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在咱们狼牙行不通。”头狼突然笑了一声:“我已经让阎王带队过去了,全部听你的指挥,就算是把沙漠把我翻天了,也要把人给我找回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老板!”二郎刚才还以为头狼要放弃韩阅,听他这么说,忍不住话音一颤。
对啊,是自己想太多了,在那天头狼去找韩阅之后,头狼就解除了对韩阅的全面警戒,排除了韩阅是其他佣兵团或者什么组织派来的间谍,不然的话,头狼也不会让他上战场。
既然韩阅踏上了站场,那他们就要并肩作战,他们就是兄弟,是一群狼。
狼会吃掉累赘,可是狼牙的狼不会,无论如何,他们宁愿放弃猎物,也绝不能容忍出现减员的情况,正如头狼所说的一样,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他们必须找到韩阅。
“废话别多说,这个任务交给你了,如果韩阅还活着,带他回来,要是死了,也带他回来,顺便,给他放点烟花送行。”没有让二郎继续说下去,头狼的声音十分阴冷。
“是!”二郎应了一声,将通话器关闭,转头看向身边的野兽。
两人相视无言,却没有继续傻坐着,援兵还没到,但是对韩阅的搜索不能停止。
一道风吹进飓风山谷中,刮起了低沉的呜声,带起了几百颗细沙,将它们吹到数百米开外,因为有山壁遮挡,山谷中并没有多少阳光,所以气温比起外面低了许多。
沙漠中昼夜温差极大,关键全在于太阳光的直射。
辽阔的沙漠就像是一片聚温板,贪婪地吸收太阳的热量,在太阳升起之后的半个小时内,沙漠里的温度就可以上升十几度,而在两个小时候,沙子被烤热,空气中气温再次上升。
此时已经是上午十点钟,气温达到40摄氏度,不过谁都知道,这只是开始而已,当太阳升到最高的位置,到了正午时分,这里的气温将超过45摄氏度,甚至超过50度!
一只鞋子在烈日下小心翼翼地前进,突然一只大脚从天而降,将它碾成碎片,混入松软的黄沙地之中,一支由八个人组成的小队伍,正在烈炙烤下的沙漠中缓缓前进。
这八个人,正是以韩阅和托塔为首的小队,从天亮十分开始启程,他们朝着飓风山谷的方向已经走了整整四个小时,为了在太阳的暴晒中尽量保存体力,他们选择了慢速前进。
此时温度已经上升到可怕的程度,战术手表上显示着一个阿拉伯数字:41。
四个小时,行军四十几公里,却什么都没有看到,抬头眺望,除了黄沙还是黄沙,在这片死亡之地上,绿色好像被杀死后丢进焚化炉一样,根本无处寻找。
抿了口水,滋润了一下干燥开裂的嘴唇,韩阅抬眼看去,还是一片黄沙。
为了防止水分流失,一路上,众人都没有说话,只是埋头赶路,托塔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时不时看一眼指南针辨别方向,在确定正确的方向后才招手示意后面的人跟上。
韩阅走着,突然闻到一股潮湿的气息,在确定气味的方向后,马上加快脚步。
“都跟上来,不要发出声音,前面有水的味道,我想,我们找到绿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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