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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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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流冲到人身上相当有威力,人一下就喷倒在地,要不是后边有人拿腿挡着人就喷到十几米外了,衣服是当场喷坏,身体上立即青一片紫一片的,有的人皮都被冲破了,这些痛苦宪兵是不知道的,*雨点般的落在密集的人群里,还不停的发生爆炸,有毒的气体侵害身体的正常功能,闹事的人眼睛睁不开,倒在地上挣扎,这时候要有人喊投降,或者喊不闹事了宪兵或许还会停手,可他们没喊,贼骨头一个比一个硬,躺地上眼睛流着眼泪都难受死了,嘴里还不干净的骂着宪兵的祖宗十八代。

    看着不听话的人被镇压下去宇文陵心里享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比他找到女朋友还高兴,他看着惨烈的画面想起来自己的过去,他初中没上完就没学上了,一是学习不好没考上高中,父母也不在了没钱上自费的中专,早早的出去打工,老板给气受那都是小事,关键是赚口饭钱十分难,扛着重的东西搬来搬去,搬不完都不能下班,每天就那么多活,岁数大的小伙当然能干完,对他这个年轻的辍学学生来说那些货重的跟泰山一样,搬完东西回家就吐血,他也想过换工作,可他没文化没专业技术,除了买力气能干嘛呢?他想过抢劫偷盗,很多辍学的学生都干这个,要么就敲诈勒索收保护费,跟着地痞流氓混日子,可以很风光的出入娱乐场所和大酒店,每天还有面包车坐,可他到底也没走出那一步。

    宇文陵相信这个世界上走正路还是有出头之日的,大街上不是所有人都靠犯罪为生,不是所有人靠偷单位东西发财,不是所有人花的钱都不干净,他相信人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赚钱生存的,只有贪心才会走错路,他坚决不走那条路,他感觉干那些违反法律的事是丢人的,虽然不可能说所有的法律是对的,但是大多数人还是合法和善良的。

    现在做官做的不错的宇文陵就不理解人为什么非要犯罪,为什么要把犯罪当成个好事,他也看过《古惑仔》,没跟那些学生一样去盲目模仿,他看书也不多,他感觉人要靠犯罪吃饭不对,他想的是自己有一天当了官,要靠双手打出太平盛世,古人说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神话他认为可以做到,他希望看到一个这样的世界,而不是从历史书上和神话故事里,现在一朝权在手就把令来行,对付贼寇他没别的办法就是打。

    可以说宇文陵是个彻底的武夫,他打小看书只看武的不看文的,诗歌他也喜欢,不过喜欢辛弃疾的,都是写带兵打仗的,他的初中文化程度让他很难理解教育和教化,他就知道该镇压该打击,他跟贼没仇,打小他没被贼偷过抢过。但他自己也没想到,一个小小的他可以做官,陈长官委以重任,对他有知遇之恩,比亲生父母给的他都多,这是他的恩人,所以他为了维护陈天昱的地位,不惜下狠手镇压贼寇,谁跟他的恩人对这干,就是要杀他要毁他。没有陈长官他是一无所有的,现在有房子有车,按月发工资,工作又简单钱又多,去那找这好日子去,恐怕没了这个工作他还要去当苦力,别的技术也没有。所以军政府就是他的衣食父母,没有这个政府他去那吃好的喝好的,所以他全力报答知遇之恩,遇到这件事他就知道下死手,对犯罪的高压事态可以降低犯罪率,可以让阴谋推翻军政府的人死心,吓就吓死他们最好,还能省子弹呢。他明白一人哭不如家家哭,一路哭不如全国哭的道理,让其他人看这些人倒霉然后别犯罪,他也不是想杀这些人,要不早命令机枪开火了。

    “长官,我看差不多了,这些人也不闹腾了。” 曹秉估计下一步参谋总长又要下死手了,这些人有罪但罪不至死,这些人该罚但不该杀,这点道理他还是明白的。宇文陵说:“让宪兵全部逮捕,有一个算一个,犯有暴乱罪的全部抓,然后没收个人财产,政府买枪弹的钱和给士兵的军饷也不是刮大风弄来的,把他们的财产没收了算是补偿政府了,就这么办。”

    “是长官。”曹秉心说话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反正雷雨田雷大哥回来他有说的,这些事可不是他干的,免得大哥生气,反正上有陈长官的差遣下有参谋总长坐镇指挥,得罪人的事让他们干好了,自己就管收脏,没收来的钱和东西都是他的,拍卖的东西上级不要钱,临时归他管,这一管他可富裕拉,有的是钱,可以赢得部下的忠诚,为以后的仕途做基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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