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太平盛世,书本,笔墨纸砚,都是很贵的事物。贫苦人家,偶尔看到一张写着字的纸,甚至会拿回家供着。这就是因为,字纸极之稀少的缘故,敬惜字纸的道理,不止是对文字,对知识的崇拜,也是因为,纸是稀罕珍贵的东西。
韩氏一族,虽然说是衣食无忧,有点小富气象,但所谓的小富,也只是针对那些赤贫的农民来比较罢了。要供应举族的孩子读书,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其实大部份这一类的小宗族采取的方式,都是集中族内的财富资源,专门培养几个天份最好的孩子,以期将来出人投地,借助他们,改变整个宗族的社会地位。
所以说,一人成功,举族升天,借宗族之力成功,之后回报宗族,确实是这个时代,默认的规则。
只是,并不是所有宗族都能那么公平地按照贤愚天份来分配财富资源,人都是有私心的,大部份情况下,更喜欢把这种资源,用在族长,族老,族中嫡脉的孩子身上。
所以,族长的儿子韩思德资质平平,却可开蒙读书,韩子施聪慧过人,却没有机会读书识字。就算厚着脸皮,跟去附学,手里也没有象样的纸笔书本。
忆起往事,凌退之深深感叹:“我和子施当时是同病相怜,都是想读书却读不成,偏又天真固执地不肯认命,暗地里,吃了无数苦头,悄悄地偷学……”他微微一笑,看着韩忠“你干过的事,你耍的那些花招,都是当年我和子施用过无数回的。你不过只要偷听偷学而已,我们还要瞒着全村人,瞒着所有的亲族长辈,整整五年,都是这么偷偷摸摸过来的,那帮子小少爷,也不过能读能写能念几句死文章,我跟子施胸中所知所学,却已不下于先生了。”
他微微一笑,已显得有些遥远的目光里,闪烁起少见的骄傲与快意。
锥于囊中,终能破袋而出,锋芒尽显,明珠蒙尘,拭尽了,依旧夺目灿亮,华彩无双,又有什么人,拦得住,隐得下。
就连一直显得有些无动于衷的韩诺,都微微动容,似是为他这一刻,脸上的光彩所慑。
韩忠却低下头,悄悄地掩下眼中微微浮起的水气。
原来,这才是当年一跃而飞升的真相。
原来,当年,他悄悄的努力,早就有人看在眼中。
原来,就算没有当初少爷出人意料的随手一指,老爷也还是会成全他,老师也还是会教导他,只为那一分同病相怜意。
只因为当年他们受过的苦,不忍见一个飘零的小叫花,小奴才,再受一回。
读书,识字,多么奢侈而幸福的事啊。就算是平民百姓,都不敢奢望,就算是有整个宗族庇佑,也只有几个幸运儿,有这样的机会。
他区区一个叫花子,卖身的奴仆,竟能有这样的福份。竟有老师这样的奇才亲自教导,且不偏不倚,给予他的指导,在他身上用的心思,比少爷只多不少。
年纪虽小,却自觉,苦难历尽,沧桑看尽,一颗心其实也算很硬的韩忠,几乎控制不住,满心酸酸涩涩,又滚烫火热的奇怪感觉。
“后来我和子施要去考试,人人都以为我们自不量力,谁知满村读书娃,人人落榜,我和子施却一跃成了正式的童生……”凌退之呵呵笑着,即使是多年后,回忆起当时,满村人震惊的样子,依旧觉得痛快莫名。
“我们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买书,光明正大的进城去,跟别的读书人交流学习。两家的族长就算心里不情愿,也不好意思拦着。毕竟我们是各自族中,唯一有资格求取功名的人。一两年间,我和子施都是学识大涨,自觉考个秀才的功名,易如反掌。谁知堪堪逢着考期,伯母就病倒了。”凌退之苦涩地说“日日忧思,伯母的身子,那几年早就熬干了。偏还为一个儿子,总是撑着,挺着,装做无事人。子施那时年纪小,一心一意地想要出人投地,想要叫族人们后悔薄待了他,想要叫吃苦的娘亲过好日子,整日地游学,读书,哪里知道,他的娘,其实没有多少时间了。等到伯母一病不起,才知道这些年营营役役,辛辛苦苦,竟是错过了最重要的人。他哪里还顾得上功名,只知日日守在伯母床前。我与他交情虽好,却也不能为他误了考期,只得只身离去。我考完试后,大病了一场,待回乡时,才知道,伯母已经去了,而他却已成亲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