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跑出几步,罗德就发现自己的移动方式完全变了个样。
后曲的双腿,让他的脚跟在着地时,整个膝盖都会自然弯曲下去。
每走一步,罗德都有一种自己随时会跳起来的错觉。
他赶紧收敛了一下发力,免得跨步太大,整个人飞出去。
可就算如此,他身上的衣服和裤子,还是因为身体上的变化,崩得死紧。
没走出多远,罗德的裤子“呲啦”一声就撕裂了开来。
上半身的衣服也是,没走几步,好好的外衣就碎成了破布条。
眼看着自己就要穿上乞丐装,罗德一狠心,把衣物,裤子和内裤用力一撕,随手丢在了地上。
附近如果找不到城镇,以他现在的情况,也只能这样了。
“没想到来到费伦的第一天,我就被逼得要裸奔。”这种情景,是罗德做梦都想不到的。
还好这里是荒野,并没有人看到他的窘境。
狼群的气味已经越来越远了,罗德压下心中的窘迫,赶紧起身追了上去。
狼人的移动速度,远超普通人类。
当罗德爆发出所有力量,在荒野之中奔跑起来时,罗德骇然发现,只是一个大跨步,他就能窜出好远。
而且不知不觉之中,他竟然会忍不住使用双手来辅助奔跑。
就像是野兽一样,在荒野之中四足奔行。
身为一个人类,罗德的内心自然是抗拒这种行为的。
但是他很快就发现,四条腿跑,真的比两条腿快好多。
尤其是狼人的双爪,强壮而有力,在落地的时候狠狠往后一拉,整个身体都会被带动着向前窜出好远。
这种连跑带窜的移动方式,实在是太爽了。
爽到罗德竟然有些压制不住心中的冲动,不仅不想停下来,反而还想继续加速。
这种抛却身体上的所有束缚,像野兽一样在荒野之中肆意奔跑的感觉,简直比飙车都要爽。
肆意奔行了一阵后,罗德的鼻子突然一动,好像闻到了什么。
“这是什么味道,这么臭。”
他很确定,这种气息的主人绝对不是狼,而是另外一种生物。
这种臭味非常奇怪,就像是什么东西腐烂了,又像是一种很久没有洗澡的类人生物。
费伦的荒野果然危险,这么一会时间,他就遇到了两种危险的生物。
“去看看?”
稍微犹豫了一会,罗德便决定跟上去看看情况。
这是一个很好的,观察狼群战斗方式,和费伦荒野危险等级的机会。
错过这一次,下一次可能就是自己亲身去体验了。
罗德当然不想用自己的小命去试试费伦的怪物到底有多危险。
罗德和狼群分开并没有多久,很快,他就在一处草地上,看到了对峙的双方。
一方自然是狼群,另一方则是一大群半人多高,浑身绿油油,还散发着古怪恶臭的陌生生物。
小个子,绿皮肤,数量庞大。
如果罗德没有猜错的话,它们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地精,也就是哥布林。
“三十多只,首领穿着破烂的皮甲,还有一把铁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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