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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潇湘夜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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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外乎就那么几种。倘若是黑道上的大盗,一生作的孽多了,洗手之后,这打家劫舍、杀人放火的勾当算是从此不干了,算是改过从善,给儿孙们留个好名声。若是白道中人,也大多是年岁渐高,厌倦了江湖上的打打杀杀,只是一辈子动刀动枪,不免杀伤人命,多结仇家。临到老来,想到江湖上仇家众多,不免有点儿寝食不安,于是便广邀宾客,扬言天下,说道从今而后再也不动刀剑了,他的仇家不必担心他再去报复,却也盼着那些仇家别再来找他麻烦。

    可问题是刘征风既不是黑道中人,现如今又才只有五十来岁的年纪,正是春秋鼎盛之时,乃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侠义道高手,而且向来与人为善,在江湖上也是朋友多冤家少,名望之大甚至不弱于衡山派的掌门人“*夜雨”莫大先生,这样的人物大家实在想不出他要金盆洗手的理由来。

    因此这些人是猜测纷纷,说什么的都有,后来更有一个大嘴巴的汉子装出一副了解底细的样子,爆料说刘征风之所以选择金盆洗手乃是被衡山派掌门人莫大先生逼的,说什么刘征风不仅在江湖上的名头声势不弱于师兄莫大,而且武功更是已在莫大之上,以衡山派的武功绝学回风落雁剑法而论,莫大也只能一剑刺落三只大雁,而刘征风已能一剑刺落五只大雁。莫大忌惮刘征风的风头盖过了他,苦苦相逼,刘征风不愿意同门相争,这才选择金盆洗手的。

    就在那大嘴巴的汉子高谈阔论之时,忽听门口“伊伊呀呀”的响起了胡琴之声,音调悲戚苍凉,令人油然而生悲伤之意,紧接就见一个身材瘦长的老者走进店来。只见这老者脸色枯槁,披着一件青布长衫,洗得青中泛白,形状甚是落拓,看模样打扮就是个唱戏讨钱的。不过就在这老者进门之际,坐在门边不远处的的凌牧云身子陡然微微一震,抬头看向这老者,眼中闪过一抹微不可察的惊色。

    只见这拉胡琴的老者晃晃悠悠的走到那大嘴巴的汉子身前,侧头瞧了他半晌。那汉子忍不住怒声喝问道:“老头子,你干什么?”

    那老者摇头道:“你胡说八道!”说完便转身走开。

    那大嘴巴的汉子顿时大怒,伸手就要往他后心抓去,忽然间只觉眼前青光一闪,一柄细细的长剑不知怎么就从那老者的腋下穿出,闪电般扫向桌上,只听叮叮叮的响了几下,那汉子桌上放着的七只茶杯,每一只都被削去了半寸来高的一圈,七个瓷圈跌在茶杯之旁,茶杯却一只也没倾倒,而那细剑甚至都没有与这几个茶杯有丝毫实质接触,只是以剑气便将茶杯削成了这副模样。

    众人见状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瓷杯质脆,一剑劈碎茶杯不难,但要像这老者一般一剑发出单以剑气便将七只瓷质茶杯削去一圈且茶杯不倒,这得需要多快的速度?多强的功力?这一剑要是施展在人的身上,又有谁能躲得开,挡得住?

    就连凌牧云也不禁心头一震,这老者出剑之快实在惊人,在他生平所遇之人中,也就是他家的管家凌方出剑速度可以与之相比,除此之外,再无人可以与之相提并论,而论及剑气之凌厉,这莫大甚至还要略胜一筹,这一剑如果是对他施展,他恐怕不死也得重伤。

    却见那老者缓缓将长剑从胡琴底部插入,剑身尽没。原来这柄剑藏在胡琴之中,剑刃通入胡琴的把手,从外表看来,谁也不知这把残旧的胡琴内竟会藏有兵刃。那老者看了那一脸惊骇的汉子一眼,摇了摇头,叹息一声,随即缓缓走出茶馆,身影没入雨幕之中,唯有苍凉的胡琴声仍然隐隐约约传来。

    见此情景,凌牧云再无半点怀疑,这拉胡琴的老者绝对就是衡山派的掌门人“*夜雨”莫大先生。之前那汉子信口胡诌说什么刘征风一剑可落五雁,而他却一剑只能落三雁,因此他便一剑削断七个茶杯来给大家瞧瞧,小小茶杯都能削断,刺大雁又有何难?以佐证那汉子是在胡说八道。而那胡琴藏剑正是他的招牌手段,遍观整个江湖,除了“*夜雨”莫大先生之外,再就没人这么干的!

    想清楚了这些,凌牧云当即站起身来,随手掏出一锭银子丢在桌上,迈步疾奔出茶馆,向着那老者追了上去,呼道:“莫大先生还请留步,在下有要事相告!”

    ps:攒了几天的劲儿,终于多码出一章来了,咱也不存稿,今天下午六点多加一更。嗯,看在加更的份上,兄弟姐妹们是不是小小的支持一下?打赏、月票什么的都行,明月不挑食的。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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