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推理(二)
“第三种可能,就是想要写下来,却发现笔没有墨水了!”
说着,冯席尔从桌上拿起了另一份文件,上面所记述的就是在死者身边所发现的那只墨水笔。
“死者的身边有一支笔,审判长大人,请您检验一下这支笔能否正常的使用。”
审判长点了点头,从助手的手中接过证物,随手找了一张纸在上面写了几下。
毫无疑问,这只最新型号的矮人墨水笔非常的结实,即使散落到了地上也没有坏掉,书写什么的也是根本没有问题。
“这只笔中的墨水还有很多,想要写个名字也是绝对足够了的,所以这也是不成立的。”
将文件放下,冯席尔继续看向了自己的对手:“第四种可能,就是他确实写了什么,但却被凶手看到所以直接销毁掉了。这样也是行不通的,还是无法留下任何的讯息。不管留下多么重要的线索可是一旦被凶手发现那就毫无意义了,凶手有足够多的时间去销毁证据!这么说来,就只有最后一种可能了!”
“什么可能?”
说道这里的时候,即使是审判长的注意力也被吸引住了。
这个冯席尔,到底想要表达什么?
“这种可能就是,死者确实留下了信息,只是大家还没有发现罢了。”
“辩方律师,你这是在说笑话么?扯了半天还是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结果,请注意这里可是法庭,不是信口开河的地方!”
这样的一句话显然让周围的观众们大失所望,而鲍里斯更是趁机发动了刁难,可是这一切还是在冯席尔的掌控之中。
“谁说我是在信口开河,死者留下想信息,就在这张纸里面。而提示,就是这个!”
将手中随手取来的白纸揉成一团后,冯席尔将这个纸团轻轻的举了起来。
“这是我助手夜舟先生给我的提示,他在买完东西之后,随手将写着要买东西的纸揉成团丢到了纸篓里,一般这样被丢出去的都是没有用的废纸不是么,上面所写的东西也不会被人注意——可是如果反过来思考的话,如果写的东西很重要却又不想被人看到,直接将纸丢掉也是同样可行的措施,因为一般没有人回去注意一张被揉的不成形状的纸。”
将纸团放在桌子上,冯席尔朝着周围扫视了一眼:“把目光转移到案件上来,死者在临死前可能非常想将凶手的名字写下来,可是不管他写了什么,如果凶手发现的话,那就一定会被毁掉,不管他将现场弄的多么的凌乱也避免不掉这样的下场。因为凶手可是一个能够在戒备森严的伯爵府邸上行凶的人,一定是一个心思慎密的家伙,说不定是看着死者彻底的死去之后才离开的。所以他想到了一个方法,就是大家现在所看到的这样!”
冯席尔拿过一张图画,画面的内容被投影在了光屏之上。
“这是死者被发现的时候现场的速写图,死者握紧了一张纸,然后拿过一只可以使用的笔丢在了自己的手边,可是就什么都没写……大家能明白么?他可以写下凶手的名字,却什么都没写,这就是他留下的信息!”
冯席尔稍稍的停顿了一下,给在场的诸位思考的时间后,继续开口说道:“他很想留下些什么信息,可是写什么都没写……那么这张白纸完全可以这样理解……杀死我的凶手,就是第一个发现我尸体的人!也只有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才会有机会去处理掉死者留下的任何讯息!是这样的吧,哈里森男爵!如果我没有记错,你就是第一位发现死者的尸体的家伙吧!”
冯席尔一声怒喝,将手指指向了坐在观众席位上的青年。
死掉的人是他的哥哥,这样重要案件的审判他可绝对不会缺席!
听到冯席尔的责问,哈里森的脸色骤然一变,可又迅速的恢复原状,一副完全无所谓的模样。
“很精彩的推理,律师先生。那么你有什么证据来证明,我一定要杀死我的大哥呢?这不过是推论罢了,根本没有任何证据上的支持吧。如果你没有证据的话……那我也只能告你诽谤了。”
“你当然有杀死你大哥的理由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坐在一边的夜舟终于是开口说话了。
全场一直打酱油的他,总算是等到了发挥自己作用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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