脏。一个活口都不留,一夜之间,安逸而又清静的昆仑一族几乎被全部消灭。
唯有事发之初,昆仑山墨梅剑的剑奴黑郎和昆仑族族长的女儿白媚暗生情愫,二人携带者墨梅剑偷偷逃离昆仑山。途中遭遇冲冲阻拦,而身受重伤,最终为梅七公所救。黑郎和白媚自知无力保护墨梅,而将墨梅交给了梅七公保护。并且嘱咐梅七公遇到墨梅的主人以后,将剑赠予之。
黑郎和白媚与梅七公告别后,来到了乡间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却还是逃不过灭昆仑族的黑衣人的追截。黑郎和黑衣人大战数百回合,身受重伤,从此与白媚消失在江湖之中......
而雪奴正是黑狼和白媚的儿子。
黑郎和白媚有了孩子以后,因为思念昆仑山的雪,而给孩子起名为雪奴。将昆仑山所有的故事都告诉了雪奴,同时也要雪奴继承剑奴,终生守候着墨梅。黑郎和白媚并没有告知雪奴墨梅剑的去处,他们认为,雪奴知道的越少,也就越安全。
那年,黑郎白媚消失,年仅五岁的雪奴几经流转进入了晋王府,做了晋王的第十一名奴隶。雪奴虽然年幼,却天资聪颖,晋王更是对雪奴疼爱有加。聘请名师,传授雪奴武术。雪奴本来是要学剑的。但想到剑虽然兵器之王,却无法迅速杀死对方,而选择了金双锏。
金双锏是当年唐朝开国大将秦琼的成名武器。雪奴就是因为崇拜秦琼,而休息金双锏。在金双锏名师秦羽的辛勤指导下,十一岁的时候,雪奴便凭借金双锏远走大漠,杀死了当年臭名昭著的大漠飞鹰——白斩鱼。从此,在江湖上名声大噪!但没有人知道他叫雪奴,只知道他是十一号。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一路而上,熊惆远远地就听到有人在高声朗诵着李白的《将进酒》。随着越走越近,声音也越来越大。不一会儿踏进了穿岩诗林的一刹那,熊惆看到山壁间的巨石之上,一名身着白衣的书生,拿着书卷一字一字地朗诵着诗歌。
“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使人听此凋朱颜,连峰去天不盈尺,枯松倒挂倚绝壁,飞湍瀑流争喧豗,砯崖转石万壑雷,其险也若此。嗟尔远道之人,胡为乎来哉,剑阁峥嵘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此时,这名白衣书生已经一字一字地朗诵着李白的《蜀道难》了。熊惆嘴角微抿,也不愿意去和白衣书生答话。按照龙四所绘的图纸,药王谷坐落在衡山的蜀王谷内。如今已经到了穿岩诗林,离蜀王谷不过数里之遥。熊惆不想再做耽搁。
“兄台,能否留下来借口水喝——”那名白衣书生见到熊惆不闻不顾后,不禁高喊道。
熊惆知道白衣书生是在叫自己,本来打算当做没有听到。但是想到衡山自古便是名山,一定有很多的能人隐士,也不便不答。而且若是故作听不到,而径直往前走的话,白衣书生能在绝壁之上朗诵诗文,定不是常人。熊惆也不想旁生枝节。
熊惆道:“身上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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