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面就会显得有些莫名的滑稽,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舞台上给人表演滑稽剧的两个搞笑演员。
电视上发着篮球公园,这大概赵圣最喜欢看的电视节目了,王城也喜欢看,因为王城虽然自己不打篮球,但他很喜欢这种充满了对抗,充满的英雄主义的运动项目。
毕竟每一个年少的男孩子,心里都有一个当英雄的梦。
不同的是,赵圣喜欢的球星是丁彦雨航,他将来也是打算往这方面发展的,而王城喜欢的明星就是拉塞尔·维斯布鲁克,然后爱屋及乌的喜欢了俄克拉荷马城雷霆队,他就喜欢一个人,单挑对方所有人的这种霸气。
只要看到威少一个人在场上左突右冲,拼尽全力,比赛输了就输了,但体育竞技作为一场大秀,作为一个可以激励人更好的生活,从困境之中崛起的信念,这个时代,就是需要孤胆英雄的。
对于这一点,赵圣是很不认同的,他觉得篮球就是集体项目,要团结,要多传球,让每一个都发挥出自己的能力。
王城看着赵圣,一脸的不屑,说到:“我大威少传球还少呀?那一个个的空位投篮不进,单打迷之失误,怎么打?如果不是我大威少,雷霆都进不了季后赛,他这样打法,他自己愿意的呀?你倒是有个克莱汤普森在威少身边,雷霆就是总冠军级别的。”
“你······你说我干什么?我没有说威少不好,还有呀,你现在不是喜欢詹皇了。”赵圣有些小委屈的说到。
王城已经脱了上衣,拿着毛巾,准备去洗澡了,“我就是喜欢威少还有詹皇这种独当一面的打球风格,所以,雷霆早早的淘汰了,我当然就支持詹皇了,有什么奇怪吗?你赵圣如果有一天在球场上,也能打出血性来,打出自己的风采来,我他么的······第一个爱上你。”。
“你够了!”赵圣听了王城的话之后,也是一脸鄙夷和震惊,这小胖子,最近说话越来越飘,越来越不靠谱了!
“哈哈哈!哈哈!赵大姑娘······你今晚又要和我同床共枕了。”王城说笑着进了洗手间,准备洗澡。
虽然赵圣一千个,一万个不想承认,但是王城说的这些话,似乎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谁让赵圣他胆小······他这么大一个男人,就是不敢一个人睡觉······
“哗哗哗——”
“哗哗哗——”
洗手间里传来了一阵莲蓬头冲水的声音,王城那有些肥嘟嘟的身体,在灯光的照耀下,竟然也显得有些妖娆起来。
“我去!我到底在看什么!”赵圣老脸一红,赶紧调台,中央6套正在放《绣春刀》,这电源很不错,赵圣喜欢看里面的刘诗诗。
要不怎么说人家赵圣公子号称‘小白’呢,除了长得白之外,还对清纯的事物,有一种难以抵挡的向往,他喜欢的女明星可不多,但类型必须像是刘诗诗这样的清纯型的,那些妖艳型的,喜欢浓妆艳抹的,喜欢卖弄风骚的,赵圣就不喜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