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林天暗暗在心里狂喜不已,以他的唱功和吉他水平,吸引路人过来欣赏,一点也不难,由此可见,这把Epiphone牌吉他非他莫属了。不过,他的脸上没有显出丝毫兴奋之情,反而犹豫不定的说道:“甜甜,我和老板的意见一致,你的要求也太高了吧?”
秦甜甜冷然一笑:“如果你放弃,我同样会把这吉他砸了,我已经买下了它,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谁也管不了。”她得意的笑了笑,“别磨蹭了,赶紧作决定吧!”
林天煞有介事的叹了一口:“哎,既然你硬是要赶鸭子上架,那我只能试一下了。”他稍稍思忖了一下,“我就唱昨天晚上你看到那首歌《思香》,怎么样?”
“嗯,行。”秦甜甜点点头。
林天莞尔一笑,缓缓的闭上了双眼酝酿感情,使自己置身于歌词的意境之中……不一会儿,美妙动听的吉他声响起来,随后他翕动着嘴巴唱起了《思香》,这首歌是他的处女作,十八岁那年,他考入了军校,那时正是荷尔蒙猛增之时,他特别渴望轰轰烈烈的谈一场恋爱,但是事与愿违,部队实行的是全封闭式管理,特别玩女人,就连见到一个活生生的女人都难于上青天,在此种情形之下,他产生了创作《思香》的灵感与冲动。林天清楚的记得,那年中秋节的晚上,部队举行联欢会,他登台演唱了这首歌,几乎所有的战友产生了共鸣,有不少的战友被这首歌感动得哭了,部队里有一句经常用的口号,掉皮掉肉不掉队,流血流汗不流泪,试想一下,他唱歌能让战友们落泪,这是一个什么概念?
在吉他声的伴奏之下,林天的声音更加富有磁性和穿透力,不到三分钟,乐器店里就挤满了围观的路人,老板顾不上是否有人趁机摸走店里的乐器,与小丫头站在林天的正对面。
为了得到这把价值高达八万元的Epiphone牌吉,林天彻底豁出去了,无论如何,他一定要把这歌的意境表达的淋漓尽致。
听着听着,秦甜甜的双眼就湿润了,紧跟着晶莹的泪水就迸出了眼眶。
老板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是居然双眼模糊了,暗暗在心里呐道,天啦,实在是太动听了,他哪里是来买吉他的,简直就是出色的表演家。
歌罢,路人们不约而同的拍手叫好……
秦甜甜在众目睽睽之下,不管三七二十一,冲上来就在林天的脸上使劲啵了一下:“林天哥哥,我爱死你了!”
林天很现实,直截了当的问道:“这吉他归我了吗?”
“当然。”她拉着他便往外走。
刚走到门口,一个貌似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林天。”
林天定睛一看,原来是霸王花田静,他不及向她打招呼,秦甜甜一惊一咋的叫了起来:“哇噻,好漂亮,你……你好像某个女明星,很出名的,对了,我想起来,你像章子怡,没错,就是她,好像哟!”
小丫头的叫喊声顿时引了不少好奇的目光。
田静迅即走到了一边,问林天:“她是谁?”
林天开门见山的介绍道:“她就是我的主人秦甜甜,亿万富翁秦远大的小女儿。”
接着,林天又将田静介绍了一番。
秦甜甜双眼一亮:“静姐,你真的是警察?”
“是的。”田静仔细打量着她,心里暗叹,不愧是豪门千金,长得像水做的一样,既迷人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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