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打工仔给自己做事,伍勇还真有点佩服她,拗不过她热情的邀请,伍勇还是又转头朝富豪网吧走了过去。
到了网吧见了吴静雅,伍勇才发现她穿着一套厚厚的睡衣,一双很夸张的玩偶拖鞋,就这样半躺在椅子上玩劲舞。走到她旁边,伍勇站了一首歌的时间,才发现吴静雅已经不像半年前那样噼里啪啦的重击空格键,整个人也好像很松散。看到伍勇,吴静雅马上退出游戏房间,拉开旁边的沙发椅,然后到前台泡了一杯香飘飘奶茶过来。
趁着吴静雅去泡奶茶的时间,伍勇看了看她劲舞团的角色造型,发现已经没像以前一样穿着花里胡哨的服装和各种杀马特的配饰,连发型都换成了最普通的系统发型。等她回到座位,伍勇特意仔细看了看吴静雅,发现她居然没带妆,一点都没化妆让她看起来就像个普通小女生一样,丝毫不像以前的非主流气质。和吴静雅聊了会,才知道除了林雨萌外,她又找来了一个女生和两个男生,这两个男生高中毕业没钱上网,但游戏打的很好,所以被吴静雅轻松的招入了团队,专门负责游戏代练,最多的一天能赚一两百。
吴静雅指了指最后排的4个人,除了林雨萌之外,旁边坐着一个女生正和那两个男生有说有笑。吴静雅站起身就走了过去:“小云,你一天天就知道跟他俩玩,我找你来可不是给你发工资让你来配他们两个玩游戏的,我这一台电脑一个月也得交几百块网费,你不行我就换别人来,还有几个等着要来我没答应呢!”这一番敲打之后,被喊小云的这个女生老实了不少,低着头开始不断的打字了。
“勇哥,今晚要去我那里不?”吴静雅没头脑的一句话,伍勇先是有些吃惊,接着又有些害怕。这几天气温有些低,万一等会去了又是吴静雅和林雨萌两人一起,明天估计根本没精力陪着秦梦去会那两个女生了,伍勇心里合计合计之后才略带歉意的说:“我今天才刚回来,现在有些累了,你们这有不知道要忙到几点,我还是回家洗澡早点睡吧,下次有机会的,哈哈!”伍勇说出这番话的时候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手在口袋里掏出烟来却发现居然只剩个空盒了,起身准备去前台买烟,没想到吴静雅打开包包就拿出一包蓝楼来直接递给自己。“这是刚才买奶茶的时候一起买的,就是要冲奶茶没手拿就放包里了。”
伍勇一早认识她的时候就知道她说话很直白,所以刚才她提出晚上去她住的地方,这也没让伍勇觉得意外,只是这包烟买的就有些莫名其妙了。印象中从第一次见面,到上次十一去一起玩,吴静雅可从来没主动给自己买过什么,这次突然斥巨资17元买了一包蓝楼,前后反差很大啊。正当伍勇撕开封口,拿出烟来刚点上,吴静雅笑嘻嘻的说:“这算定金,今晚这次你就先欠着。”虽说这话让伍勇听着有些不舒服,但想想自己当初第一次和吴静雅见面的过程,想来本质是一样的,于是伍勇悄悄捏了吴静雅一把:“没问题,等我休息好了,单独跟你pK一次,你可不能找帮手哦!”说话的时候伍勇特意看了一眼林雨萌,又有些露骨的说到:“你们两个,单对单我都完全没问题,就是一起来我就有些招架不住,要不你俩商量商量,给我排个班?”
吴静雅瞥了眼林雨萌,然后又看了看伍勇:“你可想的美,人家愿不愿意还不知道的,你在自作多情,快回去洗澡睡觉吧,想找我随时打电话!”从富豪网吧出来,伍勇一路小跑回到家,家里洗手间没浴霸,而且水压也很小,想了想干脆没洗澡就直接上床睡了。
早上醒来的时候已经快10点了,伍勇的手机设置闹钟是周一到周五,周末没闹钟他也还是7点多醒过一次,迷迷糊糊的又睡着了,完全醒过来的时候才意识到已经过了2个多小时。起床洗脸刷牙,换了套新衣服,再加上穿了个把月的新鞋子,伍勇用热水把头发抹了抹就出了门。
周末的早餐铺营业时间都比较长一些,伍勇随便找了家吃了碗面,才慢悠悠的朝着约好的地方走了过去。路上伍勇也给秦梦打了个电话,听到电话里秦梦说话的声音就知道她还没起床,他才知道自己这是太积极了,根本就没掌握女生的时间观念。好在约定地点附近有家新华书店,伍勇就直接进去打算逛逛打发时间。
说是新华书店,但规模小的可怜,一眼就几乎能把架子上的分类全部看清楚。对于所谓 畅销书,伍勇是向来不感冒的,来到小说和历史类的架子前面,快速扫视了几排之后,抽出一本英国作家毛姆的《刀锋》。这本小说伍勇第一次见到是在刘月房间的书架上,当时摆在一起的还有《面纱》和《英国特工阿申登》,这里的架子上也是依次摆放着这几本小说。抽出来一本《刀锋》,封面最后一页写了作者简介,上面一共提到了两步作品《刀锋》和《月亮与六便士》,可是在架子上却没看到这本《月亮与六便士》。
花差不多半小时时间,伍勇看完了《刀锋》的译本序,这篇序是一九八零年十一月六日由翻译作者周煦良所写,里面介绍了毛姆生平的一些故事。这本小说写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结实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而好友因救拉里而牺牲,于是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复员后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的故事。看完简介和序,伍勇拿起书走到柜台付钱买下,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买下这本书,更不确定自己是否会认真读完这本小说,只是拿到手上的时候才觉得可能自己会在某个时刻需要看看这本书。
刘月喜欢看书,伍勇喜欢爱看书的刘月,而这本书也是刘月看过的书,而且还买了3本这个作家的书,可以肯定刘月是喜欢这个作家的。这就好像当初高中时的酷儿喜欢逛文具店,买百乐和三菱的中性笔,这些笔并不会让考试成绩变好,但她就是喜欢,可能是因为贵,也可能因为特别而且班上几乎没第二个人买这种笔。对于刘月,伍勇了解的更少,除了在华城湖那一次,他也并没有在其他场合看到刘月那么开心,笑的那么灿烂。所以,买下这本书应该能让自己多了解一些关于刘月的内心,但什么时候开始读,就得看伍勇什么时候打算开始将刘月从心里完全清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