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灿身形修长,眉目俊秀,在一众文人中也是鹤立鸡群。
这般长相虽不及君鸿季耀眼夺目的清冷孤傲令人神往,却更具亲和之意,书卷气浓重!
胡灿的计划被一群神秘的黑衣人打乱,几次给安侯府递去拜帖也是石沉大海。
君鸿季每日下了朝就找借口躲着人,风风火火的往回赶。
这么久以来,他愣是连君青晚的一根头发丝都没见着!
心里正是烦闷,不成想青晚公主早已经对自己芳心暗许,还大胆的当着这么多文人骚客的面对自己表露心意。
胡灿一下子开始心花怒放起来,瞬间找回了在大启时春风得意的感觉!
“在下能得公主青睐,是上天眷顾!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在下也曾有幸远远地见过公主一面,只是当时位卑职小,更恐唐突佳人……
近几日来,亦没见安候得空。
正苦于难见公主尊面,而今知晓公主心意,必定倍加珍惜!”
胡灿话音刚落,就收获满室哗然。
“胡大人自入平城以来是一路平步青云呐!处处顺心如意,现如今又得公主青睐,不知是哪世里积攒下来的福报,好事都叫他一个人占全了呀!”
一白胡子老者小幅度的摊手感叹,语气里都是羡慕和喜悦。
他的话语在店里激起不小的浪花,很快便有人接过了他的话茬。
“可不是么!
胡大人现如今可是陛下跟前的红人,多少高门世家都想拉拢的对象。
而且生的俊俏,同青晚公主多匹配啊!”
“就是就是!
虽说青晚公主原是天盛之人,可好歹也在陛下那里得了个公主的尊号。
与胡大人也算是门当户对。”
“前些日子公主受了伤,陛下和宫里的几位娘娘可都给安侯府送了好些药材。
我与阿兄正巧自安侯府门前的大街上过,那一箱箱的好东西……啧啧!
陛下和宫里的贵人们待青晚公主是真好啊!”
人群中的一年轻书生抱着自己的胳膊,摇头晃脑的八卦。
“说起这个,大家前不久不是还在私底下传言青晚公主喜欢安侯爷么?
迟太师府上的千金可还在四海布庄里闹腾过呢!”
身边的人对眼前的一幕表示怀疑,他每日混迹于平城大小街巷花天酒地度日,今日迫于阿父威压,好容易来这里看看书,可算是见了新闻!
但迟太师和太子在大街上抓那些散播流言的人时,他也是瞧的真真的。
那老大个太阳,差点晒脱他一层皮!
迟太师和太子当时那股子敬业精神可是挺让人吃惊的。
他至今难以忘怀!
也觉得空穴来风,必有原因,只是不敢深究而已。
经他这么一说,许多人也都回忆起了前不久的荒唐事儿。
紧接着就是迟府陪去安侯府的嬷嬷被明目张胆丢回迟太师府上的事……
“哈哈哈,我等今日能够有幸见到胡大人和青晚公主也是福气。不若便以茶代酒敬胡大人一杯?”
一长衫青年高举双手抱拳行礼,爽朗的笑着劝说,一时间吸引了大家的目光。
能在平城之中,文书阁里待着的,不是官家子弟就是有志才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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