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完即走,一颗心砰砰的,似要从心脏里跳出来。然而恶意的狠毒的喜悦取代了一切畏惧,而这就是以暴治暴的好处。与其等一种恨慢慢被宽容所消解,倒不如一刀劈下任血漫金山。这种撕裂对手的快感与原始的兽性揉和在一起,散发出令人愉悦的媚惑的气息。一个男人不由自主走过来,在她身边兴奋的张望,而芳晴兀自不知。她仍然沉浸在刚刚自许长荣脸上所看到的,那一瞬间绽放的光彩:原来男人爱的,都是免费的午餐。对他们而言,再也没有比从女人嘴里听到一个不要名份的承诺更能让人高兴。
可她没有这样说不是吗?
那只是某男自己的理解,说起来,她还不知道这个男人姓什么呢。不过,她今天就会知道,一定能知道。
芳晴快速回家,将行李打包整齐,然后静等。杨志果然来了,这清俊的少年,芳晴再没有多看一眼。她只是耐心的,将冰箱里的食物和诸等琐事一一交待清楚。
“你要走?”杨志问。
她“啊”的应了一声,然后说:“我会对宜敏说我是出差。”
她随即自嘲道:“象我这样的工作有什么机会出差,找个托词吧,我只是回我原来的住处。”万芳晴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如水银珠玉般坦然望向杨志,嘴里淡然说:“好好照顾她。”
这五个字比任何举动都有力,而在此之前,他一直是轻视她的。他这种想法,不仅只针对芳晴,也包括除宜敏之外的任何女人。
正所谓初恋神圣不可侵犯,男人有这种古怪的念头往往不是因为纯洁的爱,而是因为他无力疗伤,无力痊愈,无力从被抛弃被离散的恶梦中所呈现出来的人性恶的一面中苏醒并摆脱。
于是便选择视而不见,选择过去永远是最好。其实最好的并不是他爱过的女人,而是那个曾经的自己:年轻纯洁,对爱向往并心存畏惧。有所为有所不为,那片刻的欢喜,在拘谨守礼的克制里如烟花般璀灿怒放。
这番盛景,此生再多放纵也不能重现。因为已不再是从前的那个自己了。他在人性的毒汁里被浸泡过,在欲望的沟壑里挣扎过。而那些个委心屈从,每一分每一秒都象是一种讽刺。原来别人做不到的,再过十年二十年,自己仍然也做不到。在世俗的繁华里,他与她,不过是因循旧礼,心地由白变灰的一步一步走过去。
所不同的唯有时间,他们的情商不同步,智力也不同步。哪怕走到未来,哪怕最后是殊途同归,都会成为心机狡狯的中年人。却仍然难逃在年轻时被离散的命运:而那样的感情,那样年轻纯洁热烈清澈的感情,此生将永不再现。唯有怀念长存:初恋。初恋。杨志呵呵冷笑着。身上有寒意滚来滚去烧得人浑身发热又颤如秋蝉。
他是芳晴的初恋么?他这么想,没敢张口,心里却早有了肯定的回答。这样的傻事,他只为一个人做过。而她亦如此。杨志用手捂住整张脸,听芳晴轻轻说:“宜敏的笔记本里有她爱听的歌,你帮她存进MP3里给她带过去,也省得她寂寞。”
这最末两字,她说得摇曳而伤感,几乎就让他站起来走过去扑住她,汲她温暖给她光明。然而他没有,杨志来到电脑前,深深的深深的将自己陷进座椅里,仿佛有一生那么长。芳晴听见开机的声音,听见电脑在嗡嗡的响,然后,再然后,是他轻轻的一声低叹。他看见了,一定是看见了,就在一小时之前,她将自己用手机在医技楼前偷拍的那个男人的照片输进电脑里去,在一个专设的文件夹里,取名是:爱。
她赌他一定会看。果然,大大的头像,眉目新晰可辨。
“这是谁?”她状甚无意的问,顺手递过一杯新沏的茶。
杨志神气茫然,用近乎求恳的眼神凝望着她。
不要问。
是这三字么?芳晴神色一转,脸上又是惊讶又是担忧。这,似一粒子弹,彻底击碎了他心中的所有企念。在空气中,杨志听见自己的声音如风中虚浮的尘粒:“这人姓许,和宜敏同校,也是她现在所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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