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百草堂之后,秦岭三人直接去了附近的一家当铺,可惜三副字画和五个青花瓷瓶都是赝品,八件东西加起来当铺掌柜的只给了一百个铜板。
“破烂字画三副,缺口掉漆瓷瓶五个,死当,一百文。”当铺掌柜吆喝道。
这是古代当铺的规矩,不管是什么好东西,到了他们嘴里都会说成一文不值。开具了当票之后,秦岭将一百文铜钱收进口袋里,带着牛蛋和小秦楠两人离开了当铺。
“秦岭,那人会不会骗我们?”牛蛋一边走,一边在嘴里嘟囔着。
其实秦岭也在心里嘀咕,当铺的人会不会欺骗自己?但是没有办法,他现在的外表只有十四岁,也不认识什么人,更不懂字画瓷器的鉴赏,并且最重要的一点,他需要钱吃饱饭,所以说,即使当铺的人欺骗他,他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虽然仅仅才卖了一百文铜钱,但是秦岭仍然决定兑现自己的诺言,给牛蛋去买猪蹄,因为人无信而不立。想要聚集一帮兄弟在自己身边,首先要做到一个信字,让别人信任你,别人才会愿意跟你出生入死。
“三副破字画,五个烂瓷瓶,放在家里一点用处都没有,现在变成了一百文铜钱,就可以填饱肚子了,走,我们去肉店买猪蹄。”
“好咧!”牛蛋听到要去买猪蹄,马上不再嘟囔,流着口水跟在秦岭后边,朝着肉店走去。
大同镇卖猪肉的店不多,现在这个年头,能吃得起猪肉的人,很少,普通人家,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吃一顿猪肉,所以当秦岭三人来到肉案前的时候,一个肥头大耳的屠夫,正躺在案板后面的躺椅上睡觉。
“老板,来四条猪蹄。”秦岭对案板后面的肥屠夫喊道。
“好咧!”肥屠夫的耳朵倒是很好用,一听来了顾客,眼睛还没有睁开,声音倒是先响了起来,不过当他站起来,看到秦岭三个小孩的时候,举起的刀又放了下来。
“一条猪蹄至少要二十文铜钱,你们有吗?”
哗啦!
秦岭也懒得啰嗦,直接从口袋里拿出八十个铜板扔在旁边的案板上,随后拿眼睛盯着肥屠夫。
“小屁孩,还真有钱啊!”肥屠夫嘴里嘀咕了一句,随后手起刀落,咔嚓!咔嚓……剁了四条猪蹄,然后用纸包好,递给了秦岭。
“牛蛋,拿着!”
“好咧!”牛蛋也不嫌弃油腻,双手捧着纸包,抱在了胸前。
“刚得来一百文铜钱,转眼间就花出去八十文,这钱也太不顶花了吧,那个写网络的说在明朝普通人家二两银子就能生活一年时间,站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他。”秦岭心里一阵郁闷。
其实他不知道,像他这种花法当然二两银子无法生活一年,人家是吃糠咽菜,二两银子才能勉强生活一年,像他这样又是喝羊杂汤,又是吃肉夹馍,买猪蹄,就是一年二十两银子也不够。
“看来回去之后就得马上卖房子,不然的话,非饿死不行。”
正当秦岭三人准备离开的时候,一名四十多岁的汉子走到了猪肉案板前。此人的到来,让秦岭感觉到了一股凌厉的杀气,于是不由的仔细打量了他几眼。
上身穿破旧的鸳鸯战袍,脚蹬一双柳钉战靴,腰间还挂了一把雁翎刀,脸上一道伤疤,直接从右眼斜着横跨过鼻子直到左边的耳朵下方,让他的样子看起来十分的凶残。虽然头上没有戴战盔,但是一看此人就是一名边军,特别是他的两只眼睛,仅仅看似随意的一瞥秦岭等人,就让秦岭浑身不由自主的一阵颤栗。
“此人肯定杀过很多人,并且还打过大阵仗,从尸山血海之中活下来的,不然不可能有这样的气势。”秦岭在心里暗暗的对此人做出判断。
“秦岭,我们走吧!”牛蛋被此人的样子吓得不轻,用手轻轻的拽了一下秦岭的衣角,说道。
秦岭如果真是一名十四岁的少年,肯定会马上带着牛蛋二人离开,但是他小小的躯体里却装着一个二十六岁的成年灵魂,并且这个灵魂还有自己的打算,所以就算心里有点害怕,他也没有急着离开。
“老郑,给我来二斤猪肉,记账。”那名四十岁的汉子,对案板后的肥屠夫喊道,看起来他们两人认识。
“杨爷,我这也是小本生意,你都在我这里赊账超过三两多银子了。”肥屠夫一听这名四十多岁的边军又要赊账,马上露出满脸的愁容,说道。
“怎么,怕我还不起?等到了年根,发了响,一并还你,少来聒噪,快切。”面色狰狞的汉子,双眼一瞪,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气势,吓得肥屠夫浑身一阵颤抖。
不过因为这名姓杨的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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