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最初是人类为生存而从事的一种活动。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又逐渐成为一种娱乐,一种体育活动。《诗经?魏风?伐檀》:“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貆兮?”《左传?隐公五年》:“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指的都是狩猎活动。前者反映当时部分人还以狩猎为谋生的手段,后者则是统治者定期举行的狩猎活动。
狩猎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内容丰富的应用技术。不是一个人拿着武器跑到山里看见什么乱打一通就可以了,那样的白痴反而会变成其他生物的猎物。狩猎也是讲究方法的,一般来说包括围猎、巡猎、伏猎、隐蔽、引诱、陷阱等等。但是不管用什么方法狩猎,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找到猎物的踪迹。
猎人一般是通过猎物活动时留下足迹、粪便、尿迹、食残物、卧迹、浴场和巢、洞、穴等痕迹发现动物踪迹。其中以足迹和粪便最为重要,可据以判断动物的种类、数量和去向。有经验的猎人甚至能判断动物的雌、雄、成、幼,经过的时间和行走的状态。
不过即使最优秀的猎人也不敢保证每次进山都能发现动物的行踪并满载而归,十次狩猎能够七八次成功就不错了,所以解放前猎人的生活都是很艰苦的。
银雷虽然是一名优秀的射击运动员,但并不是说他就是一名优秀的猎人。虽说今天天气不错,在银赤两个月亮光辉的照耀下,银雷将树林中的一草一木都看得清清楚楚。但是就算是白天,银雷也不一定能够发现自己眼皮底下的野兽痕迹,何况现在是夜晚呢。
不过银雷既然出来打牙祭,当然有所准备。他的猎枪刚刚研制成功时,就兴致冲冲的跑到林子里打猎改善伙食。可是猎物们还没进入银雷的射程范围之内,就被他发出的声响和气味惊动了,他又没有追踪猎物的本事,几次打猎都是空手而归,最后只能用通灵术召唤些弱小又没什么本事的小动物果腹。这些小动物银雷都吃腻味了,而稍微强大一些聪明一些的动物,银雷的通灵术又控制不了。
后来银雷发现自己掌握的能力当中,有一种能让他不用学习实践轻松的成为了一个狩猎高手。嗯,有些夸张了,最起码是追踪高手,这就是一个以前被他认为没有什么作用的技能——德鲁依“大角鹿”变身形态。
大角鹿是一种风系魔兽,虽然是魔兽,却没有多少攻击力,而且性情温顺。之所以被分到魔兽里面,是因为大角鹿有一个天生类法术能力“灵速之风”,类似于恒定在自己身上“加速术”。奇怪的是从来没有任何人能够抓住这种生物,只有少数的幸运儿远远的看见大角鹿的影子。这让所有学者都感到十分的奇怪,大角鹿也就是跑得快而已,比它跑得更快的闪电豹也有人抓住过,可是大角鹿呢,不管你怎么隐蔽身形消除气味,隔得远远的就会被大角鹿发现,所以疑惑的人们将这种神奇的动物称为“灵鹿”
不过银雷变身成大角鹿后,才发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大角鹿不仅仅是跑的快而已,它还有一种能力。这种鹿的大角不仅仅是装饰物,它可以在极远的距离就能感应到生物发出的类似于脑电波的能量波动,这才是这种弱小动物逃命的最大本事。
现在这种能力被银雷当成生物雷达寻找合适的猎物,没过多久他发现了一只合适的猎物——一群獾。獾肉不但味道鲜美,而且营养丰富,是席上的上等佳肴。
大角鹿形态下不但跑得快,而且奔跑时发出的声音也是极其微小。很快那只倒霉的獾就出现在银雷的视线内,他连忙变回原型,从空间戒指中拿出了自己的猎枪。之所以不用法术不仅仅因为个人爱好,电击、火烧、冰冻都会影响肉的味道。
虽然要先在猎枪撞针上施加“火舌武器”有些麻烦,不过没过几秒,银雷的枪口已经对准了猎物,不过想了想又放下了。现在是晚上,周围十分安静,这里又离营地不远,惊动精灵们就不妙了。想到这点,银雷先给自己施加了一个沉默术,可以阻止空气中声音的传播。
正在挖洞抓老鼠的一群獾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已已经成为了别人的猎物,也没听见任何声音,只是看见银雷手中猎枪冒出一阵青烟,刚刚还活蹦乱跳的一只獾就倒在地上了。其他正在捕食的獾这才被惊动了,纷纷逃离这个对它们来说已经不再安全的地方。
把这只倒霉的獾身体内的铅弹取出,再放血剥皮去脏切块,这些事情银雷做过无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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