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目标小,只是过去看看情况,马上就回来。”
说完后,胡志军就向古达麦打了个手势,随后半弓着腰,如同猎豹一般向枪响的方向飞快的跑去,一转眼的功夫他的身影就在黑夜中消失了。
“你们放心吧,我们排长可是全军大比武的季军,身手厉害着呢。”见苏逸辰和万长春一脸担心地望着胡志军离开的方向,古达麦露出洁白的牙齿笑道。他拿出随身携带的铲子把燃起的篝火给压灭了,除了挂在帐篷里的一支手电筒外,四周顿时变得漆黑一片。
“灭了火老胡怎么回来?”对于古达麦的举动苏逸辰有些不解,不过古达麦告诉他,灭掉火是为了保证他们的安全,在草原这种一望无际的地方,火光很容易引人注目。虽然他们所处的位置向着枪响的方向有个小丘陵,按理说对方是看不到这里的,可为了安全还是把火灭掉的好。因为开枪的人究竟是谁现在根本就不清楚,一旦被对方发现他们的位置很可能引来无法预料的危险。
至于胡志军就更不用担心了,作为警卫部队的优秀军官,他自然有办法顺利找回营地。何况,3公里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也许十几分钟后就会有结果。
十几分钟,这段时间如果在平时也就很快过去了,可是在现在却如同一个世纪那么漫长。营地的三人,无论是苏逸辰还是万长春,都在焦虑地望着胡志军离去的方向,至于古达麦虽然在他们面前表现出一副很轻松的样子,但是紧握着枪的手同样显示出他内心的紧张。
在等候的时间里,苏逸辰忍不住问起偷猎者的情况,因为刚才胡志军走之前告诉他们,初步判断开枪的应该是偷猎的人。一说起偷猎者,牧民出身的古达麦就恨得牙痒痒的,他告诉苏逸辰他们,要说草原中最不受欢迎的人是谁,那么除了偷猎者没有第二种人了。
从七十年代起,西北地区偷猎的情况就时有发生。最初是一些猎人和一些为了钱而偷猎的牧民,他们用猎枪捕猎草原上的动物,尤其是藏羚羊,以获取它的肉和皮毛去换取金钱。而几年前,偷猎的情况开始急剧上升,这些偷猎者从以前的单人匹马发展到了现在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行为,而且他们的武器也由普通的猎枪换成了军中制式武器。
就在去年的时候,在西南边的可可西里地区,甚至出现了一群近七八人的偷猎队伍,仅仅几天时间,这只队伍就捕杀了近百头藏羚羊,剥下来带着血肉的皮毛装了好几个大袋子,而这些皮毛最后按照等级不同,运到边境就能够换50到80元不等。
“怎么这么严重?”苏逸辰惊讶道:“难道地方政府就不管管?”
“管了,怎么不管?”古达麦咬牙切齿道:“不光政府,就连部队有在管,可这么大的草原,这些偷猎的家伙又行踪不定,根本就是防不胜防。更该死的是,以前偷猎打羊主要只是吃肉,可他们倒好,只要皮毛,甚至连怀孕的母羊都打,这么做是要遭天谴的!”
“哎,都是给钱闹的。”万长春叹了口气,对于这事他比苏逸辰知道的清楚些,藏羚羊的绒毛是极好的批肩和围巾的材料,而它的皮同样是非常优秀的皮革,制成的成品在国外是深受喜爱的奢侈品,价值可比黄金。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国门的打开,这些丧尽天良的家伙就把发财的主意打到了偷猎这行上面,再加上西北地区地广人稀,偷猎又是一件本小利大而相对安全的“买卖”,随着这股歪风气的兴起,近几年偷猎行为是数不胜数。
正当他们都为偷猎者这种行为而感到愤怒的时候,突然间远处猛然响起了一声枪声,接着枪声连续不断的响起,这枪声不再是前面那样只响了两枪,而是带有明显的点射,听到这枪声,三人同时猛地站起身来,尤其是古达麦脸色更是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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