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小嘉
那一年的初夏来得特别的早。
四月还没有过去,阳光就大面积地罩下来。我所居住的这座充满了垃圾和鲜花的城市,长满了茁壮的刺梧桐,偶尔会看见几只野狗四处窜动。那一年城市流行疯狗病,我谨慎地走在大街上,非常担心后面有狗来破坏我的屁股。
我一直很同情我的屁股。从七岁到念大学,我的屁股平均每星期要接受一次考验,所以它的负荷比较沉重。我的父亲在一家钢厂工作,在我的印象中,他一天的工作就是:白天在工厂挥铁锤,晚上就在我的屁股上空挥动皮带或者木棒。他的力量显而易见,手臂有我的小腿粗,拳头捏起来有碗口般大。以前学校组织我们唱歌,动不动就要唱“咱们工人有力量”我听了就气不打一处来,为了我屁股的尊严,我就想把教歌的女教师揍一顿。但那时我胆小,不敢。后来有一次我鼓起勇气,去问父亲,我说歌里面唱咱们工人有力量,你的力量就只表现在我的屁股上呀。结果我的屁股便立刻遭到了破坏。
其实我这人长得还不算太差劲,这是我揽镜自照得出的结论。最让我高兴的是十六岁那年,夏天刚过,走到街上,便有许多长得丰满的女人直往我瞄。那会儿我虽然还没有**的经验,但已经能够真切感受到那目光的含意。但要命的是那些和我上过床的女人都说我没有屁股,也就是说再合身的裤子穿起来臀部都是空荡荡的,从后面看观感很差。我起初不信,后来专门叫人照了几张关于我背影的全貌,便恨起父亲的手来,是那双打铁的手摧残了我美丽的臀部。
那一年的春天,野花开得很灿烂。
也不知什么原因,一夜之间,大街小巷便有许多野狗在乱窜。城市的人们都在奇怪哪儿跑出这么群活宝来。这些杂种四处游荡,它们哪儿是狗,活脱脱一匹匹全他妈是狼。有一天,我就读的校园来了两只狗,这两条杂种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交配,并且选择的位置是在操场中间。当时我们正在上体育课,阳光灿烂,万里无云。一个调皮的学生就指给我们看:嘿嘿那两条狗嘿嘿在乱搞男女关系哩,这家伙很有些流氓。不远处,一公一母两条肥硕健壮的狗正在青草地上兴奋着,公狗趴在母狗的后腰上,狗身还一动一动的。花裙子的女生们立刻就开始了尖叫,男生则一脸坏笑地捡起石块向狗扔去。它们怪叫着,尤其那母狗,一点提防都没有,忽然遭到袭击,便发出一连串的惨叫。立刻,整个校园便回响着它凄厉的声音。
公狗一步步地倒退,那母狗却目露凶光我不知道风从哪个方向吹来,给我们上体育课的教师是一个刚从院校毕业的大女孩,纯得像一滴水,这方面的经验不见得比我们丰富多少。她长得挺高,面目文静而秀气。我们最喜欢她跑步,她一跑,胸口便一颤一颤的,像藏了两只活泼的小白兔。面对乱成一团的学生,美貌的女体育教师红了脸,却又不知该如何是好。那只母狗仿佛因为我们坏了它的好事而恼羞成怒,转过头向我们冲了过来
现在我还记得那条狗的表情,它的眼睛里有刀子的光,奔跑的姿式健壮有力,最可怕的是它的嘴,牙齿锋利如锯,舌头猩红。我们都没有料到这杂种会向我们扑来,全愣了,谁也没动。
就在此时,女体育教师一声尖叫:“妈呀”她转身就跑,动作象一只兔子。
可惜在她身后的根本就不是一条狗,那完全是匹狼。兔子怎么会跑得过狼呢?
