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儿,终是长大了,她学会了替别人着想,学会了先礼后兵,但她想保护的人,却不是他。
对啊,她怎么会想保护他,从始至终,都是他比她强大,他压迫着她,欺辱着她,以为可以控制她的人生,最后却将自己输得一败涂地。
手里的糖,被掌心的温度温暖,变得软塌塌的,林向晚见楚狄脸色灰暗地站在原地,一言不发,轻轻把掌心合拢,将喜糖揣回兜中,转身云找叶楠。
“是不是不管我怎么低三下四,也不能让你改变决定?”
就在她快要走出小花园的时候,楚狄低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林向晚怔了怔,然后毅然道,“是。所以我劝你,还是死了心。”
“要是我不死心呢?”
男人的声音突然变得冷静而充满威胁,林向晚心里一紧,他想干嘛?不过她不想让楚狄看出她的担忧,很快就恢复了常态,道,“那也是你的事情,与我无关。”
情深之时,谈到彼此,会用我们,待浓情转薄,你就是你,而我就是我,你和我之间便没有半分关系。
“林向晚,你这么说,可不要后悔。”
*
楚狄那天说最后一句话,像是一片乌云,一直笼罩在林向晚的心头,让她无论做什么事,都会心不在焉。
万幸的是,最近天下一片太平,手头上的工作,除了那件旷日持久的悬案,就再没别的新案子,林向晚忙里偷闲,偶尔发发呆也不会太影响工作。
心里虽然忐忑,但实际上经过几天的观察,林向晚发现楚狄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举动,他仍然留在便利店里,每天忙进忙出,只不过变得更加沉默寡言,连笑容也奉欠。
日子久了,林向晚也就把这件事情放在一旁,不理多分心去关注。
和徐云起的婚事,安排在了八月中举行,不打算操办,也不打算昭告天下,只是两个人去领个证,然后带叶楠出去吃一顿好的,就算庆祝了。
不大办,一是因为两个人都不是头婚,林向晚的身份特殊敏感,徐云起又非本地人,本来就没什么亲戚熟人在这边,就算想大办也没资源,二是因为两人手头都不宽裕,林向晚那几年攒的钱大多都在沈士君那里藏着,沈士君不给她,她也不好意思厚着脸皮和他要,而徐云起的公司则刚步入正规,要是真有钱,他也不用去靠打拳来支撑公司。
所以两个人一商量,干脆只领证,然后搬到一起,至于未来的事情,有的是时间再做打算。
林向晚收拾出客房,给徐云起当卧室,她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叶楠一直站在她身后。
等她停下手里的活儿,直起腰休息,叶楠就跑过去,替她捶背。林向晚回头向他笑着道谢,却看见小孩儿紧抿着唇,像是一脸不高兴。
“妈妈嫁给徐叔叔,是不是因为那个人?”到底是小孩子,心里忍不住事,捶了一会儿背,就不禁开口问道。
林向晚转回身,把他的小手握在自己掌中,“是也不是,妈妈年纪大了,想要有个人照顾,徐叔叔人很好,也不嫌弃我结过婚,所以妈妈才愿意和他在一起的,怎么,你不喜欢他?”
叶楠紧皱着眉头,半天半天,才慎重的摇了摇头,“徐叔叔教我功夫,还做早饭给我,我很喜欢他。可是妈妈,你喜欢他么?”
林向晚一楞,然后笑着问道,“怎么问我这个?如果不喜欢他的话,妈妈怎么会嫁他?”
“可是如果喜欢他,你为什么不和他住在一起?以前你和……你们不是都住在一起的么?”叶楠指了指客房里那间已经铺上崭新床单的单人床,仰脸问林向晚。“妈妈是因为我,才和徐叔叔在一起的对不对?其实你并不喜欢他?我知道你不喜欢他的。你看他的时候,眼睛没有笑。”
林向晚呼吸一滞。她以为叶楠太少,根本不会注意到这件事,可是她却忘了,自己的儿子,和别的孩子不同,他天性敏感,有着超乎同龄人的洞察力。
只不过,喜欢这个词,对她来说,太奢侈了吧。喜欢,爱,或者别的什么类似于这样的词汇,已经许久许久没有出现在她的字典之中,久得让她几乎要忘了这两个字怎么写。
喜欢,只是用来对付别人的工具,而并不真的发自内心的感动。
喜欢一个人,就意味着要付出,意味着有可能要失去,意味着或许有一天,喜欢会变成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