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路的过程,可以很有趣,也可以枯燥无味。
如果是往常,戚少言和石天赐第一次出远门,肯定不会只埋头赶路,只路边可能出现的草药就会吸引走戚少言大部分注意力。
可这次,戚少言是为了去蛙族调查雀哨之死,以此来寻找父母下落,自然不愿在路上多耽搁时间。
石天赐好奇心不重,又习惯以戚少言为主,对一个劲赶路也毫无怨言。
狼九哥想象中小孩子因为好奇心、因为顽心而不断找麻烦的过程一个都没出现,这让他在满意之余又产生了一点淡淡的遗憾。
赶路第五日,狼九哥告诉两小,他们已经走了一半路程,如果下面的路程顺利,他们将在第十天左右到达蛙族最外围。
“我今晚一定要抓到那小贼!”戚少言气呼呼地发誓。
狼九哥和石天赐全都怜悯地看他,也不知这娃招谁惹谁了,其他两人的行李都还好,只有戚少言的每天都会给翻得一塌糊涂。
戚少言在路上偶尔采摘的一些新鲜药草和果物,很少有能留到第二天早上的。而且那贼特别喜欢少年带的饭团子和肉干,不到两天就把这两者给偷吃完了,连点渣都没给戚少言剩下。
狼九哥对小贼的身份有所怀疑,但在没有抓到对方马脚之前,他不打算说出来。说不定那小贼现在就躲在他们脚下或者附近哪里偷听呢?
当天中午,三人终于从似乎无边无际的山林中走出,走到了一条视野比较开阔的空旷大路上。
三人脸上都用油彩抹了纹路,加上三人一身兽皮衣还有随身行李,任是谁看到他们都会知道这是三个刚从乡野地方出来的土包子。
好吧,狼九哥气质已经练出来了,身上的兽皮也已经不止是单纯的衣服,而是类似皮甲的存在,加上精干中带着一丝慵懒的酷男脸,早就脱离了土包子的行当。
但戚少言和石天赐两个,那是真正掩都掩不住一身乡野味,还好两人都长得不错,给他们加了不少分。
三人脸上的油彩并不是为了好看乱抹,黑色油彩抹在眼睛下面,可以防止一定反光。绿色油彩或横或竖抹在脸上,可以对某些野兽鸟雀起到恐吓作用,在树林里也有一定隐蔽效果。同时油彩经过戚少言调配,还具有防蚊虫的效果。
“哇哦!”两少年齐声发出感叹,就是少话的石天赐也不例外。
总算有点外面世界的感觉。
“竟然真有这么大这么宽的大路!”
“好开阔,能看好远!”
石天赐低头看脚下路面,青黑色的路面开裂破损得很厉害,大多地方都覆盖着厚厚的泥土,但还是能看出路的原形,一直延续到很远很远。
“这肯定就是老爸老妈说的快要消失的柏油路。”戚少言蹲下身按了按地面,语带兴奋地道。
“要捡一块作纪念吗?”石天赐很认真地问。
戚少言摇头,起身,眺望远方:“不用了,我老爸老妈告诉我,外面柏油路很多,只是大多都损毁得不成形。石头,快看!”
戚少言的声调突然激动起来,一脚踏到路边一块大石上,手指向西边。
“有人,看有人过来了!是车队?不,是骑兵队!”戚少言激动。
石天赐眼睛也瞪得大大的,看着快速接近的骑兵队。
为什么他们一眼就能看出那是一支骑兵队?
因为这支骑兵队队伍整齐,身穿统一骑手战服,兵器一致,连坐骑品种都一样,全都是额前生角的巨鹿。
那些巨鹿每一头看起来都比成年的高腿马还要高大,两根粗大鹿角分左右横向劈开,每根鹿角上又分叉出尖锐的刺角,一看就是凶器。
这还是他们第一次接触到外面人,更是第一次看到成规模成制式的骑兵队伍,都跟看稀奇似的盯着人家看。
狼九哥则觉着有点不对劲,这条路他走过好多遍,还是第一次出来就碰到人。他们这里地方偏僻,一年中还不一定有人从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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