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敬在那边给三娃拆箱子拿电脑,赵建新还在这边给赵默扒拉着炕上堆的一大堆购物袋。零食、特产之类吃的东西都划拉到左边,文具盒、新书包之类用的东西都搁右边放着,中间剩的几个鞋盒子,是他给三个侄子买的新鞋,还有一套初三用的参考书和一本崭新的新华字典,都用印着小胖熊的粉蓝色袋子装着。
这么一大堆东西不只是赵建新一个人的功劳,大部分东西都是唐敬的妈妈和姐姐她们两个挑的,他只负责跟在后头付钱提东西,公司这阵子正好比较忙的唐敬侥幸逃过一劫,没用和赵建新一起去陪着两个女人逛街。
十几年来自己这边一个亲人都没有的赵建新却十分幸运地从爱人那边的家里得到了宝贵的亲情。唐敬的家人早都接受了他,唐妈妈和唐家大姐对他很好,唐爸爸也是把他当亲儿子看待的。
正是因为这些年自己过着的是幸福安乐的生活,赵建新才会对赵默他们哥仨更心疼、更愧疚。在他享受着爱人和家人的疼爱的时候,老父亲瘫痪在床病痛缠身,二哥和二嫂更是早早地撒手人寰,留下无依无靠的三个孩子过着艰难的日子,这让他怎么不打心里头觉得愧疚难安呢?大哥家不用他操心,父亲已经去了也没法再孝顺弥补,赵建新就把所有的愧疚和对家人的亲情都投注到了三个侄子身上,恨不得把这十几年错过的亲情都给侄子们补回来。
上次回去以后他已经把手头上的事和店里的事都处理好了,这回来,他是抱着一定要说服侄子们的决心来的。不管怎么样,三个孩子他是养定了!
为了能讨三个侄子的欢心,尤其是最小的三娃,刚过了初五,他就开始逛街准备要带给三个侄子的礼物。唐敬的母亲和姐姐都听说了他家里的事也都赞成他领养侄子,还专门拿出两天时间来陪着他逛街买东西。本来只是想买些礼物,顺便再买点生活用品,结果逛着逛着就越买越多,最后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看着自己面前这一大堆的东西,赵默眉头紧紧皱起来,嘴上跟赵建新抱怨了一句:“老叔,你买这么多东西干啥啊!这得花多少钱啊!”
“钱赚来不就是用来花的。老叔攒了这么多年的钱不留给你们哥仨花,还能给谁花去?”赵建新凑过去拍拍他的肩膀,递给他一个袋子,说着:“你先把羽绒服试试,看合适不?”
赵默拿起赵建新递到他手边上的装着黑色羽绒服的皮纸购物袋,有点为难地看向自己的老叔,嘴上嘟囔着:“我有棉袄,买这个干啥?我的棉袄还能再穿两年,都没坏呢!”
嘴上这么说着,他还是乖乖把衣服拿出来抖擞开往身上穿着,背过身去整理的时候偷偷眨眨眼睛,把眼眶里的湿意强压下去。
这么多东西,他就是不要老叔也肯定没法退回去,钱都已经花了,要是他硬是不要,不就白白糟蹋了老叔的一片心意?自己说什么都不肯答应跟老叔过,可老叔还是对他们哥仨这么好……
旁边的赵军可没他大哥想得那么多,在他眼里,老叔现在是他们最亲的亲人了,老叔来看他们给他们带了这么多礼物来,他只有高兴的份,哪还有空想别的。他乐滋滋地把给自己的那几件衣裳都翻出来,一件件试着,明显是乐得找不到北了。
还真别说,唐妈妈和唐家大姐挑衣裳的眼光相当不错,不仅根据赵建新的描述就挑对了正合适赵默和赵军他们俩人穿的尺码,而且要样式有样式,要版型有版型,要气质也有气质,衣裳一穿上去,整个人马上就变了个样儿。
赵军个子高挑,身高腿长,有点偏瘦的身材就跟衣架子似的,本来就穿什么都好看,这回穿上笔挺的新夹克和新牛仔裤,整个人都显得倍儿精神,一眼看上去就让人眼前一亮。再加上他脸长得好,这样子往外一走,绝对是个俊俏美少年。
和他一比,旁边的赵默就没有那么抢眼了,个子没有他高,五官也长得普普通通。不过赵默胜在身材太好了,修身的长款黑色羽绒服往他身上一穿,把他那几乎可以说得上是完美的身材完全显出来。明明没什么特殊的地方,就是浑身上下都有着一种气场,只要人仔细看着他,绝对就会移不开眼的。
赵默抬着胳膊转了一圈,抻抻下摆拽拽袖口,抬起脑袋来看向赵建新,问他:“老叔,你看着咋样?我觉得挺合适的,就是衣摆太长了,干活的话穿着不得劲儿。”
两眼发直的赵建新愣愣地点头,迷迷糊糊地说了句:“合适,合适。”他可从来都没想到,自己这个老老实实的大侄子把惯常穿的一身土里土气衣裳换下来,换上一身料子剪裁做工版型都上乘的衣服,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就像是……就像是一颗沾满泥土被当做破石乱土的珍珠,把外层的泥和土都擦去,突然绽放出耀眼的光芒,让人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惊叹来。
看直眼的不止是他一个,正在得瑟着的赵军也看傻了眼,瞪大眼睛盯着自己大哥,那眼神就像是看一个外星人。他是知道大哥和以前不一样了,也看过大哥练舞的时候那个样子,可是这还是头一回看到总是穿着不怎么合身的土气衣裳的大哥穿上一身修身又有范儿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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