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六六章:终有消息
当一伙近二十人,跟着刘炜来到楼下,见着他从隔壁房间里将变异血狼踢出来时,大家又免不了一番心惊,个个缩在墙角不敢动弹。
实难相信,就在这栋楼内,会有一头如此恐怖的变异生物,而自己竟然对此一无所知,
一番寒碜,暂作告别,在众人敬畏、羡慕的目光中,刘炜一行再次上路。
一路往南,寒风阵阵,昔日冰雪罕至、温热潮湿、水土丰茂的南方,如今冰天雪地,处处银妆玉抹。
坐在血狼背上,偷偷望着前方那个背影,感受双腿间的柔软,王雨荷嘴角划过一丝微笑。
在临出门时,刘炜莫名其妙的递给她一个枕头,见着她愣神的望着自己,刘炜也懒得解释,一把从她手中夺过枕头,放在血狼背上绑好,然后也不管人家姑娘愿不愿意,粗鲁的将她抱了上去。
一个邋遢大叔,一个粗鲁的男人,一个大男子主义严重的男人。不过却有着不着痕迹的细心。
一边发足狂奔,一边留心着马路两旁草木繁茂的荒地。
昔日的良田万顷,如今早已成为了变异生物和活死人相互捕食的乐园。
其实,如果就变异生物来说,白天应该比黑夜更危险。毕竟大部分生物都是习惯在白天出来捕食,那一道道好似孤魂野鬼般,游荡在视野内的活死人就是最好的证明。
左手闪电般挥出,一抹乌光划过,龙纹重归后背,地上再次多了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野狗大小,尖嘴,毛黄,短足,巨大的长尾,这是一头变异黄鼠狼,实力比变异老鼠要强,喜偷袭,速度极快。在它的偷袭下,很少有人类能幸存下来。
可惜今天这头可怜的黄鼠狼碰上了刘炜。
突然一道金光闪过,地上那血肉模糊的黄鼠狼尸体突然不见了踪影,在看时,已经出现在了金毛猴子的爪子上。在王雨荷的帮助下,金毛猴子最终将这头黄鼠狼的尸体挂在了血狼的脖子上。
这已经是血狼脖子上的第三具变异生物的尸体了。
可怜的变异血狼,堂堂三极变异生物,不但被刘炜压迫成坐骑,如今更是变成了搬运工,可谓是为牛为马,身兼数职。
坐在血狼背上的王雨荷,闲暇之余眺目远望,突见一缕炊烟自不远处徐徐升起,兴奋道:“刘炜大哥,前面有人”
“有人?”刘炜心下不由一喜。
本来刘炜还担心他们速度过快,跑过了头,可通过金毛猴子这个特殊的翻译,得知血狼的意思是:气息越来越浓了。
这时听到前方有人,如何能不激动?抬头确认了一下方向,速度顿时提升三分。
冲出草丛,出现在刘炜和王雨荷眼前的是一大片冰原。
想来在毁灭日前,这里应该是个挺大的自然湖泊,后来气温下降,湖水冻结。
在冰面上,寸草不生,视线所及,毫无遮挡,正是野外流浪的幸存者们最理想的休息之地——有任何的危险靠近,都能够提前发现。
“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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