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谢临川就知道颜以沫是误会了一切,面对这一个美丽的误会,他藏了小小的私心。
“咳咳!”他清了清嗓子说,“沫沫,你放心,我一定会负责的!等到了京城安顿好一切,我们就结婚,好吗?”
“你说的哦!不骗我?”颜以沫忽然在这方面忽然很缺乏安全感。
谢临川小鸡啄米般点头:“嗯嗯嗯,当然!要是骗你,我就是小狗!”
“有求婚吗?”就算是末世了,温饱和安全之余,恋爱中的女孩子总会追求浪漫。
“有!必须有!后面补上!”
“有花吗?”
“有!”谢临川继续点头。
颜以沫继续追问:“有钻戒吗?”
“有,都有!”谢临川恨不得把心挖出来表达真心,“沫沫,只要你想要的,我都给你!”
看了看睡在床内侧的小寒,颜以沫低声问:“那……到时候,可以不把小寒送走吗?我喜欢这个孩子,我想让他一直留在我们的身边,可以吗?”
捡了个乖巧可爱的便宜儿子,谢临川没什么意见,再说,他也觉得这孩子特别讨喜,将来一直留在身边,也没什么不好的。
想着,他就抱住颜以沫,信誓旦旦道:“好!只要你想做的,我都支持!以后,我一定会努力养老婆孩子的!绝对不会让你们饿着冻着!”
颜以沫在他怀中甜甜地笑着,温柔地抚了抚小寒的头,小寒的头发长得很快,原本稀疏的毛发,才不到半个月就变得浓密黑亮了,有空的时候,她得好好帮他修剪一下,毕竟即将到来的夏天恐怕会很热。
这一刻,一家三口的幸福指数高得令人羡慕妒忌恨,不小心听了他们的约定的梁尽欢,在门外失神而笑。
黑皮肤女孩走来,好奇地问她:“尽欢姐,你心情似乎不错?”
“是啊,心情很好,因为我快要当伴娘了!”
梁尽欢回答着,想起了小时候跟颜以沫之间的约定,她们的感情一向很好,所以,约好了,在其中一个的婚礼上,另一个人要当伴娘。
本来以为末世了,这个约定会成为奢想,没想到,命运总会在不经意间,让人幸福得不知所措。
想到结婚,梁尽欢就不由得想到了谢临风,可惜的是,那个臭男人到现在还不认账,真让人伤心!看看人家谢临川,把没有当成有,还一句句保证得那么情深意切,明明是两兄弟,怎么就差别那么大呢?
一转眼,梁尽欢的脸色便是晴转阴,黑皮肤女孩看着,不禁有点害怕。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梁尽欢快速把谢临风抛之脑后,省得越想越难受。
“我、我没有名字,我从小到大,皮肤都比较黑,村里的人都叫我黑妞,你也叫我黑妞吧!”
“黑妞……黑妞……也不错嘛,简单直接又好记,而且,很有个性,听起来会有一种酷酷的感觉!”梁尽欢忙里偷闲,跟黑妞聊了起来,“黑妞啊,你在古寨里住了这么多年,有没有想过到外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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