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他一直一直想娶小女,还找上门提亲过。
民女见他品行不端,便没有同意,转而把女儿许给了隔避村的刘家,杨观一定是因此怀恨在心,才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来,大人,您可要为民妇作主啊,民妇那可怜的女儿死得好惨啊!”
于成龙并没有传里正上堂,而是传杨观的母亲杨柳氏上堂来,杨柳氏一见自己的儿子,便忍不住扑上去,“儿啊!”一声悲呼,包含了太多母爱和心酸,听得人伤心惨目。
于成龙让衙役把杨柳氏拉开,然后沉声问道:“杨柳氏,你说案当时,你儿子杨观一直在家里,本官问你,你与你的儿子杨观住的可是同一间房间?”
“回大人,我儿住在民妇隔壁的房间。”
“那你如果能确定你儿子当夜一直在家中?”
“大人,听到夏娘的娘亲大喊前,民妇还几次听到我儿的咳嗽声,他一直是在家里睡觉的,夏娘一定不是他杀的,大人,我儿是冤枉的啊”
这边的王柳氏立即大叫道:“你说谎!大人,她的话怎么能信?他为了包庇自己的儿子,才这么说的,以往杨观去偷鸡摸狗的时候,她哪次不说不是他儿子偷的?大人啊”
“肃静!”于成龙沉喝一声,“王柳氏,本官没有问你话之前,不得出声,否则本官治你喧闹公堂之罪。”
秦牧一直没有话,听到这里,总体面言,王柳氏说的不足以证明杨观就是凶手,即便他以前有偷鸡摸狗的行为,但也不能因为他人品不好,就断定人是他杀的。
而杨柳氏的一面之词也不能完全采信,为了儿子能活命,她确定有可能作伪证,以求替儿子脱罪。
这个时候,秉承“有罪假定”还是“无罪假定”,将会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
如果按原来的“有罪假定”的方式来审案,那么你不能证明你是无罪的,那你就是有罪的。
而按“无罪假定”的方式来审的话,则你不能证明被告是有罪的,他就是无罪的。
这时于成龙转头向夏县知县关培问道:“关知县,现场可是你亲自带人勘察的,本官看了案件宗卷,上面除了提到案房间的窗户上有血迹之外,并无案现场的脚印之类的证据,这是怎么回事?”
关培不自觉地瞄了一眼坐在上的皇帝,小心谨慎地答道:“于大人有所不知,下官第二天带着衙役赶到临窑村时,案现场已经被无知的村民破坏,受害人的尸体被移动过,房中也到处是村民的脚印,重重叠叠,难以辨认。而遇害人的后窗外是草地,这十多日天气晴朗,地上的积雪已化,亦无脚印留下,只有窗户上留有一点血迹,证明是凶犯留下的。”
于成龙点了点头,紧接着让人把物证呈上来,那是一把普通的匕,木柄长四寸,匕身长五寸左右,匕上的血迹已经变成紫黑色。
关培接着说道:“杨观家离案现场三十五步,这把匕是在杨家后院的草丛中现的,刀口与遇害者脖子上的伤口比对之后,正好吻合,加上匕上的血迹,足以证明是杀害死者的凶器,也证明王柳氏看到凶狠往杨观家方向逃走的话是真实的。”
于成龙问道:“关知县,在杨观家可找到血衣?”
“没有,不过照下官推断,凶手杀人时应该是用被褥捂住了遇害人的口鼻,因为睡在融避的王成和王柳氏夫妇并没有听到女儿的惨叫,由此推断,凶手动作迅的话,衣服上并不一定会染上血迹。”
于成龙接着问王柳氏道:“王柳氏,你第一个进入你女儿的房间,你可还记得当时房中的详细情景?”
“大人啊呜呜呜民妇那可怜的女儿好惨啊,民妇看到黑影逃走,连忙叫喊,却不闻民妇的女儿回应,点灯之后,看到床上全是血,被褥掉在床下,也全是血,我那可怜的女儿身上的衣服呜呜呜”
于成龙见王柳氏伤心欲绝,转而问关培道:“关知县,死者身上可有抓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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