母狗飞快地追上了女体育教师,猛地一窜,一口咬在了她微微翘起的浑圆的臀部上。一个受伤的女高音立刻响了起来,然后,鲜艳的血染红了体育教师的运动裤。
我呆呆地看着那杂种破坏了体育教师的屁股,并且眼睁睁地让凶手逃离现场。
许多年后,当我在另一座城市东边的一间小木屋里抚摸着体育教师美丽硕大的屁股和她作爱时,心里便产生了一种负罪感。因为当时我面对那凶恶的母狗,双腿居然不停地筛糠。我为我的懦弱感到寒心。我真想把自己提起来,从五楼上扔出去。我之所以这样痛恨自己,还有一个必须要指出的方面。女体育教师的身体的确很美丽,她的皮肤像碎银一样白皙,绸缎一样光滑。除了臀部上那两条月牙状的疤痕,她的身体可以说是完美无缺。我认为完全是我的错误造成了对她的伤害,如果当时我能够冲上去,上演一出英雄救美,大不了把我的屁股送到那条该死的狗嘴里,她的身体就不会受到伤害。要命的是:谁都知道我程西鸿以前自命不凡,以勇士自居,居然在这种场合里成了虾爬。
女教师当时只有二十岁,比我大三岁,她的名字是一首诗的名字,叫做丁香。
丁香是一种美丽芬芳的花。但女教师丁香却远远要比那种叫做丁香的花来得更为美丽,更为动人。后来每当我走进丁香在另一座城市的小木屋,我就要在心里恶狠狠地骂上一句:***母狗。
现在,十七岁的高三学生程西鸿走在大街上。阳光斜斜地照下来,空气里充满了甘草的味道。是早晨八、九点钟,我看见女人们的裙袂飘起来,在风中像一群五彩缤纷的气球,闪着令人慌乱的光。
抬起头,我还看见这座充满疯狗气味的城市上空升起了一轮太阳。穿过大街和那些服饰耀眼的人群,沿着一条青石板路向前,我要去附近的一所师范大学。九点钟,在这所大学开满白色花的校门,有一个少女在等我。尽管我从十三岁开始写作以来养成了星期天必须睡到十一点钟的习惯,但少女是重要的,更何况那还是一个活泼的少女。她还有一个更加活泼而且带点洋味的名字:贝小嘉。贝小嘉是我的同桌,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
我们班那位说不上太讨厌我的班主任老头那天在晚报上看到了我的文章后就觉得我还有救。
那天上课他就抚了抚眼镜,说:“程西鸿,你坐到前面来”他指了指第一排。当时我正和一个叫芳儿的女同桌打得火热。就不太识抬举,很不情愿地瞥了班主任老头一眼,从最后一排走到了第一排。发育得很丰满的芳儿耸了耸肩,也无可奈何。
芳儿属于那种才气十足的少女,随笔写得挺棒。那时我和她都纯得可怜。有一次我和她悄悄约会,在一个公园里。那天阳光灿烂,我和她趴在公园草坪上乱侃,说的都是些瓜子茶水之类的无聊话。后来我们累了,我就把头枕在了芳儿的大腿上,半闭着眼睛晒太阳。我感到芳儿的大腿结实而富有弹性,柔软度超过了床上的枕头。我感到一缕少女的幽香突然覆盖了我,我就伸出手,我把手盖在了芳儿的肚子上,她的衣裙质地光滑,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热透到了我的掌心。就这么一个平常的动作,就让芳儿叫了起来:
“糟了糟了,我怀孕了”她这样叫。
当时我也被吓坏了,嘴里只是念叨:不会吧不会吧。
当时芳儿认为只要哪个男人把手放在她的肚子上就会怀孕。后来我们冷静下来,想到每天挤公共汽车,女人的肚子难免不会碰到男人的手,那不是每天有成千上万个女人怀孕,这样想着我们才放心了。但从此芳儿再不许我碰她,包括和她牵手。
学习委员贝小嘉最突出的特征是:眼睛大,笑的时候鼻子会先皱起来。我在老师的强迫下和她成了同桌。我刚一坐下,她就把身体挪了挪。这个动作很让我生气。
