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梓珺认识,细算起来到有十年之久了。时间过得可真快,这是他绝难料想到的,更料想不到的是,他居然和梓珺有七年未见了。曾经他们以为今生遇到后,便再也不会分开。有一次,两人在细雨蒙蒙中,沿着西湖的堤岸走着,断桥的两岸,桃红柳绿,在春雨中更显得朦胧袅娜,梓珺手里擎着白底红花的纺绸伞,偏过脸来问一梵:“你说我们会不会有一天也想许仙和白娘子一般,有命无运,各自天涯?”她眨巴着眼睛,活脱脱可爱得像个顽皮的小孩。一梵道:“如果真不能与你朝夕相伴,我宁愿被压在雷峰塔下,天天为你祈福祷告。”如今想起来,一梵不禁冷冷地一笑,在皮笑肉不笑的底下,是一个孤寂的魂灵和自嘲的愚昧。
最初,一梵是经由诺兰同梓珺相识的。一梵同诺兰打小是同学,又来到了同一座城市的学校念书,似乎天意在撮合他们,他们的父母也觉得两人既然这么有缘分,又同是江阴人,索性给他们订一头亲,省得将来找到不如意的,不得安生。
两个人抵死相抗,他们的理由也很简单,现在谈论婚事尚早。“不早了,”诺兰母亲道,“总比你以后遇人不淑强。”
诺兰也觉得一梵人不错,身量颀长,外形倜傥,可是她也羞于提及此事,单是摇摇手,作罢了。可是两人的关系却是更加进了一层。一梵对此前的诺兰,并不甚留心,诺兰总是一袭蓝白相间的校服,梳着马尾辫,不施脂粉,进入大学后,却仿佛换了一个人,穿着时髦,眼线眉毛一修整,再加上烫了头发,放佛从淘米洗菜的村姑变成了都市摩登新女性。
周末之时,一梵总喜欢到诺兰的宿舍楼下,诺兰在的话,他也毫不避讳,在宿舍里一坐就是半天功夫,倘若诺兰不再,他就在宿舍楼前的草坪上溜达来溜达去,消去多余的光阴。两人一来二去多了,难免会有人说闲话。
那天周六下午,天气晴好,一梵又在诺兰的宿舍楼前瞎溜达,远远地瞧见诺兰和一个女伴走了过来,手里拎着大包小包的购物袋,一梵走上前去道:“又买了这许多东西。”
他的眼睛并不观瞧诺兰的女伴。
“是呀,就要换季了,趁着得空,先把尾货扫一圈。”诺兰甩手把纸袋高高扬起,一脸灿烂的表情。
一梵趁机接过了袋子:“好重呀,买了这么多,让我看看都买了什么衣服。”一梵拿着袋子就要翻检。
“嗳,有人在呢,女生的东西,是你能随便偷看的吗?”诺兰的脸上飘过一阵红晕,“忘了给你介绍,我的新闺蜜,梓珺,昨天在实验课上认识的。梓珺,这是我的发小,一梵,一个毛头小伙。”
“幸会。”一梵方才抬眼看梓珺,穿着素净的百褶裙,短头发上箍着油黄的发卡,鼻根附近还有一些雀斑。
梓珺也礼貌性地打了个招呼,她不喜欢这类咋咋呼呼的男生,一点也不稳重,她装作羡慕的样子夸赞诺兰找了个勤快的男朋友。
“可不要瞎造谣,”诺兰嘘了一声道,“我们不是你想的那样子。”
这是他们第一次碰面,说实在的,谁也对谁没有好感。然而人生的机缘便是如此,有时候碰见的人,认为绝无可能的,转来转去,居然最终凑到了一起,而看似郎才女貌的一对,偏偏成了陌路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