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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许多酒前无法说或者不好意思说的话就会不由自主地脱口而出。这就是我请他们喝酒的理论依据。

    果然,几杯酒下肚大家的话就多了起来,其中的某位甚至结结巴巴地表达了这样的意思:其时,学校正禁酒,据说无论谁犯了戒都可能面临被辞退的危险。

    2

    不过,说话的这位说着居然又哈哈一笑,颇有点儿滑稽地说道,这下好了,大家都犯了禁,破唇吃面非(谁)也甭说非(谁)了。

    其他人也都醉眼朦胧地相互端量了许久,偏巧大家都是面子上经不住酒的人脸均已红的不成样子,于是相视而笑。

    而我则更加不堪,只觉得天也转地也转,似乎每个人的脸都变了形。

    正常的人无论怎样地丑,他也是正常的,倘若变了形,就已是恐怖了。

    但绝少醉酒的人终不同于天天必喝的人,即使醉了,心也是清醒的,不会象逢喝必醉的人那样犯糊涂或者稍有迷糊就会忘事。

    正因为此,我能够清醒地听到开头说话的那位的那句“反正都破了禁,要死大家就一起死吧”,而且我能够感觉到他说这话时的心情是放松的丝毫没有通常的破禁之后的恐怖。

    我悚然一惊,这人的心态竟然变化如斯!不禁泛起了恍若隔世的感觉,但嘴里却不由自主地跟着喊了起来,对,要死大家一起死吧。这时候,人最忌的就是放松,稍有放松,大脑已是一片空白。

    这不是故事,而是我实实在在的一次经历,无疑反映了当时最常见的一种心态。对于想要深入研究碎话现象的人来说,我认为必须要了解的。这种心理儿居然持续了好长的时间,而且或许现在仍在持续着。但在我们的那个圈子,到我做了副校长之后已有最大的改观。

    当然,所谓的改观并非因为碎话便少了,而是碎话更加肆无忌惮起来。

    其时,所有的民办教师都已转了正,而且政策上规定不再招收民办教师。无论如何,大家都变成了自己梦寐以求的身份,或者说站到了平等的起跑线上。

    按照常理,似乎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儿,而且更多数的人都在可敬地默默无闻地工作。

    但问题往往会通过只代表着少数的碎话者反映出来,我曾经因为轻易地就了解到有的人认为教师是最缺少变数而少刺激就会理所当然地乏味的职业而自以为极具做官的天赋。

    因此,我就竭力地推动改革企图以增加变数来满足大家,但我很快就发觉自己忽视了“最优秀的教师往往不是最优秀的管理者”这样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反而那些碎话不断者竟有不少的管理点子,但绝不能让这样的人占了上风,这不单纯因为我竭力推动的改革的失败,而且是校长乃至乡里领导的一惯观点。

    我就糊涂了,那么在教育系统内部到底教书者与管理者谁更受欢迎?更多的人自是把目标指向了后者,前者确是经年重复不变的行业,而且业内的人似乎总在绷紧着神经,据有关灵通人士研究,如果抛开谋生的目的,显然前者是最累的行业,原因就是缺少乐趣,其实更根本的却是不恰当的期望日益加重了不公平感所致。

    天底下哪里就这么多公平?当时的学校管理者这样认为,就否定了我竭力推行的改革,因为他们错误地认为导致思想混乱的根源竟是我推行的改革的软弱性,所以制定了更加严厉的制度——一个单位必须要有严厉的制度并靠制度管人。

    然而,制度固然是必须的,但谁去落实呢?倘若不去落实,再好的制度又有啥用?管理者?管理者往往把制定严厉的制度作为自己的政绩,而我却认为这是他们在推脱责任,因为凡有责任的谁都不会忽视这样的事实:

    人心既已到了如此的程度,倘若偏遇上敢于跟制度挑战的人又如何?回答当然容易做出,然而你当真要开除他吗?他说,扣了我工资,让我没饭吃,谁敢?难道他家里人的都不吃饭?我正懒得做了。

    大问题?什么大问题?现在就没有大问题,大不了调我另一个镇,我巴不得多拿工资呢。

    制度约束的似乎永远都是恪尽职守的多数人,遇上了这样的人还当真让人束手无策,其实,还有更束手无策的,即出工不出力——这毕竟不是可以用数量计算的体力活,用肉眼看是无法看清的,却是没了工作又误人子弟。

    或许你会骂,“这人还有良心吗?”

    他并不缺少辩驳的理由,“大家都不讲良心独叫我讲良心吗?”,似乎他不讲良心就对了,最该追究的应该是那些更大的不讲良心者。

    这理论亏他想得出,而且居然具有如此大的欺骗性,不少的人居然真的信。

    王维就是这样的人,他父亲调走的失落显然完全传给了他。

    我发现,当人发展到不满于现状又无所顾忌的时候当真是可怕的。

    幸喜出现了咱们前面讲述中所提及的我不得不下台的转机,接替我做了副校长的他立即就又变得容光焕发起来,叫嚷着落实制度的激情似乎比谁都高涨,事实上碎话最多的他却从未见他认真地处理过谁,反落了个会干工作的美名。

    难道工作就是如此干的吗?我实不解,年终统考全校的三个年级都明显地已落到了全乡的后头,而他居然各类荣誉照拿不误。你有气?有啥用?

