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菲这一觉足足睡了七个小时,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上午时分,也就是林子里没有太阳,否则光是烈日烤炙都足够把他弄成一团灰了。
越是习惯了吸血鬼的人生,越能感觉到吸血鬼的局限,光这个要命的阳光虚弱就足以打消这个种族拥有的所有优势了。
游戏体验极差!
差评!
这要是能转种族,墨菲绝对现在就转成普通人类或者其他种族,比如...精灵?
“出发吧。”
墨菲随便洗漱了一下,一口饮尽大小姐送来为他“补身体”的处女之血,他完全不想知道大小姐是从哪搞来这些“补给品”。
大概那个性格不太正常的吸血鬼大小姐自己也不知道吧。
他对马克西姆和米莉安打了个手势,随后两辆马车一前一后驶出了走私者林地,向卡德曼城的方向前进。
前面的马车里装着一些杂物。
包括那3000枚运算宝珠和玩家们收集到的枪械武器和护甲以及一些染血的金钱,这些可都是墨菲事业的启动资金,由忠诚的马克西姆亲自看守。
而后面的马车是米莉安赶着的。
马车里放着两个棺材,一个是大小姐的,另一个是留给还在昏迷沉睡中的阿黛尔夫人用。
墨菲觉得以大小姐这正统吸血鬼的生活习惯,在阳光出现后肯定已经躲在棺材里睡了,但他进入马车时却发现大小姐并没有休息,而是在为阿黛尔夫人装点她的棺材。
嘶...这一幕看起来还挺渗人的。
换了一套血色长袍的阿黛尔夫人正躺在黑色的棺材中,双手叠放在平坦的小腹,好像已经没有了呼吸,而旁边的大小姐则拿着几只风干的白玫瑰放在她身边,还往其中撒着一些味道淡雅的香水。
这一幕怎么看怎么像临终告别。
但实际上,这只是吸血鬼们的“日常”。
作为一名正统吸血鬼,对于这些细节的把控是非常繁琐的,他们要彰显自己作为“午夜贵族”的优雅与高贵嘛。
“得益于你给予她的鲜血精华,让她只需要两天就能清醒,还免去了其他吸血鬼需要数个月才能适应的新生活的繁琐。”
大小姐披着遮面的黑纱和披风,哪怕在昏暗的马车中也把自己包裹起来免得被恼人的阳光散发出的热量打扰。
她一边摆弄棺材里的陈设,一边坐在自己的棺材板上,对墨菲说:
“我还没说谢谢你呢,墨菲,不只是因为拦截运输队的胜利,我知道你为阿黛尔额外做的事,你本不必这么做,我欠了你个人情。”
“你不必如此客气,大小姐,毕竟我也是为了自己。”
墨菲坐在马车尾部,看着帘子外越来越远的走私者林地,他靠在车壁,用左手撑着下巴,轻声说:
“以我现在的阶位只能收下这一个子嗣,虽然我出身翠丝一脉,但不代表着我就能忍受自己的第一个子嗣和当初的我一样是个废人。
我只是想把最好的给她。
不过以阿黛尔夫人对你的忠诚而言,我和她之间还需要点时间才能慢慢磨合。”
“你是她的尊长。”
大小姐低声说:
“不管她愿不愿意,她都得服从你!鲜血的连接会改变她的心智,终有一天她会忘记关于我的一切情感。
是的。
终有一天...
她只会为你而战。
说实话,我有些后悔了,墨菲。”
墨菲心说这是大小姐反悔了准备谈条件?
于是他没有回答等待着她的下一句话,但对方直接来了个半分钟的沉默给墨菲整不会了,他一边感叹这大小姐不按套路出牌,一边换着话题问到:
“阿黛尔的血统又是怎么回事?她为什么会有四分之一的精灵血脉?你是从哪找到这个奇葩的?特兰西亚地区已经几百年没有精灵出没了吧?”
“啊?她居然还是个半精灵吗?”
大小姐此时正伸手盖住阿黛尔夫人的棺材板,听到墨菲的话顿时一惊。
这个反应让墨菲眼角抽搐。
好家伙!
这是你最忠诚且唯一的血仆你居然不知道她的隐藏种族?什么都不知道还敢大大咧咧的把她带在身旁?
心这么大的吗?
“因为我从未品尝过阿黛尔的血,也不允许其他吸血鬼这么做,再加上她身上一点精灵特征都没有而且平时沉默寡言,所以我才...”
大概是看到了墨菲眼中藏不住的惊讶,大小姐解释道:
“但我觉得这些并不重要,她足够忠诚且能干,在优秀的工作能力面前,出身只是个微不足道的问题,而且阿黛尔跟了我二十年,我看着她一天天的长大。
她就像我的女儿一样。
因此,我希望你能如我照顾她一样教导她并保护她。”
“?”
听完这句话的墨菲差点就没绷住。
他看着菲米斯如十六岁富萝莉一样的身高和青春逼人的娃娃脸,又看了看棺材里最少在三十五往上在各方面都已经“熟透了”的阿黛尔夫人。
这场面任谁看到都好像是女儿在送别妈妈,但真实情况居然反过来。
再加上大小姐一脸认真绝不开玩笑的表情,显然是对自己独特的外形会给别人造成的印象没有哪怕一点点逼数。
墨菲得狠狠咬了咬自己的舌头尖才让自己没吐槽出声。
到这会他已经彻底确认,这个在人前维持着严肃且冷漠姿态的血鹫大小姐,在内心里就是个对很多常识都没有概念的天然呆,很难想象她是怎么养成这样的性格。
但话又说回来了,这不就是长生种“丰富多彩”人生的常态嘛。
因为活得太久所以看待世界的态度都发生了扭曲。
别的不说,自己家里不是还有个自称活了五百岁但依然沉迷酒水不可自拔的废物吸血鬼娘吗?
和翠丝一比,眼前的大小姐也只是有点天然呆的症状而已。
整体表现还是很靠谱的。
不过这一瞬的墨菲很想问问大小姐到底贵庚几何?
但犹豫半天还是没问出来。
对一位并不熟的女士问这种冒犯的问题,确实很容易被人当场打死。
“如果你对阿黛尔的身世感兴趣那就以后自己问她吧,你是她的尊长,她不该对你隐瞒任何信息。
我现在只记得,我是在二十年前往黑暗山脉游历的时候,在特兰西亚南部的一座村子捡到她的。
那时她孤身一人,靠偷东西维生,但手艺不精差点被打死。
我看她可怜,就给了这皮包骨头的小瘦猴子一点食物,从那之后她就跟着我了。”
菲米斯大小姐摇着头,打了个哈欠,打开了自己的棺材里,对墨菲说:
“你还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墨菲立刻很有眼色的起身对大小姐告辞,并祝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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