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凡和豆小丫是娃娃亲。
那时候陈凡的猪肉铺生意蒸蒸日上,而豆腐坊的日子也是红红火火,两家都是外来户,所以关系一直很好。
在一次酒桌上,陈父和豆掌柜喝的正尽兴,一时兴起,两人承诺,如果以后双方的孩子是一男一女就结为夫妻,如果是两兄弟或者两姐妹就义结金兰,并立字据为证。
一年后陈父有了陈凡,而豆掌柜有了豆小丫,按照当年的承诺两个孩子是要结成夫妻的。
对于这种结果,两家都没有异议,只等着成年以后提亲上门,不过当时豆掌柜对陈父开玩笑,娶他女儿可要五十两纹银,陈父也非常慷慨的答应了。
五十两对于普通人家可谓是一笔大数目,足够一个四口之家生活五六年,但是对于那时的陈父来说还真不在乎。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陈凡家道中落,豆掌柜也只是前几个月来过家中劝慰,自此就再未谋面。
陈凡知道,豆掌柜开销甚大,而且整日忙碌,不可能天天来此,再加上当时爷爷整日去大山捕猎,也无暇顾及,对他来说两家不似从前一般亲近实属正常。
陈凡心想,自己现在马上成人了,只要娶回豆小丫,两家就成了亲人,关系绝对会比从前更好。
现在的重中之重是明天赶紧去捕猎,只要凑够最后的几文钱,事情基本就成功了。
对于这件事陈凡可是充满了干劲。
不多时,太阳渐渐西沉,炎炎夏日,一天当中也只有到了现在才开始迎来了一丝凉爽。
随后又有几人前来猪肉铺买肉,陈凡都是‘一刀切’。
要说这“一刀切”的技术,陈凡在十五岁的时候无意中察觉到了自己的这项能力,当时,陈爷很是震惊,要知道这种技术连他切了一辈子的猪肉的老前辈都无法做到。
这种技术讲究手到眼到心到,一刀就能切出顾客所需的斤两,丝毫不差,时至今日也只有陈凡能做到。
开始时,村民也是万分怀疑,但是实践出真知,在惊人的事实面前,人们不得不信服,直说这是上天给的异秉。
因为这一手技术,可谓远近闻名。
镇上的其他地方的人也都来大饱眼福,致使陈凡的小猪肉铺有了些许改观。
猪肉铺的利润有了小小的提高,不过人们也只是第一次比较好奇,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
陈爷去世以后,陈凡虽然一个人但并未懈怠,他每天都去山里捕猎,而且省吃俭用,足足用了近两年的时间才基本凑够了五十两纹银。
这时,又是几个农户来买肉,陈凡“卡卡卡”几下就完事了。
至此,今天的肉全部卖光了,现在天色已近黄昏,在耕田里忙碌的农户们都陆陆续续的回家去了。
陈凡刚要锁店铺,一个衣衫褴褛,乞丐摸样的老头颤颤巍巍的来到了门前。
“年轻人,我......”
陈凡抬头看到老乞丐并未吃惊,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心道,怎么把这老人家忘了呢。
这老乞丐自从陈凡出生的时候就在村里了,当时此人几乎要饿死在路边了,陈父心软给了他一些干粮,并让他天天来取,即使陈凡家道中落也没间断过,只是由当年的陈父变成了现在的陈凡。
“老人家别急,我这就给你去拿。”
陈凡进门拿出来两个大白馒头。“给”
“谢谢你年轻人,谢谢。”
老乞丐苍老的声音略带沙哑。
“老人家别客气,你只管每天来取就行。”
老乞丐将馒头揣进怀里慢慢的离去了。
陈凡看着那佝偻的背影,他知道这老伯每天都是在村西头的土地庙过夜。
“这世上可怜之人比比皆是,能帮一把是一把......”