    我曾认真地观察过他,而他照样风光,而且竟是面不改色心不跳。

    难道这便是说碎话练出来的功夫吗?如此看来,说碎话者必须要极为深厚的脸皮功,任是遭到如何明白的现实地辩驳,也必须做到照旧能够潇洒自如。

    关于我下台的这段经历前面的讲述已有详尽的提及,现在只说人一生最缺最难得的就是象我这种的角色转换,尽管这种转换常常给人以致命地打击,如果没有丽萍的加入,我也绝不会有如此的转换。

    事情总要一分为二地来看,抛开了人的承受力,这种转换无疑是一种财富,因为它能够让人更快地成熟。

    这似乎也不是咱们今天要说的话题,但如是说却能够让人更容易理解逢有变故常常能够发生变化的事实,或愤怒而吼或一蹶不振或另图更有特色的发展,总之连人的秉性也会因之而改变。

    至于我的表现,前面的讲述相信已足以让兄弟们了解了。

    但我可以肯定地说,有一点儿我始终未变,那就是我所坚持的碎话的标准,即使到我组织上访的那阵子,也没有改变。

    我仇视碎话,更不会放任自己去说在我看来根本无甚作用的碎话。人既然有理有据,为什么就不能把话摆到桌面上公开地说呢?如此不仅可以让自己的行为光明正大,而且不致因此而败坏了自己的道德。

    我常以为,自己是一个禁欲主义者,到什么时候都能够有效地控制自己而不让自己所坚持的东西轻易地发生改变。有时候,能够始终如一地坚持就是难得可贵的品质。

    可是,我终没能坚持住自己的标准开始说碎话了。

    那应该是在咱们前面所提及的****风波之后,****的结果虽说没有完全达到我们的要求,但现实或许恰如丽萍所说的永远不可能尽随人愿,况且人原就该有点儿牺牲精神,只要不超过必要的极限,就不该为了自己去斤斤计较。

    既抱了如此的念头,就不该有说碎话的动机,可我还是说了。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事先没有任何征兆,我象往常一样上班。上午十点多钟的时候,我突然想笑。

    笑也不是随意的,否则必被认作神经质或不怀好意,所以我竭力压制着自己,总算控制住了,却又强烈地觉得自己似乎该说点儿什么,又该说点儿什么呢?

    我实在想不出。随便吧,只要说,什么都行。如此想着,或许看多了官场文学的原因吧,我顺着小说的思路毫无目的地随口就捏造了一个我曾经怀疑与丽萍有染的一个本县领导被抓的消息。

    可以说,由于我们的****行动,大家对于官场的关注明显多了起来:只要是官场的消息,无论远近——事实上这世界仿佛一下子就变小了已无所谓远近了,连美国似乎也就在眼前——无疑最容易把人聚拢了来,更何况是本县的领导,而且是从不说碎话的我,加之我特殊的角色,大家肯定是信以为真了,纷纷问我被抓的原因。

    这只不过是我的随意捏造,但我却不想扫了大家的兴,只好继续圆谎:贪污呗,据说还包养了二十几个情妇。

    其实,这是官场小说和暴露后的一些贪官的通病,编者不难,人也肯信。

    知识分子就是这样一个群体:最容易发现问题,所以通常也是碎话乃至牢骚最多的人群,但同时也是最富正义感的人群。所以,有的人甚至还没有弄清真相就已愤怒地谴责起来。看着他们义愤填膺的样子,我暗暗好笑。

    却不料,就这么一句玩笑话居然说中了事情的真相:第二天一大早,报上就登了该同志被两规的短消息。

    大家以为是丽萍事先暗中透漏的消息就愈加信我的话了,而且希望我能够经常地透漏一点儿内幕。

    其实,丽萍由于我参与****的行为从不向我说她工作上的事儿,关于这个消息,完全是巧合,我从未听丽萍说过只字片语,倘若听过,我或许还不能说呢。即便如此,因了这层关系,我还是跟大家热络起来。

    这或许只能算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吧,问题的关键是有时候想想竟觉得事情发生了就是要凭人去说的,发生都已经发生了说说又何妨,自己何苦要去为自己制造如此多的约束呢?更何况我夫复何求呢?

    许多事情总有个窗户纸一样的界限,一旦突破了这个界限,我就完全放开了,居然感到了无法抑制的愉悦。

    我竟然放弃了自己所长期坚持的东西,思想上的放弃或许比得到更难,偶尔地,我会蓦然惊醒:这或许就是自己之所以成为普通人的原因吧。

    恐怕只有圣人才会永不放弃吧。我显然在为自己的放弃寻找一个恰当的理由。

    其实,如果耐心地观察,世上万物的存在或消失似乎都有自己的理由。

    这显然夸大了碎话的分量,因为我通过丽萍接触到的政府官员就有不少能够做到不说碎话,总不至于有那么多圣人吧。

    他们也不是不说碎话,只是他们的碎话从不沾染是非,而且总让人觉得幽默,不过太色,色似乎已成为大家共同的信仰,不色岂不是人生理上存在问题?而且色于此时终究少是非,是非太多恐难有潇洒的那一天了。

    我曾经模仿过他们一段,自觉极为相象了,可丽萍仍嫌我嘴浊。

    或许他们也算是少数吧,并非一般人能够模仿——由于他们极重说话的场合所以传播的面就窄,而且即使出现了漏洞,也少有人去挑漏洞,并且只要存在漏洞的必无人去传播,只能留给更多的人去说讨厌的碎话。

    但无论如何,他们相对咱来说也算是不平凡的人了。

    我显然又在为自己找理由了,我实在无法抵制无拘无束给我带来的快乐,虽然丽萍经常抱怨我给她带来了太多的麻烦。

    事实便如此吧,谁也不应该成为谁的累赘,同样,谁也不应该妨碍谁的自由。

    当然,我所说的自由该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该负责任的时候谁也不能推脱,必须勇敢地承担,绝不可因此而否定做人的责任,也没必要自我去制造一些多余的责任。

    这就是我多年来思考所形成的基本观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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