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正午。
北方的秋天即便是最热的时候也不会让人有那种窒息的感觉,陆辰悠闲地坐在太师椅上,享受着秋风拂面,心里美得乐开了花。
刚刚送走那人是陆辰的一个死党,叫做周毅贤,上初中的时候他们这些孩子都喜欢看一部叫做《诛仙》的小说,便都把周毅贤叫成“周一仙”,他本人也特别喜欢这个名字,从此更是自称熟读易经,通晓八卦,后来高中毕业落了榜,便随亲戚来了M市打拼,陆辰初来这里的时候碰巧在早市碰见过他,从此闲得无聊的时候倒也多了个伴。
这货刚才来,倒是给陆辰带来了个好消息——段思雨要结婚了。
段思雨是他们上初中那阵班级里的班花,全班30个男生,28个都给她写过情书,只有陆辰和周毅贤视她如猛虎一般,他们三个打小生活在一个小区,爸妈打他们的时候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看人家段思雨!”。于是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段思雨就成了童年的阴影,无法抹去。这两个人想尽办法让她难堪,但到了最后挨打的总是他们自己。今天一听到曾经的“阴影”竟然也要结婚了,心中不禁颇有感慨,虽说段思雨人在X市,但她的婚礼陆辰和周毅贤是必然要去的,不为别的,也要去祭奠一下那灰色阴暗的童年。当然,更重要的是如今陆辰也终于找到了一个正大光明的借口可以让那老神棍离开了,
“嘿嘿,小爷我马上就要走了,难道您老还能继续赖在我这博古斋不走不成?”陆辰心中正暗爽着,却听到楼上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脚步声,看来这老神棍是睡醒了,“他倒也真是能睡,这一觉竟都睡到了中午,真不清楚像这种人,我那古板的爷爷是怎么对他信赖有加的。”虽然心中不满,但陆辰表面上却并没有显露丝毫,三年商城上的尔虞我诈已经让他老练得并不符合他的年纪了。
“陆小友,老朽大梦初醒,可还有些食物容我充下饥?”张窥天伸了个懒腰,用那并不干净的手揉着惺忪的睡眼。
陆辰本欲发作,但一想马上就能将这神棍送走,心中的阴郁也就随之而散了,老神棍!这样的日子你也就只能过这半天了。
当下他满脸堆笑,说道:“老神……老先生,那柜台还有只烧鸡,您慢用。”
张窥天一天说有烧鸡,顿时困意全无,双眼竟然放出了绿色的光芒,就这样,陆辰亲眼看着一整只烧鸡被老神棍风卷残云般地吃到只剩下一堆骨头。望着仍然意犹未尽的老神棍,陆辰心中把他赶走的想法愈加深刻了。
“刚才走的那人可是来买古董的?”张窥天随手拿起茶壶,对着壶嘴喝了一大口茶,说道。
“哦,他呀,是我一哥们儿。”陆辰一边心疼着我那清代的紫砂茶壶,一边思忖着如何把这事和老神棍说,“您说巧不巧,我有一特要好的同学正好后天要结婚,我百般推脱,可人家点名非要我到不可,唉,人家给了这么大的面子,我这作为同学,不去自然不好,所以只好和我那哥们儿一起定了今晚的火车去X市,所以,您怕是……”
陆辰装作一份十分失望愧疚而又不失惋惜的神情,以他此时此刻的表演,拿个影帝怕是并不太难。
张窥天还没等陆辰把话说完,眉头已经紧索,掐指算道:“坎宫,地火明夷,明夷者,伤也!贪狼入西,此卦凶多吉少!”张窥天默默地念叨着,陆辰却只觉得生涩难懂,不知所云,但心中却料定这老神棍是在装神弄鬼,卖弄玄虚。
陆辰冷冷地看着张窥天,等着他的下文,老神棍思索了半天终于晦涩地说道:“小友,此番行程,你去不得!”
“张窥天!”陆辰已经克制不住内心的愤怒了,这老神棍明知道他已经看出了破绽,却还要坚决臭不要脸,岂不是欺他年幼无知?,“我是看在我爷爷的面子上,才对你礼待有加,你别不知好歹,你想在这混吃混喝我不反对,但是小爷我去西边还是去东边用不着你管!”
张窥天一怔,显然有些不知所措,但立即又正色道:“小友端的是误解老朽了,岁运并临本就是大凶之年,却又逢此大凶之卦,小友这次西行真的是凶多吉少啊!”
“聒噪!”陆辰双手抱胸冷冷地说道,“如果你再这样,还请背上你那蛇皮袋离开博古斋,小店不欢迎你!”
反正已经到了此番田地,陆辰也领索性撕破脸皮,他这人本来就叛逆,听不得别人的建议,更何况这老神棍早就让他忍无可忍了。
张窥天眼神复杂的看了看陆辰,轻叹一声,随手拿起他的蛇皮袋,一声不吭地走出大门向着远方而去。
望着老神棍的背影,陆辰突然之间觉得有些愧疚,有些自责,然而那一瞬间的感情很快就随着马上要到来的X市之行而一扫而然。陆辰开始收拾行李,开始换试衣服,开始憧憬着好友相聚,久别重逢的喜悦。
当日傍晚,陆辰和周毅贤一同搭上了西去的列车,望着三年来寸步未离过的城市在他的视线中渐行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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