悸,青皮獠牙,幸好那位哥们是吃素的。
仔细想想,他能活到现在真是个奇迹。
腿有些麻,何宁小心换了个姿势,靠在树干上,盘点自己所有的财产。
一把水果刀,一串钥匙,加上一身衣服,就是全部。
醒来时,手机、钱包和腕表全都不见踪影,若非还有这把当钥匙链的小刀,他压根活不到今天。
习惯敲打键盘,绘制图纸的手已长起了老茧,指甲在裂开一次后,倒是变得坚硬锋利,也不知是否是错觉。
叹了口气,握紧拳头,活了二十四年,连只鸡都没杀过,却被雷劈到这块陌生的地界来杀羚羊宰兔子,再过几个月,从知识青年到肌肉猛男,绝不是神话。
该哭还是该笑?
破口大骂还是免了,多少能省点口水。
始终想不明白,芸芸众生,怎么雷就劈到了他的脑袋上?
何宁承认自己不是个“大好人”,可也不是彻头彻尾的“坏人”,普普通通小市民,整天为房贷起早贪黑,也没招惹哪路神仙,唯一能扯上点边际的,只有何家上数几代,曾从事“跳大神”这一职业,但到何宁祖父时就已经洗手不干了,家里除了几本被何宁当消遣的祖先“笔记”,再无其他。
“再怎么样,也扯不到这上面去吧?”何宁嗤笑一声,“肯定是脑袋晒昏了。”
闭上双眼,强迫自己休息。不睡不行,他明天还要继续寻找食物和水源,没有体力,只能渴死饿死在这片荒漠里。
舔了舔干涩的嘴唇,若是能下场雨就好了……
何宁一边想,一边沉入了梦想,丝毫没有发现,空气中,几个直径只有几毫米的水珠缓慢浮现,晶莹剔透,两秒之后,如被戳破的水泡一般,乍然碎裂,消散在黑暗之中。
十几公里外,一支驼队正准备扎营,二十多头近三米高的骆驼被安排在了外围,就像是一堵“城墙”。体格最为壮-硕的几头,头顶还长有螺旋状的硬角。
驼队中的大部分人都忙着搭建帐篷,准备食物,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独自坐在篝火旁,身着黑白两色长袍,头部和面部也被布巾包裹,只余下一双漆黑的眼睛。
突然,她出声叫住了前面的人。
“达丰,等等。”
声音不高,却奇异的传进了所有人的耳朵。
一个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的男人走到女人跟前,右手扣在前胸,“巫,有何吩咐?”
被称为巫的女人抬起头,黑色的双眸,潋滟中带着波光,美得让人不敢直视,“明天,队伍向西走。”
“可是,巫,城主大人限定的期限快到了,不快点的话……”
“向西,达丰。”
“是。”
巫的命令不能违背,男人又行了一礼,召集驼队众人,宣布了巫的命令。
此刻的何宁,正做着回家的美梦,对即将发生的一切,还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