“臭美!”我在心里骂。一般来说,我上课都不会专心听讲,我的书包里全是荷马史诗、泰戈尔散文诗选,坐在后边的时候,老师在上面讲,我就偷偷地看,然后就在纸上又涂又画。现在坐了第一排,就没这么随便了,离老师太近,胆儿再大也是不敢看书的,万一被发现,写检查倒是小意思,麻烦的是书要被没收。那时我特穷,又爱看书,为着这原因,把我调到第一排的班主任老头每天都要被我在心里恨恨地骂。并且骂得咬牙切齿。
于是我就听课,或者看黑板。后来眼睛就落在了贝小嘉身上。贝小嘉听课挺专心,她有一头瀑布一样的黑发,我看着她秀气的圆脸发神。然后就想到了一个小学生的造句:小妹妹的脸像苹果一样红。有时贝小嘉发现了,脸儿微微一亮,说:看啥看。声音很低。我就立刻把目光移到她的衣服上,看着她衣服上几朵淡雅的小花,说:“花儿真好看。”“你不烦我烦。”贝小嘉有些牙痒痒的说。“花儿真好看。”我继续说。
贝小嘉气得要命。有一回她就用粉拳打了我的腿。
可惜我从小就不懂什么叫怜香惜玉。我立刻抓住了她的手。当时是冬天,我的手很冰。我一抓住她的手就发现很温暖,就舍不得放,就想用我的手去冰她(我发誓我那时的确这么想)。
然后我就说:“哎呀,你的手好暖和。”不过声音很小,我怕被后排的肖红听见,肖红嘴很烂,我怕她乱给芳儿说。贝小嘉的脸立刻就红得透亮,我眼睛的余光里她显得很慌乱。她用力挣,但我的手关键时刻决不会散劲。我说:“有本事你就挣开”我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像一匹狼面对一只软弱无助的被风雪裹住的羔羊。我想我那时的表情肯定很流氓。
贝小嘉挣了几下没挣开,脸涨得更红。
“程西鸿,快放开,不然我要叫了”她无助的样子挺可爱。
我的心里不知怎么的就痒了痒,我说我不放,你有本事你就叫吧。她果然不敢叫。我就这样捏着贝小嘉的手,后者的手的确像一个学习委员的手,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嫩。或者:软。老师仍然在上面讲课。我一脸的春风,仿佛听得很专心。贝小嘉更像祖国的花朵。她的红晕已退去,她一边听居然还一边不停地点头,像秋风里的高粱。
后来贝小嘉告诉我,她说她这一辈子,除了她老爸和她哥哥外,我是第一个握她手的男人。
不过她的原话不是说的“握”而是说的“抚摸”但天地良心,我当时的确是握而不是抚摸。至于后来真的抚摸了她,或者干得比抚摸还要出格一百倍,便是后话了。
快要下课的时候,大眼睛的学习委员忍不住了,她说:“求求你,快把我放了,别人看见多不好她的脸又红了,看来女人的脸红得的确很快,而且红得精彩又动人。我这才意识到此刻我仍然握着贝小嘉伤心而又忧郁的手。
“放当然可以放,但”我的大脑里立刻闪现了诸如“帮我做作业”“考试时让我痛痛快快地抄?”之类的设想,但说出来的却是:“但你要叫我一声程哥。”
其实贝小嘉要比我大十五天。我可能应该叫她“贝姐”才对。
贝小嘉实在是个能屈能伸的天才,她居然真的叫了个一嘴香,她脆声声地喊:程哥
就是这一声“程哥”把我的一生都叫到了一个玫瑰色的粉红温暖的陷阱里。
后来我就放开了她的手。但贝小嘉却不再理我。这让我感到很无聊,觉得这四十五分钟一节的课实在没有意思。我就发愣般地盯住贝小嘉,后者目光平视前方,压根儿就当没有我这个人。课堂上正在讲abc,我一点也听不进去,我想和贝小嘉说话。
我看着贝小嘉的脸,窗外正好有阳光射进来,冬天的阳光很柔弱,它淡淡地贴在贝小嘉的脸上,看上去健康极了。我突然赞叹了一句,说:“贝小嘉,你好漂亮,我好想亲你一下。”事实上我只是极偶然地说出了这句话,话刚出口,我便立即被自己吓了一跳。贝小嘉立即有了反应,她红着脸,对我说了一句:“程西鸿,你是个流氓。”这句话让我惭愧了好几天。但第二天她就开始和我说话了,我就更加惭愧,我想她肯定是害怕我亲她才和我说话的,我就觉得自己很卑鄙。可我仍然继续干着更卑鄙的事。那个冬天贝小嘉真的对我很好。有一天,天气冷得厉害,我早上忘了吃早饭,饿得快要发疯。窗外在飘小雪,这个城市一飘雪就冻得人想把自己当做干柴引燃。
