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冲锋!”
剩下的十二名原本未加入战争的战士尽皆来自皇室的领地。
他们将保护皇族血脉为己任。
因此面对前方不可战胜的敌军,他们依旧发起了冲锋。
没有冲锋前的宣誓,没有军官调动起战士们的兴奋,但每一位骑士身上都带着视死如归的气势。
“德玛西亚!!”
十数名德玛西亚骑士怒吼着,关于德玛西亚的荣光再次响彻。
下一刻,这支骑兵队伍就开始从山坡上全力加速,他们伏低了身子,长枪稳稳的被压在腋下。
地形的平坦让骑士们的冲锋速度一直在增加。
这些骑士,他们胯下的都是龙鳞战马。
是德玛西亚精心驯养的特异战马。
相比于北地那健壮灵活的角马,德玛西亚的龙鳞战马很是笨重,它们根本不可能灵活的游走在山地之间。
因为它们的肌肉发达,骨架极大,重量也是高的离谱。
甚至他们需要在战斗开始前排列好阵势先,甚至战马都需要时间来热身。
庞大的重量加上其背上的全甲骑士,显然想要将速度提升需要很长时间段提速。
它们注定不可能如同北地角马那样是山地之子。
但只要让它们冲起来,只要给它们足够加速的路段……
那么,它们会给敌军带来最恐怖的威势。
至少在对诺克萨斯的战斗中,精锐成建制的重骑兵冲锋团只有遇到过极少数的败北时刻。
在德玛西亚,出色的军事家,使用这种金贵的重骑兵团时,一般有两种使用的方法。
一种是在战争开始,使用龙鳞重骑兵去突破冲锋,给敌人以震慑,并且快速让敌军溃散。但这种方法对于龙鳞重骑兵的损耗是毋庸置疑的。
另一种则是在两军焦灼对战的时候,一支重骑兵兵团猛地冲入战场,切割战场,从而奠定胜局。
自信的嘉文四世选择的无疑是第二种,但他低估了诺克萨斯人的铁血。
而此刻,就是最不可能出击的时刻,战局已定,颓势难掩,最好的选择无疑是离开。
但就是这个时候,十二名重甲骑士胯下的龙鳞战马早已开始有规律的将速度,以多段的形式增加上去。
还没交锋,重骑士们开始喘息。
直到速度加到最高峰,他们坐下强健的龙鳞战马身形依旧稳健,直到他们冲进了诺克萨斯的军团。
“??”最外围的诺克萨斯军士是最先面对外来介入援军的。
他看着仅仅十二骑,就给他一种排山倒海感觉。
大地那微微的抖动更是让他两股颤颤。
这位诺克萨斯小队长下意识看了看自己的同伴,但他发现,诺克萨斯悍不畏死的战士们竟然在后退胆怯!
恐惧的冲锋让他们惧怕。
小队长也想后退离开,但他已经来不及了!
于是他带着勇武,蛮狠的举起小圆盾,发起冲锋,但下一刻……
诺克萨斯的小队长就飞起来了。
没有一丝阻力,腾空而起。
但他是不知道自己飞起来了,因为在碰撞的一瞬间,他就已经死了,以至于这一具尸体高高飞起,甚至飞到了陷入包围的嘉文四世身前。
“走!将军!”副官也在此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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