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现场录像,所以戴若夕的案子事实清楚,审理起来并不复杂,唯一有争议的,就是她是否故意杀人。对方的律师认为,她是在牛大夯侮辱了自己父亲以后,起了杀心。所以应该是激情杀人。
陈律师则认为这是一场意外,理由就是牛大夯死于自己跌倒时,自己身体对头部的冲击。
起诉方的律师则认为,这种身体对头部的冲击,来自于戴若夕的格斗技巧,是她将对方翻起,用跌法将对方跌死。
陈律师这时就请求在法庭上当场做一个试验。
于是,请出了郭踏虏,因为他的身材高度都与牛大夯有一拼。
按照谢寸官的设计,给郭踏虏的身上穿上一层护具后,护具上固定了从屠宰厂新弄到的猪排,外面套了一层衣物,然后让戴若夕贴墙挂画全力一击。现场打击前,还有一个法医,先将那个猪排检查了一遍,提示一切正常。
在戴若夕打击以前,郭踏虏道:“一定要尽全力!否则无法证明你的清白!”
戴若夕虽然不明白这是做什么,但她看着旁听席上一直哭成泪人一般的妈妈,当下就一寸二践,连人带步冲进去。她的整个姿势,还是那个炮拳架。但此刻发力,却比打牛大夯时整齐了许多。因为打牛大夯她确实未出全力,再就是那个时候是格斗中,时机与劲力有一个平衡,要在那一个特定的时机打出贴墙挂画,不会太考虑劲力能发多少。而且,格斗中。牛大夯的身体也正在前冲。距离上也并不是最理想的地方。这自然同她运气平息,调整好距离不可同日而语也。
一声渗人的声响中,郭踏虏给丹田劲勃发的戴若夕一式贴墙挂画,打得腾身而起。根本不是录像中牛大夯那样只是双脚差点离地的样子。
旁听席上的人和法官都惊得几乎呆住了,根本想不到,这个小个子的女孩子,竟然有这样的暴发力,甚至旁听席上有人就鼓起掌来。在法警的制止下,才平静了下来。
郭踏虏身上有猪排,有护具,还有一层棉衣,也给这双肘打得生疼。当时爬了起来,此时法医就解开郭踏虏的体外的衣服,将那两块猪排拿下来,当场用手术刀切开,将里面的肋条骨拿出来,一左一右。各有三根肋骨断裂,而且,断裂的肋骨已经插破了郭踏虏身上的护具。如果这真是人的肋骨,肯定肋骨刺肺。人根本不用被跌死,而是直接被打死。
此时,陈律师就起身道:“如果真如控方律师说的那样,戴若夕是想打死牛大夯的话,那么这才是验尸中应该出现的情景!但验尸中发现,牛大夯的肋部虽然有伤。却连骨裂都没有,更不要说是断裂,所以这也就证明,当事人戴若夕在格斗中,并没有用尽全力……我们也应该看到,受害人身材高大,在冲向当事人时。当事人给了一个从下往上的力,将受害人打得双脚几乎离地的时候,因为拳法招术的关系,又有一个上方的平打击力,这样造成的结果,就使受害人双脚离地,头先着地,以至于身体的冲击,造成了颈椎骨折,引起死亡!这是一种偶然造成的意外,当事人戴若夕并没有想杀死受害人,只是想战胜他……”
此时辩护已经到了尾声,法官就问戴若夕有什么话说。
戴若夕站了起来,对着对面牛大夯的亲人一鞠躬道:“我自己就是个从小失去父亲的孩子,牛大哥他的年龄,肯定有老有小,我怎么会想要打死他!这真的是一场意外……不过,无论取后怎么判决,请你们放心,我都会负起我该负的责任来!对不起!”
然后又对着自己的妈妈和田师父道:“妈妈,对不起!师父,对不起!”
一时间,旁听席上的人都不作声,开始时叫着要严惩凶手的牛大夯的亲人,都默不作声。因为从现场人的证词中,现场的监控录像上,牛大夯的行为大家都听到了,也看到了。而且,刚才戴若夕的演示,也确定反让了她没有用尽全力去攻击牛大夯。
最后法官宣判,戴若夕过失致人死亡,但因为是民间私斗,所以判四年。另外附民事责任赔偿三十六万七千元,主要用于牛大夯的父母赡养和子女抚养、及教育问题上。这一点,戴若夕几乎没有什么争议,她此时完全笼罩在一种懊悔当中。
不过,她们家根本没有这么多钱,戴若夕当庭承诺,自己会尽量想办法,借也要借到这笔钱。牛家一家人平常在邻里之间,也都不是难说话的人,此刻见这女孩子确实仗义,也没有当场追讨这笔钱,都默不作声。
判决下来,若夕的母亲就去看了她。当戴若夕听说谢寸官竟然在为自己跑前跑后,而且当庭试验证明自己不是故意杀人,也是他想出来的主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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