我的同桌贝小嘉那天穿着红风衣,但饥饿使我没有理由再去关注美丽。那时我的口袋里不会超过两毛钱。
第二节课后,我趴在课桌上望着外面的雪花,幻想它们是一块块馅饼。
窗外,一个穿红风衣的少女清清纯纯地跑动着,整个操场早已被雪铺满,枯草上仿佛摇动着十万张白纸。大地变得透明,平时喧闹的操场空无一人,学生们仿佛也失去了堆雪人的情趣。那个穿红风衣的少女从校门外跑过来,穿过操场和教学楼旁边那些旺盛的腊梅丛。她一路小跑,她的头上,雪像一朵朵的小花,或者像一大颗一大颗的棉花糖。红色的姿式很有力。
我觉得她非常青春。她像一团火滚过雪地,或者像一只红狐滑过。
风在吹,雪片更密,我仿佛闻到了一丝腊梅的香味。我看着窗外。我不知道风向哪个方向吹。
后来那只红风衣跑进了教室,她抖了抖雪花。
我实在没有想到贝小嘉的身影会这么好看。我说学习委员一个人在雪天跑步,是早上的包子吃多了不消化吧?贝小嘉恨了我一眼,说:“你是个宝器”然后扔给我一个纸包,说:
“给,真想撑死你”我打开纸包,一个烤得黄灿灿、泛着奶油清香的面包立刻露了出来。我差点就感动得掉了泪。但泪水并没有流出来,那是因为我的口水已经流出来了,我狼吞虎咽,五秒钟之内就解决了战斗。当时我觉得这个女人很可怕,她怎么会知道我饿得差点啃课桌呢。
从那以后,我就和贝小嘉很要好。芳儿就气得直哭。但我发誓我和她的的确确没有什么,尽管后来我们有了什么,但那也就是后来的事。谁会知道自己后来会怎么样呢?
贝小嘉之所以将正式成为这本书的女主角之一,我想八成是因为这个面包。那个面包实在太具诱惑力。后来有一天,贝小嘉要求我帮她找一个人补习英语。她知道我和师范大学的一群搞文学的哥们关系很铁。“向天的英语不是很好吗?”贝小嘉说。
向天是我那几个哥们中最有学问的一位,在师大英语系当讲师。那会儿我还不敢喊他天哥,我喊向老师。我说那当然,向天是英语诗歌的研究生我一边吹嘘向天,一边给自己的脸上贴金。贝小嘉说她的英语不太好,想让向天帮忙给补补。我不知道风从哪个方向吹来那会儿正是诗歌发烧得厉害的年代,向天是诗坛上叫得响的人物。我和师大那群写诗的哥们,成天提几瓶酒泡在向天那九平方米的狗窝。酒杯一端,就是“精神高度问题”挺吓人的。我很快就把这事儿给办妥了。约的时间是星期天上午,九点钟我和贝小嘉在师大校门碰头,然后去向天那里。
颤栗接触
昨天晚上我又梦遗了。我梦见丰满的女体育教师丁香对我微笑,我不知道梦里的时间是白天还是夜晚,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她的胸脯很闪亮,折射的光线有些像太阳,但又有些像星光。我就对着她傻笑,就想伸手去抱她,但却怎么也抱不着后来就梦遗了。那时我实在纯得可爱,压根就不懂得怎样干那件事。所以我的梦遗总是在一张熟悉或者陌生的面孔和背影里进行,不知不觉战斗就结束了。
我和贝小嘉约的时间是九点。但我并没因为昨晚的事而起得很迟。
我走在大街上,一不留神就碰到了丁香。天知道她这么早跑到街上干什么来了。
她现在走路很正常,依旧袅袅婷婷,丝毫不像被狗咬了的样子。
我们几个男生曾在私下里说真想看看她的臀部,究竟被咬到什么程度,因为她曾经一个月在家休养。休养后的丁香老师要比先前更有水色了。
“程西鸿,去玩吗?”丁香说。她的声音很好听,还有几分醉人。我的脸一红,想到了昨天夜里美好的回忆。“去师大,借书”我一边说一边往师大的方向走,语音有些慌乱,但我那讨厌的目光仍然挂了一下丁香的胸脯,后者高耸着骄傲地挺立,把丁香的衣衫托起两个半圆。我的心跳加速,脚步加快。
贝小嘉在师大校门站立。
她穿了白色的连衣裙,风和裙摆一块儿飞动。她的眼睛很闪亮,像两颗黑宝石,眨着星星一样的纯情。手里卷了几本书。程西鸿从阳光下走过来。
