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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家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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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虎似乎能看穿他的心思,又补充了一句:“当然了,这些首级都是义士独自斩获的,这个功劳就更大了,除了可以得到应得的赏银之外,还可以获得官衔……如果义士愿意从军,封个百户是不成问题的了。”

    一介布衣,就因为干掉了四名后金骑兵,居然可以籍此一步登天当上百户,这也充分说明后金鞑子的脑袋有多值钱了。这也难怪,后金鞑子的首级可不是那么容易斩获的,八旗军中有死令,如果有人阵亡,其他人将他的尸体背回来,就能获得他一半的财产!利字当头,后金士兵很注重收敛阵亡士兵的遗体,万一打了败仗,一般都会尽量将尸体抢回去,所以明军就算能打赢,斩获的首级也是少得可怜,一员统兵数千上万的大将一战能斩获三百来颗首级已经是少有的大胜了。再加上明军与后金对阵一向是败多胜少,首级就更难获得了。像杨梦龙这样以少敌多,一下子干掉了四个,可谓逆天了,给他个百户之类的官职,那是妥妥的。

    杨梦龙一听还有官当,笑得就更开心了,差点流出口水来,在他眼里,这几颗首级越发的可爱了。不过,他有点纳闷:“老爷子,你怎么对这些事情这么清楚?难道你当过兵?”

    戚虎说:“年轻的时候在边关呆过几年,后来老了,打不动了,就回家了。”说到这里,他的神情有些黯然。

    杨梦龙恍然大悟,在边关呆过,肯定跟蒙古骑兵或者后金鞑子干过仗,自然对这些事情一清二楚了。他正想说话,又听到蹄声骤起,不禁面色一变,闪电般抄起兵器冲了出去。不光是他,很多村民都骚乱起来,有人尖叫出声,被后金骑兵砍杀了一回,大家已经患上了骑兵恐惧症,听到马蹄声就条件反射的以为后金鞑子又来了,本能的就想逃跑。这时,一个破锣嗓子随着急促的马蹄声传了过来:“村里的人听着!知县大人有令,所有人马上转移到县城去,协防县城,不得有误!所有人听着,知县大人有令……”一路喊一路策马狂奔,转眼间就冲进了村子里。这家伙虽然不遵守交通规则,好几次险些把人给撞了,不过他的话还是给村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原来是明军的传令兵,还好,还好,不是女真鞑子就好!

    杨梦龙撇撇嘴,现在才来通知村民转移到县城去,也太晚了吧?要不是他拼死力战,干掉了那四名后金骑兵,估计现在这名传令兵只能看到一地死尸了!那名传令兵看到满地的尸体,家家披麻戴孝,大吃一惊,放慢了马速,骇然问:“这……这是怎么啦?”

    村民有些愤怒,又有些敬畏的回答:“好教军爷得知,一个时辰前有四名鞑子冲进我们村庄,见人就杀,见屋就烧,一口气杀了我们四五十号人,我等也是侥幸才从他们刀下捡回一条命!”

    一听说鞑子在这里出现过,那名官兵的脸就白了一下,连声音都有点颤抖了:“那……那几名鞑子呢?他们还在不在?”话一出口,他就发现自己说了句废话,如果那几名鞑子还在,这些老百姓还会在这里收敛遗体吗?早就跑光了,或者被杀光了!最起码的,如果鞑子还在,他这样大呼小叫的闯进来,早就没命了!

    “那几名鞑子都让杨义士给收拾了,连首级都割了下来!瞧,看到那几匹战马了没有?就是鞑子的!”

    这名士兵顺着村民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到几匹辽东战马被拴在筱家宅院大门,正不安的踢着蹄子打着响鼻呢。这些辽东虎马高大健壮,骨干精坚,跟它们一比,他骑的这匹马不像是马,倒像是一头病驴,真是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他数了数,不多不少,正好是四匹,嘴巴顿时就合不拢了。说一个人干掉了四名后金鞑子,还是骑兵,打死他都不会相信的,但是那几匹辽东战马却活生生的被拴在那里,再真实不过了!他可不认为这帮穷得连饭都没得吃的村民有那个能耐弄来四匹货真价实的辽东战马,布一个骗局。一匹战马少说也值上百两白银呢,岂是平民百姓买得起的!他咽了一口口水,小心的问:“那位义士现在在什么地方?”

    村民说:“就在筱小姐家里。”

    这名官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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