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庭的那一天早晨,索米斯——他的案子排在第二——又只好不和伊琳见面就出门了:这样也好,因为他还拿不定主意要对她采取什么态度。
通知上要他十点半到庭,以防第一件案子(一件违约案)垮掉;可是第一件案子并没有垮掉,双方都振振有辞;皇家法律顾问华特布克在这类涉讼上名气本来就大,这一次又给了他一个扬名的机会。和他对庭的是拉姆辩护士,另一位有名打违约官司的。这真是一场大斗法。
一直快到中午休息的时间,庭上才宣布判决。所有的陪审员全部离开陪审席走掉,索米斯也出去找点吃的。他碰见詹姆士站在供应午餐的小酒柜那儿,长长的回廊象一片旷野,詹姆士就象旷野上的一只提壶鸟,伛着身子在吃面前的一块三明治和一杯雪利酒。父子两个站在一起,对着下面的中心大厅出神——空荡的大厅里不时看见一些戴假发穿长袍的辩护士急匆匆地穿过去,偶尔看见一个老妇人或是一个穿破旧大衣的男子走过,带着恐惧的神色朝上望,另外还有两个人,看上去要比他们同一辈的人要勇敢些,坐在靠窗的空档里在那里争论。他们的声音和一股象废井似的气味从下面升上来,再加上回廊上原有的气息,就形成一种和英国司法界密切结合在一起的气息,简直就象一块精炼的干酪发出的一样。
没有多久,詹姆士就向儿子开口了。
“你的案子几时开审?我想紧接着就开了。这个波辛尼如果说些不中听话,也不足为怪;我想他是实逼处此。官司打输了,他就要破产呢。”
他把三明治咬了一大口,又呷上一大口酒。“你母亲叫你和伊琳今天晚上去吃晚饭,”他说。
索米斯嘴边露出一丝冷笑,把自己父亲回看了一眼。一个人看见父子之间互视的眼光这样淡漠而且鬼鬼祟祟,决不会领会到两个人是那样心心相映,这也是可以原谅的。清姆士把雪利酒一饮而尽。
“多少钱?”他问。
回到法庭上,索米斯立刻坐上他在前排的法定座位,就在自己的辩护士旁边。他偷偷地斜睨了一眼,看看詹姆士坐下没有,这一眼谁都没有觉察到。
詹姆士两手紧握伞柄,身子向后靠起,坐在辩护士后面那条长椅尽头出神;坐在这里,案子一完,他就可以立刻走出去。他认为波辛尼的行为无论从哪一方面说都是荒唐之极,可是他不愿意和波辛尼撞见,觉得这样会面很尴尬。
这座法庭恐怕是仅次于离婚庭的一个最受人欢迎的法律中心了;毁谤案、违约案以及其他商业诉讼案件都是在这里解决。因此,后排坐了有不少和法律无关的人,楼上回廊还可以看见一两顶女帽。
詹姆士前面两排的座位逐渐被戴假发的辩护士坐满了;那些人都坐在那里用铅笔记笔记、谈心或者剔牙。可是不久皇家法律顾问华特布克走了进来,绸袍的两只袖子象翅膀一样呼呼地响,一张红红的、干练的脸衬上两撇棕色的短上须;詹姆士的兴趣不久也就从那些司法界小人物移到这位皇家法律顾问身上来。詹姆士毫无保留地承认,这位大名鼎鼎的皇家法律顾问的派头简直是一个十足的盘问证人的能手。
原来詹姆士虽说有多年的律师业务经验,他和华特布克以前偏偏没有会过面,而且和司法界中下层的许多福尔赛之流一样,他对一个盘问的能手非常景仰。看见华特布克以后,他两颊上的那些忧愁的长皱纹稍稍松了下来,尤其是他现在看出只有代表索米斯的辩护士是穿绸袍的1。
皇家法律顾问华特布克用肘部支着身体,刚转过身去和他的帮办律师谈话,边沁法官本人就出现了——一个瘦瘦的相当委琐的人,身体微伛,雪白的假发衬托出一张胡须剃得精光的脸。华特布克和庭上其余的人一样站起来,一直等到法官就座方才坐下。詹姆士只是稍微抬一抬身子,他坐着已经很舒服,而且向来不把边沁当做什么了不起,过去在柏姆莱-汤姆家里有两次吃晚饭,都坐的和他只隔一个座位。柏姆莱-汤姆尽管那样走运,可是一个脓包。他的第一张状子就是詹姆士本人给他做的。他而且很兴奋,因为他刚才发现波辛尼并没有出庭。
“他这是什么意思呢?”清姆士一直盘算着。
宣布开审了;皇家法律顾问华特布克推开文件,抖一抖肩膀把绸袍套好,然后眼睛扫了一个半圆周把四下的人环顾一下,就象一个走上板球场的击球手一样,站起来向庭上讲话了。
所有的事实,他说,都是没有争辩的余地的,庭上只需要了解一下他的当事人和被告之间的来往信件就行了;被告是一个建筑师,这些信件都是关于房屋内部装修的。不过,他的私见认为这封信只能有一个显明的解释。他于是把罗宾山造房子的经过以及实际花掉的建筑费用简略地叙述一下——在他的口中这房子简直被形容为一座王府——然后继续说:
“我的当事人,索米斯-福尔赛先生是一位绅士,一个有产业的人;任何对他提出的要求,只要合法,他是决计不会拒绝的;可是在这座房屋的建筑上,他已经受到他的建筑师不少的累;正如庭上已经听到的,他在房屋上已经花了将近一万二千——一万二千镑,这笔数目比他原来的预计要超出许多,因此,为了正义起见——这一点我觉得非常重要——为了正义,并且为了维护其他人的利益起见,他觉得有必要提出这次控诉。被告提出的辩护理由是丝毫不值得考虑的,这一点要请庭上注意。”接着他把那封信读了一遍。
他的当事人,一个有社会地位的人,现在准备出庭作证,宣誓表示他从来没有给予被告,也从来没有想到给予被告以超出一万二千零五十镑一笔最大款项的权限,这是他明白规定了的;为了不再浪费庭上时间起见,他现在就请福尔赛先生出庭作证。
索米斯接着走上审讯厢。他的整个外表都非常之镇定。苍白的脸上,胡子剃得精光,眉心一条缝,嘴唇闭拢,神情傲慢得恰如其分;衣服整洁,可是并不显眼,一只手戴了手套,看上去很整齐,另一只手没有戴。回答陪审官发问时的声音稍微低一点,可是十分清晰。在审讯之下,他提出的作证听上去就象不想多说的派头。
1绸袍是皇家法律顾问的服装。
“他不是提到‘全权作主’这个字眼吗?”
“没有。”
“这是什么说法!”
他用的字眼是“根据这封信的条件‘全权作主’。”
“他认为这是英国话吗?”
“是英国话!”
“他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这个意思!”
“他难道不认为这句话是自相矛盾吗?”
“不矛盾。”
“他是一个爱尔兰人吧?”1
“不是。”
“他是个受过教育的人吗?”
“是的!”
“然而他坚决认为可以这样说吗?”
“可以。”
在这一串以及其他许多的讯问当中——问来问去总是回到那个“很微妙”的一点上来——詹姆士自始至终都坐在那里,手放在耳朵边用心听着,眼睛紧盯着自己儿子。
他为他感到骄傲!他不由而然感觉到,在同样的处境,他自己就忍不住要多回答几句,可是他从心里告诉自己这种不想多说的派头正是最恰当没有了。可是,当索米斯缓缓转过身,神色不改地走下审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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