“嘿嘿,等久了吧?”我理了理自己的分头,一脸的小地痞味。其实我那天穿得很帅,白t恤,牛仔裤,像个王子。我说第一次约会就迟到,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程西鸿你别开玩笑”贝小嘉有些急。她一急脸就红:“你其实并不坏,你怎么嘴这么油!”“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我丢下一句话,说:“走吧,别让向天等急了。”
我们沿着校园铺满青石板的林荫道向前走。周围开了许多我们叫不出名字来的花朵,开得很白,很旺盛,很大朵。贝小嘉离我有一米远,隔得很开。我想她是把我当做坏人了。我们就像不认识一般往前走,一左一右,形同陌路。风吹过来,青石板路旁的花随着风轻轻地飘下,有几瓣便打在我们身上。阳光灿烂,夏天已经来了。向天从床上爬起来,念叨了一句话。二十八岁的向天很清瘦,很诗人味。
昨天晚上皮珊真热情,向天想:“她怎么这么主动,但她干嘛打我。”
成都女孩皮珊正在上大三,她有着一张小巧明媚的脸。作为外语系最年轻而又是刚离了婚的讲师,向天无疑是许多学生崇拜的偶像。
向天的前妻是个优秀的女人,同时也是一个会使向天掉泪的善良的女人。
他们离婚的原因很简单:夫妻两地分居。
向天考研究生之前和他的前妻是大学同学。后来他们毕业,双双分在川南小镇的一所中学教书。婚后,不甘寂寞的诗人向天便考了研究生。然后就留在了大城市教书。
分居一年半,向天很忧郁。他不愿回小城,但又没有能力把老婆调到身边来。
协议离婚那天,他俩的感觉一半是欢乐,另一半则是忧伤。从民政局出来,双方都松了口气。
“我请你吃饭,”向天说。“不,aa制,”女人说。
那晚,他们喝了很多酒。夜里有月亮,回到向天那间九平方米的小屋,已是夜半。
“我送你去住招待所,我想能找到”向天说。女人摇了摇头,然后开始一件一件地脱衣服,她脱得很慢,但是又很坚决。她像一条大白鱼一样呈现了出来。房间没有开灯,只有月光轻轻地照进来。她洁白的身体像瓷,又像一支亭亭玉立的水仙。她的双手交叉在自己的肩膀上,然后轻轻地来回在那光泽丰满的**
向天泪流满面,他用全力把前妻安放在床上,然后他们拼命地做*爱。在他们**的身体上,已分不出哪是汗水,那是泪水。
“天,我会爱你,永远。”女人哽咽着,一边说一边把嘴唇贴在向天的肩上,她狠狠地咬着、咬着。向天感到一种痛和一种快乐迅速地传遍了全身。后来向天在一首诗中写道:那一夜,泪水比雨水还多。第二天上午,女人要去赶火车。向天把她送出门。刚走出小屋没几步“哇”女人哭着又跑了回来。
她紧紧地拥抱着向天,就像拥抱着一根救命的稻草。
他们又回到床上,疯狂地做*爱,疯狂地流泪。
“干脆,我们去复婚!”向天一字一顿。
“不”女人坚决地摇头,说:“你会更痛苦。”
女人的声音已经嘶哑,一夜之间,她就显得苍老了。
然后,女人提着行李,冲到了外面的阳光里她的身影,像一只受伤的蚂蚁,慢慢远去。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向天更加沉默,他每天都拼命地喝酒、写作。直到师大里几个文学青年和中学生诗人程西鸿在一个下午闯进他的小屋,并且成为极好的哥们,他才在和这些青年人谈到文学的时候感觉到一丝快乐。这间九平方米的小屋,从程西鸿他们踏进来的那个下午开始,便充满了剑影梅香和少年豪情。
向天对这群年青人很好,他从他们身上看到了一些久违的令人心跳的气息。
他们有时喊他“向老师”更多的时候是喊“天哥”或者“大诗兄”向天不在乎这些,向天只希望他们能过得比自己好。上星期那个正在念高中的小兄弟一颠一颠地跑来“向老师,麻烦您抽个时间帮我的同桌补补英语,我看就星期天吧。”
“西鸿,你都定下时间了我还能说什么”向天问:“是个女孩吧?”
