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被人欺负。”
“有一次在茅房里,他们围着小男孩扒他的衣裳,想看看他是男是女?”
无论他怎么解释,自己是男的,和他们一样,也没有用,他们的本意并不是为了看他是男是女,是为了羞辱他。
因为他是个异类,大家都穿着男装,只有他是女装。
但是很幸运,那天茅房进来了另一个人,那个人身份尊贵,又是书院里的狠角色,没人敢当着他的面欺负别人。
他借着机会从他们手里逃出来,跟在那人身后,偷偷的保持了一定距离,因为在这个距离内是没人敢欺负他的,他们必须要给那个人面子。
那个人也不管,似乎从来没注意过他,也不在乎他是不是跟在身后。
他就这样平安过了一段时间,有一天像往常一样在那个人的必经之路等他,等了许久也没等到,后来偷偷的去了他的寝屋,发现他站在镜子前梳发髻,但是因为手艺不过关,怎么也梳不上去。
偶尔梳好了,去系发带的时候又散了下来。
那时候他才知道,原来每个人都有擅长和不擅长的事,就算平时那么厉害的人,该有不懂的也照样不懂。
那个人不擅长,他擅长,他帮那人绑了发髻,还提醒他,以后绑不好都可以来找他,自小擅长这个,会绑十几种呢。
他的人生定是与姐姐反了,从小姐姐便闲不住,没人教她,索性自己偷着学武,后来干脆离家出走闯荡江湖,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既勇敢又绝然。
他很羡慕姐姐,意气风发,朝气澎湃。
与姐姐不一样,他只能在家看看书,种种花,连出门都是奢侈,平时姐姐绣不来的花,他一看就会,姐姐不喜欢的裙子,他很喜欢。
真的反了,或许又没有。
比较以前他一直以为他喜欢的是男人,像皇上那样,俊美,有才华,又厉害的人,前不久才发现,原来他喜欢的是女孩子。
从小生活在院子里,方寸大小,接触的人少的可怜,又爱穿裙子,他连喜欢男人和女人都分不清,也不在乎,似乎都无所谓。
喜欢就好。
本来就没多少年头可以活,介意别人异样的眼光,等于苦自己,何必呢。
“啧啧啧,”有人打断,“想不到宋公子和皇上还有这么深的交情。”
宋长生回头看去,是被父亲控制的大将军聂正丰。
“只是叙叙旧而已。”他不以为然,“叙完了,该如何还是如何。”
“宋公子识大体。”聂正丰对他印象挺好,年轻有为,又智勇双全,居然想出利用何清把皇上引出来的办法,竟还叫他成功了。
“宋公子的任务完成了,”他拔下腰间的剑,“剩下的交给我吧。”
宋长生点点头,后退一步,站在安全的地方。
聂正丰高举长剑,“此贼僚冒充皇上,罪大恶极,杀了他,本将军赏白银万两。”
这话听着耳熟,仔细一想,是殷绯在城墙脚下说的。
他是在提醒殷绯,风水轮流转。
重金之下必要勇夫,本来在山林中熬了两天两夜,早已体力不支的众人登时兴奋起来,纷纷从四面八方涌来。
聂正丰杀了两个人,血溅出来,喷洒在脸上,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嘴里是温热的铁锈味,黏甜黏甜,眼神当即便变了,藏了些激昂和嗜血。
和别人被逼不同,他是主动找上太傅的,体内是异与寻常的血脉。
将血抹在剑上,他正要杀入对方阵营,冷不防腰间突然一痛,先是很小,慢慢放大,然后是巨疼,他低头瞧了瞧,有剑尖从肚腹位子冒出。
尖锋处上下摇了摇,慢慢从他身上拔下,一股子钻心的疼蓦地蔓延。
砰!
他倒了下去,抬头看去,方才还安安静静站在一旁观战的宋长生不知道何时来到他身边,站在背光的地方,面无表情望他。
“对不起,我还是觉得皇上应该死在我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