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击败整整三百人的男人,他当然不是一个蠢货。
不然他早已经死在了当年那个诺克萨斯阴暗的竞技场,而不是站立在德玛西亚的辉煌大厅接受无数人或羡慕或嫉妒的眼神注目。
他只是习惯了冲锋,习惯了以绝对的力量压垮敌人。
在敌人满以为可以以多欺少的时候给予他们绝对的震慑,赵信每一次都做得很好。
至于说死?赵信冷漠地脸上露出了一丝残忍的笑意,谁知道呢?
所以对于这样一个对自己比对别人更狠的男人来说,诺克萨斯的长刀也不过只是杂技团的小把戏。
赵信的长枪再次舞动,拖着一个人的重量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发挥,甚至那长枪舞动速度比之前更加的快了。
长枪终于再次和那些漆黑的长刀相接,诺克萨斯人丝毫没有因为枪尖上是自己的同袍而有一丝手软,长刀挥砍,爆发出刀砍进骨头里的难听声响,还有汁液溅射的声音格外刺耳。
还没有完全死透的诺克萨斯倒霉蛋发出了最后凄厉的吼叫,那些荣耀之类的狗屎被丢进了垃圾桶。他终于不再压抑自己,放出了有生以来最凄惨的叫声,那声音足以使正常人头皮发麻做上三天三夜的噩梦。
赵信不停歇地挥动着长枪,那随风晃动的人体,使得那看起来更像是一面随风招摇的军旗。
巨大的力量扫荡着阻挡赵信前行的障碍,没有一个人是他的一合之敌,虽然没了枪尖之利,却加大了打击面积。
赵信很快接近了这支队伍的指挥官,那个穿着猩红色全身甲的男人。
而德玛西亚人也在这段时间内终于赶了上来,长剑开始和黑夜里的长刀交锋。
整个平原上到处都是兵器交击的尖利声响。
赵信停下了他突进的步伐,单手一抖将那个已经只剩下一张皮肉的可怜人摔在了地上,那团血肉模糊的东西甚至还蠕动了一下。
身周的那些诺克萨斯人也赶去和德玛西亚人交锋。只有那个指挥官还站在原地,他还是没有提起的长斧。
“正式认识一下吧,我是德莱厄斯。”穿着猩红色全身铠的男人终于提起了自己的大斧,猩红色的披风在夜风里猎猎作响。
“诺克萨斯之手?”赵信知道这个名字代表的意义,那就是诺克萨斯军方最强战力。这个崛起于十年前的年轻人,以残忍无敌出名。对于那个所谓的希望的火焰,他们竟然看的如此之重啊。
“我之所以告诉你我的名字,是因为之前杀你是军部的意志,现在是我的意志。”德莱厄斯将狰狞的大斧高举,直指赵信,一字一顿道:“你侮辱了诺克萨斯。”
赵信同时举起长枪。
现在,此时。
夜色无尽,王,对,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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