“是啊,她叫贝小嘉。”程西鸿一脸灿烂,丢下句“天哥,我还有事,改天喝酒”就跑了。“混小子”向天快乐地骂。
早上皮珊从向天那间九平方米的小屋跑出来的时候一脸潮红。皮珊拍了拍自己发烫的脸颊。皮珊的心里一阵狂跳。皮珊有时候发觉自己实在是个容易害羞的女人。“他欺负了我,”皮珊快乐地想,她感觉自己的身体还有些微微发烫“他实在不是很斯文,”皮珊又想。
那个夏天开始的时候,皮珊就听说教他们外语的讲师向天离了婚。其实皮珊一直在默默关注着向天。瘦削的诗人向天实在太容易让女生们倾慕。皮珊对向天的感觉是:他很男人味。还有就是:很害羞。
于是,很害羞的向天很容易就把很害羞的皮珊领进了自己的屋子。
事实上,皮珊对向天那间屋子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她每次都害怕走进去,但她每次又都不由自主地走了进去。向天的房门外种了许多花。皮珊总是站在花朵旁,站了很久之后,她才会想到去敲门。在那个月亮很亮的夜晚之前,皮珊只是到向天的房间里坐坐。向天给皮珊泡茶,那种很香的茉莉。每次闻到茉莉花茶的味儿,皮珊总会感到一阵眩晕,一阵尖锐的兴奋和快乐。有时向天会给皮珊念诗。向天的诗人气质很浓,他诵诗的时候总是显得异常激动。有时皮珊就会把讲台上的向天和诵诗的向天做比较,后来皮珊得出了结论:都很男人味。向天和皮珊呆在一起,更多的时候向天总是不说话。他们听音乐,听那种很抒情的曲子
在皮珊和向天的交往中,他们相互感觉到有一层纸将要被捅破,或者说他们认为他们之间总会发生点什么。但他们一直没这么做,直到那个月亮很亮的夜晚。
有一次他们谈到了琼瑶,和琼瑶那本以师生恋情为主的小说窗外。话题是皮珊挑起的。
“呵,琼瑶”向天说:“她曾骗了我不少眼泪。”向天的轻描淡写多少让皮珊感觉到一丝隐隐约约的失望。“他怎么我不知道可以这样说呢?”皮珊忧郁地想。
那个月亮很亮的夜晚,向天房里的灯光有些消瘦。向天最讨厌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夜晚总会让他想起前妻。他至今还记得那女人最后的疯狂、那充满着绝望的**和她无以复加的泪水。月亮很亮的夜晚,向天的情绪总是很糟糕。
皮珊在敲开向天家门之前已经在门前站了好一阵子。这是夏天,皮珊穿了短裙和一件随意的杏黄色衬衫,加上她那一头秀发,皮珊看上去非常青春。说明她青春的一个重要标志还表现在她的身体。她的臀部微微上翘,**像兔子一样充满活力,整个身体像线条一样流畅。向天拉开门。向天眼神里有一丝慌乱。
皮珊发现向天的脸色比较沮丧,像一个无助的孩子。皮珊说:向老师
向天的心情仍然不太好。向天关上门,坐在床边。皮珊走过去,用手轻轻抚摸向天的头,她感到向天内心深处有什么东西正在通过向天的头传向自己的内心。
“向老师,你怎么了”皮珊的脸开始发红。
向天突然一把伸手抓住了皮珊的手。皮珊有些慌张。
“皮珊,”向天有些迫切地喊。他抱住了皮珊,后者的身体像风中的叶片一样抖起来。向天捉住皮珊的嘴唇,疯狂地咬着。
皮珊突然感到一种惧意。向天的手已经拉开了她的短裙,他的手在她光洁的皮肤上滑行。皮珊感到自己的衬衫和裙子褪下去的时候,大脑突然出现了眩晕。
向天隐约听到了皮珊的呢喃:“我怕你的手。”“我怕你的手”皮珊在尖锐的阵痛中一阵一阵地眩晕。
屋里没有灯,只有月光和身体。只有身体上的月光。后来,向天注意到床单上的血迹,向天有些吃惊。向天说:我我他有些口吃起来。皮珊穿好衣衫,心里有一丝隐隐约约的阵痛,她突然打了向天一耳光,然后从门口冲了出去。向天被这突如其来的耳光给打晕了。他觉得他看见了星星。
我认识皮珊。并且对她很感兴趣。我和我的学习委员同桌在师大长满白色花的小径上走过的时候,我好像看见了皮珊,她的头发很乱,但跑得很快。
我注意到学习委员贝小嘉的脸上有一丝紧张和不安。我暗暗地觉得高兴。
那个女孩我认识。我指着皮珊的背影说。
