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十七·四)“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余几?’又曰:‘鹿死不择音。’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铤而走险,急何能择?命之罔极,亦知亡矣,将悉敝赋以待於儵。唯执事命之。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于齐。四年,二月壬戌,为齐侵蔡,亦获成於楚。居大国之间,而从於强令,岂其罪也?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晋巩朔行成於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
(传十七·五)秋,周甘歜败戎于邥垂,乘其饮酒也。
(传十七·六)冬,十月,郑太子夷、石楚为质于晋。
(传十七·七)襄仲如齐,拜谷之盟。复曰:“臣闻齐人将食鲁之麦。以臣观之,将不能。齐君之语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
文公(经十八·一)十有八年
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
(经十八·二)秦伯罃卒。
(经十八·三)夏,五月戊戌,齐人弑其君商人。
(经十八·四)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
(经十八·五)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
(经十八·六)冬,十月,子卒。
(经十八·七)夫人姜氏归于齐。
(经十八·八)季孙行父如齐。
(经十八·九)莒弑其君庶其。
(传十八·一)十八年,春,齐侯戒师期,而有疾。医曰:“不及秋,将死。”公闻之,卜,曰:“尚无及期!”惠伯令龟。卜楚丘占之,曰:“齐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不闻。令龟有咎。”二月丁丑,公薨。
(传十八·二)齐懿公之为公子也,与邴歜之父争田,弗胜。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歜仆。纳阎职之妻,而使职骖乘。夏,五月,公游于申池。二人浴于池,歜以扑抶职。职怒。歜曰:“人夺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伤?”职曰:“与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谋弑懿公,纳诸竹中。归,舍爵而行。齐人立公子元。
(传十八·三)六月,葬文公。
(传十八·四)秋,襄仲、庄叔如齐,惠公立故,且拜葬也。文公二妃敬嬴生宣公。敬嬴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长,而属诸襄仲。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仲见于齐侯而请之。齐侯新立,而欲亲鲁,许之。
(传十八·五)冬,十月,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书曰“子卒”,讳之也。仲以君命召惠伯,其宰公冉务人止之曰:“入必死。”叔仲曰:“死君命可也。”公冉务人曰:“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听?”弗听,乃入,杀而埋之马矢之中。公冉务人奉其帑以奔蔡,既而复叔仲氏。
(传十八·六)夫人姜氏归于齐,大归也。将行,哭而过市,曰:“天乎!仲为不道,杀嫡立庶。”市人皆哭。鲁人谓之哀姜。
(传十八·七)莒纪公生太子仆,又生季佗,爱季佗而黜仆,且多行无礼於国。仆因国人以弑纪公,以其宝玉来奔,纳诸宣公。公命与之邑,曰:“今日必授!”季文子使司寇出诸竟,曰:“今日必达!”公问其故。季文子使大史克对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礼,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队,曰:‘见有礼於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见无礼於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作誓命曰:‘毁则为贼,掩贼为藏。窃贿为盗,盗器为奸。主藏之名,赖奸之用,为大凶德,有常无赦。在九刑不忘。’行父还观莒仆,莫可则也。孝敬、忠信为吉德,盗贼、藏奸为凶德。夫莒仆,则其孝敬,则弑君父矣;则其忠信,则窃宝玉矣。其人,则盗贼也;其器,则奸兆也。保而利之,则主藏也。以训则昏,民无则焉。不度於善,而皆在於凶德,是以去之。
(传十八·七)“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隤敳、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忠、肃、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谓之八元。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名。以至於尧,尧不能举。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後土,以揆百事,莫不时序,地平天成。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