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四·二)夏,卫侯如晋拜。
(传四·三)曹伯如晋会正。
(传四·四)逆妇姜于齐,卿不行,非礼也。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於鲁也,曰:“贵聘而贱逆之,君而卑之,立而废之,弃信而坏其主,在国必乱,在家必亡。不允宜哉!《诗》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敬主之谓也。”
(传四·五)秋,晋侯伐秦,围邧、新城,以报王官之役。
(传四·六)楚人灭江,秦伯为之降服,出次,不举,过数。大夫谏。公曰:“同盟灭,虽不能救,敢不矜乎?吾自惧也。”君子曰:“《诗》云:‘惟彼二国,其政不获;惟此四国,爰究爰度’,其秦穆之谓矣。”
(传四·七)卫甯武子来聘,公与之宴,为赋《湛露》及《彤弓》。不辞,又不答赋。使行人私焉。对曰:“臣以为肄业及之也。昔诸侯朝正於王,王宴乐之,於是乎赋《湛露》,则天子当阳,诸侯用命也。诸侯敌王所忾,而献其功,王於是乎赐之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以觉报宴。今陪臣来继旧好,君辱贶之,其敢干大礼以自取戾?”
文公(传四·八)冬,成风薨。
文公(经五·一)五年
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
(经五·二)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
(经五·三)王使召伯来会葬。
(经五·四)夏,公孙敖如晋。
(经五·五)秦人入鄀。
(经五·六)秋,楚人灭六。
(经五·七)冬,十月甲申,许男业卒。
(传五·一)五年,春,王使荣叔来含且赗,召昭公来会葬,礼也。
(传五·二)初,鄀叛楚即秦,又贰於楚。夏,秦人入鄀。
(传五·三)六人叛楚即东夷。秋,楚成大心、仲归帅师灭六。
(传五·四)冬,楚公子燮灭蓼。臧文仲闻六与蓼灭,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德之不建,民之无援,哀哉!”
(传五·五)晋阳处父聘于卫,反过甯,甯嬴从之,及温而还,其妻问之,嬴曰:“以刚。商书曰:‘沈渐刚克,高明柔克。’夫子壹之,其不没乎!天为刚德,犹不干时,况在人乎?且华而不实,怨之所聚也。犯而聚怨,不可以定身。余惧不获其利而离其难,是以去之。”晋赵成子、栾贞子、霍伯、臼季皆卒。
文公(经六·一)六年
春,葬许僖公。
(经六·二)夏,季孙行父如陈。
(经六·三)秋,季孙行父如晋。
(经六·四)八月乙亥,晋侯驩卒。
(经六·五)冬,十月,公子遂如晋。
(经六·六)葬晋襄公。
(经六·七)晋杀其大夫阳处父。
(经六·八)晋狐射姑出奔狄。
(经六·九)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
(传六·一)六年,春,晋搜于夷,舍二军。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阳处父至自温,改搜于董,易中军。阳子,成季之属也,故党於赵氏,且谓赵盾能,曰:“使能,国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於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洿,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既成,以授太傅阳子与大师贾佗,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
(传六·二)臧文仲以陈、卫之睦也,欲求好於陈。夏,季文子聘于陈,且娶焉。
(传六·三)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云:‘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着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礼则,使毋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後即命。圣王同之。今纵无法以遗後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