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志强大喜过望,美队跟在身边总算实现了他目标的第一步。
“那就这么说定了!”
罗杰斯既已做出决定便不会后悔,点点头,“救小义前为防不测,我就跟师父留言我会外出游历几年,这几年我就先跟着你。”
殷志强听到他说小义,好奇问道:“你和小义母亲……”说到这里他感觉有点像是在刺探别人隐私之嫌,便住了口,歉意的看着他。
罗杰斯却是洒脱一笑,“殷……额,那个,我到底该叫你什么?”
殷志强笑道:“罗杰斯,你比我年长,喊我名字就行,或者叫我‘小强’也行,我们同辈轮交,反正我们本来就不是一个门派的。”
“好的,小强。”罗杰斯解释道:“小强,你不要误会,我受重伤时是佩姬救了我,我对她只有感激之情。是,我承认,我刚醒的时候听到她丈夫喊她的名字便觉得十分亲切,再加上我失忆了一个人都不认识,下意识就想与他亲近……但也仅此而已!我罗杰斯虽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却也知道男女之防,以前我是把她当作亲人看的,她也一直喊我作‘罗兄弟’。只是……只是现在她成了寡妇,想必是怕瓜田李下,不便与我这一个大男人过于接近才说出刚才之言吧,我虽然心里不舒服,但我都能理解。”
殷志强总算了解了他和小义母亲的关系。佩姬?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貌似罗杰斯的女友好像就是叫做佩姬,只是后来罗杰斯被冰封七十年,两人错过了彼此。
“唉……”殷志强轻轻一叹,这件事他没告诉罗杰斯,此时罗杰斯失忆,说了也只是徒增烦恼而已。
人生最遗憾的就是错过,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罗杰斯的一生真的失去了太多,太多……
木屋门“吱呀”一声开了,小义走出来,“罗叔叔,殷叔叔,娘说这里太过简陋,怠慢了叔叔们,实在是惭愧。她还说等会她会准备饭菜,感谢叔叔们的搭救之恩。”
殷志强闻言汗了一下,他也就比这小义大个五六岁吧,想不到也变成叔叔辈了。
他看向罗杰斯,想知道他的意思。
罗杰斯看向小义,“小义,你告诉你娘就不要麻烦了,我们还有事过会就走了。这里地处偏僻,你们在这里很安全,就在这里好好住下吧。答应叔叔,以后要照顾好你娘,知道吗?”
掏出两锭金子,还有银子若干,罗杰斯继续说道:“这些钱你收起来,以后用得着,罗叔叔以后有空会来看你们的。”不是他拿不出更多的金子,这些钱足够他们娘俩舒舒服服生活十年了,太多的钱反而容易给他们招来祸患。
殷志强在一旁看着,暗暗叫吉吉把灰土带过来,要出发了。
吉吉、灰土很快就回到这个小院内,罗杰斯又叮嘱了小义几句,便在他依依不舍的目光中冲天而起,殷志强几人随后跟上。
几人速度太快,除了院子里的人,谁都没有发现。
高空中,几道人影向东疾飞,而院子里除了小义挥手仰头目送,木屋里面也有两道复杂的目光看向几人离去的方向……
接下来的路程很顺利,大周皇室压根就没想到姬魁会身殒,等发现已经来不及了,因此对于他们的身份和踪迹根本就无从查起。几人在罗杰斯的指引下,先去了东边百里之外的华县买了代步马匹,然后一路急赶,过潼关、穿云关、界牌关、汜水关,两日后便到了孟津。
孟津渡口,望着面前汹涌澎湃、一眼难以望到边际的大河,殷志强漫语轻吟:“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好诗!”罗杰斯高坐大马,赞道:“开篇就大气磅礴、豪迈洒脱,好!小强,继续啊……”
“……”
殷志强有些无语,第一次见到怒啸的黄河,他只是随口这么一赞,却没想到被罗杰斯误认为在作诗。李白的《将进酒》他也不是背不出来,只是他没那么厚的脸皮去抄袭,也没那个心情去背诵,遂含糊道:“罗杰斯,我也就想起了这么两句,后面等我想到了再告诉你,要知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啊。”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罗杰斯喃喃,继而眼睛一亮,再次赞道:“妙啊!小强你出口成章,吾不如也。你说我以前是个当兵的丘八,我看你在修行前一定是个饱读诗书的书生。”
“……”
殷志强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失忆后的美国队长浑身透着儒雅气质,而且对诗书礼仪看的很重,他想不通这是为什么,想来想去也只能归为韩山城教得好。
呵呵笑了一句“过奖过奖……”然后赶紧岔开话题,“这孟津渡口船渡去哪了?我们倒还好,没船渡这些马匹怎么过去?”
罗杰斯果然被他吸引了注意,也在蹙眉打量四周。灰土和吉吉在一旁四目张望却什么都找不到。
罗杰斯无奈道:“小强,要不我们先去宋国殷墟之地,要是找不到你要找的人再去朝歌也不迟……”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