贝小嘉白了我一眼。她这个样子很好看。贝小嘉的脸属于银盘脸,可爱而又略带些顽皮,这是我的看法。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她的大眼睛,纯得像两盏水里的灯笼。那时我正准备着喜欢上她,要命的是她觉得我特别小流氓。
“你别把我当坏人,我在你面前会有犯罪感。”我说。贝小嘉的脸仍然胀得通红。她总是离我有一米远,这让我的自尊心很受不了。这不明摆着把我给当成了阶级敌人吗?我一直这样想。走进向天那间小屋,我好像闻到了一种香水味。贝小嘉像一只猫咪躲在我的背后。
我就把这只“猫咪”一脚踢进屋。我给他们相互做了介绍,贝小嘉的脸居然没有红,不过声音像蚊子,她喊:向老师
于是我又重新介绍:贝小嘉,我的女朋友。
这下贝小嘉的脸红了,用一个词语形容:苹果。贝小嘉叫:别听他乱说。她脸红的样子真好看,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九平米的房间的确很窄。向天的小家除了书架,便只有一张床和一张写字台。加上它的零乱,这间屋子便窄得几乎连空气也装不下了。
开始补课了。向天坐在写字台边的椅子上,我和贝小嘉坐在床上。向天不知从哪儿弄来一叠卷子,满口不说中国话。贝小嘉把手放在写字台上,听得蛮像那么回事。
我就很无聊,坐在床边听不懂。我心里牙痒痒的,心想这不是陪公主攻书吗?
屋里很静,一派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学习气氛。
我觉得我实在是有些多余。于是我就准备捉弄一下贝小嘉。
我把我的手伸到贝小嘉身后,由于我和贝小嘉坐得很近,这个动作向天绝不会发现,我用我的手在贝小嘉身后轻轻拍,像哄孩子睡觉一般,然后用指头去弹贝小嘉的耳垂。我玩得很开心。不过令我气愤的是贝小嘉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
于是我就更气愤。于是我就想逗贝小嘉发怒。但终于没有成功。
我后来干脆掀开贝小嘉的上衣,把手伸到了贝小嘉的背上,我清楚地感觉到她的皮肤很滑很嫩很有质感。我轻轻地抚摸着,然后开始在心里默默数她的骨节。贝小嘉仍在听课,但我明显感觉到她有些紧张。我想对她唱一首歌,叫做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我在抚摸着贝小嘉的时候心里居然没有一丝羞愧。后来我发现我的手触到了她的一条带子。当时我并不知道这就是女人的乳罩。我当时只是觉得很奇怪,心想贝小嘉好好的捆根带子干嘛。我抓住那条带子弹了一下,我差点笑起来,它居然橡皮筋般有弹性。优秀的诗人向天仍然没说中国话。说中国话的学习委员贝小嘉表面上仍然听得很专心。
我的好奇心和我的无知使我想进一步研究一下贝小嘉为什么要捆这么一根带子。
我的脏手于是便顺着那条带子向前摸。于是我摸到了一团软绵绵的东西。我立刻颤了一下,这一下我知道那是什么了。我觉得我的确有点流氓。但是我突然又想说一句什么话。我这人向来想说就说,很少分什么场合。“棉花糖,”我叫起来。然后立即把自己吓坏了。
向天笑起来:想吃棉花糖?他摇了摇头。贝小嘉仍在听外国话,她好像没听到我说的三个字?但我后来猜测她肯定是听到了。
我坐了一会儿,开始有点不老实起来。我居然产生了想把那条“绷带”解开的念头。可是我刚要伸手,贝小嘉却站了起来。向天也站了起来。这家伙说了句:就补到这儿吧,我还有点事情要到系上去。然后就出了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向天的确和我很哥们,他房间的钥匙我和许多师大写诗的哥们都配有一把。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要吃就吃,要喝就喝,要睡就睡。曾经有这样一个笑话,说的是向天的一个哥们,有一天邀了一个女孩在向天房间里“干坏事”到了晚上以为向天不回来了,就苟合在一块住,谁知向天深夜又回来了。没办法,向天只好对那哥们说:你们睡,你们睡,我去办点事。然后向天自己掏钱去开了旅馆住。
