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的挖掘机停在地面上,巨大的铲斗上挂着干枯的泥土。
这是一台常见的履带挖掘机,属于抓铲式,在滨海市这种软土地区常用于开挖基坑与深井,尤其适用于挖深而窄的坑洞。它轰隆轰隆地运行着,不远处搭起了一架帐篷。
篝火就生在帐篷前,还有一口锅的影子投射在帐篷上,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那是热水沸腾的征兆。
陆离掀开锅盖,是乳白色的浓汤,隐约还能看见浮沉的猪大骨。他深深闻了一口,旋即下入冬瓜以及白胡椒粉、盐等调味品。
五分钟后简易的冬瓜排骨汤出锅,陆离给每个人的碗里夹了三块精排、四块冬瓜,香气扑鼻。
恺撒坐在陆离的右手边,这个金发的意大利人承担了传菜的工作,依次把汤盅递给下一个人。不一会儿,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碗热气腾腾的冬瓜汤。
“小心烫,喜欢加葱花与香菜的自便。”
恺撒不喜欢香菜的味道,他端起碗轻轻喝了一口,汤汁顺滑,味道鲜美,冬瓜独特的甘甜在他的口腔中回荡。
“好喝,老师你是怎么用这么短的时间熬制出如此浓郁的骨汤的?”恺撒问道。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意大利贵公子,恺撒当然会做菜,但仅限于意大利面与披萨这种简单、有情调的菜肴。费时费力的骨汤他懒得做,但喝过不少,如今抵达露营地点不过三十分钟,可骨汤的醇厚像是熬制了十几个小时那样。
“炼金术·精神之火,可以让食材加速成熟。”
炼金术的本质是把一种状态催化到另一种状态。燃烧的火焰中蕴含着强大的精神,这些食物听到了陆离的恳求,于是纷纷把最美好的一面展现出来。
其实陆离本质上不是一个合格的炼金术士,他只懂的基本的配比,可架不住这些元素与他关系特别好,自动就生成了他想要的物质。
“炼金术真是奇妙。”恺撒感慨着。
冬瓜的涩味与猪骨的腥味被巧妙的化解了,只留下清香与醇厚。两种美好的味道混在一起,最适合刚下飞机的疲劳人士了。
“雷蒙德,我们的挖土作业还要持续多长时间?”陆离问。
雷蒙德是这次任务的第六人,卡塞尔学院毕业的C级学生,专攻情报工作,表面是一个IT公司的产品经理,实际是在中文论坛搜集信息的专员。这次遗迹的地点就是他在上网冲浪时看到的,属于接应人员,协助工作。
“大概半个小时。”雷蒙德不停地小口抿着冬瓜汤,老鼠眉下的小眼睛一闪闪地,不停地偷瞄着几位专员。
“哦,”陆离淡淡应了一声,“如果你想要冬瓜汤的话,记得说一声。你坐得那么远,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欺负你了呢。”
雷蒙德的位置在篝火的最远处,火光几乎照不到他的身上。除他之外每个人都是坐在铺着羊毛毯的地上,只有他蹲着,活像个受气不敢发作的小媳妇。
“谢谢、谢谢……”雷蒙德有些受宠若惊,“我习惯了。”
雷蒙德发誓不想与这几位专员扯上关系,在他看来自己就是个C级边缘混血种,懵懂无知似小白兔,怎么能和猛虎与雄狮混迹在一起呢?
这几位专员的名字他可是如雷贯耳。
恺撒与楚子航不用说,哪怕他毕业了很多年,也知道这两位社团老大的赫赫威名,用纨绔子弟与危险分子来形容他们最合适不过;陆离是近些年卡塞尔学院的S级混血种,还是一位优秀的炼金术士;诺诺相比于前三个人的名号有些逊色,不过她是恺撒的女朋友,知道恺撒的人自然也知道她。
而最后一位……
E级混血种废柴芬格尔,雷蒙德是2002年入学的学生,他上学的时候就听说过数学王子芬格尔·冯·弗林斯的名号。如今都2009年了,这个家伙竟然还没有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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