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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恩走出二号审讯室的同时一号审讯室里的托尼也跟在乔纳森的身后走了出来,观察室内的老皮克也陪着身旁的那个中国领事馆的三等秘书走了出来,手里拿着鉴证报告的小彼得也一脸兴奋的吹着口哨出现在了不远处。
四方人马就这么巧的在四楼东侧的审讯室外的走廊相会了,说实话对托尼而言现场的场面真的有些尴尬。
“乔纳森我拿到那个女支女的口供报告了,她说她昨晚凌晨三点左右看到在亨利街132号的位置看到了一个五尺九寸左右的男人拖着沉重的大行李箱在街上走的人。”刚一见面肥手握着口供报告的布莱恩就迫不及待的宣传起他获得的资料来。
托尼昨晚住的旅馆就在亨利街117号,连续两天他都提着一个大的行李箱(全分局的警察都成了证人)。这口供这场景托尼如何能不尴尬,他可才刚刚从审讯室出来啊。
听到布莱恩的话乔纳森笑了,那个代表中国利益(维护中国公民在国外的权益)的年轻外交官皱起了眉头,老皮克看向托尼的目光中多了一丝‘杀气’,维克的脸上也出现了不满。
“这么巧大家都在啊,证物检测报告出来了,证实了死者指甲缝隙中的碎屑是属于人体表皮组织同时里面还残留着一些白色的面料纤维,这东西一般都用于制作廉价的床单面料。除此之外死者的身上再没任何有价值的证物了,连死者脖子上指纹都被抹掉了。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第一凶案现场多半是在一间廉价的酒店或街头小旅馆的房间中,并且凶手还具备一定的刑侦知识。”(85年还没有DNA,电视或电影中的罪案剧也不发达,在现在我们看来是常识性的东西对那个年代的人来说都是专业知识或技能)
如果说布莱恩的话还只是让托尼很尴尬的话,那小彼得所带来的报告跟他的推测就让托尼掉进了坑里,一个巨坑。好吧,当托尼听完两人的报告跟口供之后就连托尼自己都怀疑自己了,虽然他确实没杀人。
“等等,我想这里面肯定有什么误会!对,我的身高有六尺(182)。”不想再次进入审讯室的托尼急速开动起他的大脑来,他必须为自己找到辩护的理由。
“可据目击者说她是隔着一条马路看到的凶手,况且凶手还一直弓着身体在拖那个沉重的行李箱,身高上的判断有误差也很正常吧。”想都没想的布莱恩在听到托尼对自己的辩护后便直接脱口而出的反驳起托尼的话来。
从布莱恩的话中不难听出他已经认定托尼就是凶手的事实,对于布莱恩违反司法原则的有罪推论老皮克当即出声道“托尼,我想这次你最好认真的配合乔纳森的询问,争取早日洗清身上的嫌疑。”
法克,这嫌疑洗的清吗?
托尼再傻也看出面前的这几人已经肯定或假定自己就是凶手了,面对这种情况就算托尼很菜鸟但他也知道美国的司法冤案率可是超高的啊,如此完整的证据链已经足以让陪审团相信他有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