向天出门时顺手关上门。我估计他八成把我当他那哥们了。
后来向天告诉我,他真以为贝小嘉是我女朋友,补课是假的,目的是想找个地方闹恋爱。所以他没怎么专心补课,胡弄一阵就走了。但天地良心,贝小嘉在这之前绝不是我的女朋友。严格地说她是我正在喜爱的女孩子之一。
向天走出门后,我和贝小嘉坐在床沿上不知该干什么。我心里突然涌起一丝紧张,这是我第一次和一个女孩子独处一室。
我看了一下贝小嘉,她侧着头,不知在想什么。她的头发斜斜地垂下来,遮住了半边脸。白皙的脸上仍有一丝红晕。我突然想拧一下她的脸,于是我就这么做了。
贝小嘉摇摇头,但是没有说话。这时我注意到她那要命的嘴唇,它小巧而丰满,很有光泽,像两枚沾在一起的小月亮,又像两片红玫瑰的花瓣。它轻轻地动了动,仿佛要说什么。于是我就产生了想用我的嘴唇去碰她的嘴唇的想法。我抱住贝小嘉的头,奇怪的是她并没有反抗。我感觉到四片嘴唇接触到了一起。当时我几乎是什么感觉也没有,只是觉得她早上肯定吃了大蒜。于是我放开她,说:“你吃了大蒜。”这时我看见贝小嘉在流泪。我这人最怕别人掉眼泪,立刻吓住了。我说:“贝小嘉,你怎么了你怎么了,你别哭啊”后来贝小嘉告诉我,这是她的初吻。她说她当时舒服得快晕过去了,她说她万万没想到接吻会带来这么大的快乐。她还说她当时又快乐又激动,不知怎么就流了眼泪。贝小嘉还说她就是从那天开始喜欢上我的。
但贝小嘉当时并没这样说。她流了泪后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我要向我妈妈告你。”
我吓坏了。我立刻想到了父亲在空中挥舞的皮带和我备受折磨的屁股。我想我今天可是犯的流氓罪,如果让老爸知道,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我连忙对贝小嘉求饶,说了一些“下次决不敢了”之类的话。谁知贝小嘉更不高兴。后来贝小嘉对我说,当时我蠢得像条哈巴狗,如果当时我说点甜言蜜语诸如“我真的好喜欢你”之类的话就万事大吉了。谁知我居然说“下次决不敢了”她气坏了,她说这样的事她永远都乐意,但需要我的主动,我居然“下次不敢了,”你说气人不。
所以那天直到我送她到车站,她都余怒未消。临上车时我又小心翼翼地问她:“还给你妈告吗?”“要,我一定要告诉我妈。”贝小嘉回答得斩钉截铁。我差点在车站晕死过去。
那天晚上,贝小嘉在家一个人偷着乐,几次都笑出声来,在大脑里许多次出现和程西鸿接吻的场面。“嘉嘉,什么事这么开心?”她妈问她。“不告诉你,反正是好事。”贝小嘉这样回答。
那个周末我却吓坏了。晚上做梦都梦见自己犯了流氓罪被抓起来要执行枪决。想到我的一生要给毁了,我就气得咬牙切齿。女人是祸水,我想起了这句话。
但贝小嘉的胸脯是怎么样的呢?我又死皮赖脸地想。
疯狗味道
晚上的时候,程岑在楼下大声叫我。程岑是我的初中同学,但我妈挺讨厌他,原因是我没考上重点高中。我和程岑是读初三时成为的哥们,那时大街小巷都在流行跳霹雳舞。那时程岑是我们初中班上最差劲的男孩子,所有的女孩子见了他都要吐口水。加上那时他特矮,所以班上的男生总是欺负他。但后来他成天在街上晃荡,不知怎么的就学会了一身优雅的霹雳舞技。我羡慕得要命,就求他教我。他便天天往我家跑,教我跳霹雳舞。于是我们便成了哥们,于是我便荒废了学业,于是程岑和他的霹雳舞技使我远离了重点高中。我妈评价程岑,说他是坏孩子,把我们家西鸿给带坏了。
程岑在楼下叫我,声音又高又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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