吃过晚饭,陈凡躺在床上闲来无事,在床头上拿出一本书胡乱的翻着。
这些书都是村上的教书先生给自己的,听别人说先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到过很多大城市,因为年岁已高,不再适合外边的世界才来此定居。
陈凡五岁就在教书先生家里学习认字,五年时间就已经将先生所要求的所有字和文章全部记住,而其他的孩子连字的一半都没认全呢,当时先生直夸他天生就是读书的料。
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陈凡两年时间就已经将所有东西记住了,如果不是教书先生每次都是一部分一部分的教授,他恐怕所需时日更少。
后来,陈凡为了和爷爷学习分骨技巧,没有时间再去读书了。
于是先生就给了他这十数本书籍,让他没事的时候可以看看,里面都是名人所写文章,将来如果考取文士绝对用得着。
对于文士什么的,陈凡不懂,当时他年龄小好奇心强,他只想知道如果自己拼尽全力的话能用多长时间记住所有文章。
结果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只用了三天,十数本书籍就让他记住了七成以上,总共五天便了然于胸。
......
此时陈凡看着书本上熟悉的文字,联想到了自己从小就有的天赋无一不是和记忆力有关系,无论是大山中的崎岖路线,还是“一刀切”,甚至野猪的构造......
“难道自己真的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随即陈凡摇了摇头。
“可是野猪的构造与记忆力无关啊!!”
当年十五岁的自己第一次猎杀野猪的时候,一眼就看破了它的全身构造,身体精准结构,还有应该从哪入手,所以才那么容易将其猎杀,自己平时的练习和爷爷教授的分骨技巧丝毫未用上,全凭自己的这双眼睛,但这些都与记忆力无关。
“对了,眼睛?难道是眼睛!!!”
陈凡仿佛抓到了事情的关键,他摸了摸自己的眼眸,脑海却在高速运转,半柱香后,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更准确的说是共同点,那就是专注。
猎杀野猪的时候他专注,记忆文章的时候他专注,“一刀切”的时候他专注。
陈凡顿时醍醐灌顶,从种种迹象表明,只有在他无比专注的时候才有奇迹的发生。
而这一切的媒介就是,眼睛!!
“我的眼睛真的与众不同吗?”
陈凡喃喃自语,随后一拍大腿,暗自气恼。
“别想了,反正百利而无一害,赶紧睡觉凑足五十两银子,迎娶豆小丫才是最重要的,浪费时间想这些无用的干什么,养足精力明天多杀几头野猪才是正道。”
如果让大陆上行走的武者听到陈凡的话绝对会气愤的暴跳如雷,将他杀死再救活,救活再杀死,周而复始,永不间断矣。
如此天赋绝对是天生的武者,一眼就能看破敌人的弱点那是多么牛X啊,居然还不自省,甚至还去杀什么肮脏的野猪,真是暴殄天物!!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屋外还时不时的有鸡鸣声,此时的陈凡已经起床了,简单的梳洗了一遍吃了点东西后,他准备即可进山捕猎。
对于动物来说,它们可要比人类勤奋得多,这个时间点野猪早已经出窝觅食了。
拿起祖传杀猪刀和一些其他的工具,陈凡整理了一番便出门了。
此时的小山村静悄悄的,想必成家男子都还在被窝里和媳妇说悄悄话。
想到此处,陈凡撇了撇嘴,心道有什么了不起的,等到我有了小丫以后天天说悄悄话,一直说到中午让你们羡慕死。
言语里无不透漏着这正是他内心最渴望的想法。
穿过小山村,前面便是茫茫的秦岭山脉,山中怪石嶙峋,水泽遍布,树木茂密挺拔。
此时的山林因为树叶的遮挡要比外界暗上几分,昏昏沉沉的山林黑暗深邃,给人一种神秘的气息。
对于此,陈凡早已习以为常,他毫不犹豫的进入了山林中,不一会儿便被错综复杂的地势遮挡住了身影。
山中云雾缭绕,空气中异常潮湿,陈凡手持杀猪刀,六神全开,仔细留意着四周的动静,慢慢的向野猪经常出没的地域递进。
这把杀猪刀,陈凡可是喜爱有加,救过自己数次性命。
它的形状并无其他异处,近一尺长,一掌宽,刀刃前端是一完美的刀弧。
不过一入手,就会知道它最大的不同之处了。
这把杀猪刀入手极重,约莫至少三十余斤,没有哪把杀猪刀有如此重量的,内行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所用材料绝对上品,普通货色不可能这么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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