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林清羽听过高飞的歌以后,就经常会提出要高飞唱歌的要求。只不过高飞很少满足她,因为唱歌也讲心境的。很多时候同样一首歌,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心情唱出来区别是很大的。
这些天高飞也没有写剧本,《英雄本色》写完后,高飞开始每天锻炼起身体来。这阵子吃的奶油蛋糕多了,胖了不少。加上写剧本经常熬夜,使高飞看上去胖了,其实身体很虚,高飞很明白一点,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身子如果垮了,一切都完了。
《英雄本色》已经寄给了无线影视,因为发哥是无线艺人,如果他不来演《英雄本色》,那么这部影片绝不可能会成为经典。影片里的小马哥非发哥莫属,能成就这个角色的也只有发哥一人。
这些日子,高飞已经度过了1982年,来到了1983年了。现在已经到了1月上旬,因为香港属于亚热带,气温依旧还有十多度,只不过风很满大,刮来的都是北风。
因为到了一月份,过年也没有多少天了,香港也到处充满着新年的气息。最近高飞因为坚持锻炼,身体很快恢复了过来,长了不少肌肉。看着新年的到来,高飞并不打算再写剧本了,因为这也是高天明死后过的第一个年,还是在香港。
“高飞,告诉你一个好消息,老爸老妈要出外地回来了。刚才你出去的时候,妈妈打电话来了。”高燕见高飞从外面锻炼回来,第一时间告诉了他这个消息。
‘哦。’听到这消息,高飞心中不由的一沉,随便应了一声,就回自己房间了。高燕望着一脸靡然的高飞,也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些年以来,父母回家跟住宾馆似的,一年都没多少天。以前的高飞又期望他们回来,也害怕他们回来。期望他们回来,可以感受有父母在身边的感觉,而因为高飞的表现,他们每次回来自己只会受到指责。这矛盾的内心,谁也无法说清楚。
高飞静静的待的房间里,对于父母,高飞的确不想见。在以前高飞的记忆中,已经从小时候的盼望渐渐转变的对父母略带一点仇恨。一个有父母的人,从小过的跟一个孤儿一样,这比孤儿更痛苦。
“高飞,电话,不知道是谁打来的,找你的。”
还没等高飞静下心来思考到底如何面对父母,高燕就推开了高飞的房门。有电话找自己,这对于高飞来说有点奇怪,因为一般没什么人打电话找他的,难道又是剧本或者歌词有消息了。高飞走出房间,拿起了电话询问道:“你好,我是高飞。”
“飞哥,我是斗鸡,我回来了。我现在在梦尘酒吧,你能来一趟吗?”电话里传来王云的声音。
高飞没想到竟然是王云打来的电话,不知道他找自己有什么事情。一个多月前他不是说去铜锣湾吗,怎么还在这里,难道他没有去。想了想现在也没有事,刚才听到父母要回来的消息,心里正烦着,到梦尘酒吧去喝喝酒也不错。于是道:“好的,斗鸡,我马上过去。”
梦尘酒吧,王云和一个大块头男人坐在一起,二人身很站着十多个人。上次王云拿了高飞给的钱,第二天就去了铜锣湾,铜锣湾是洪兴帮派的一个管辖地。王云用高飞给的钱在洪兴一个小堂口打点了一下,就混了进去。进去后,因为手段狠,人又够义气,一个多月就提升为堂主,这次回来其实是准备跟天兴帮火拼,抢下三尖角这块地盘。
“斗鸡,你说的那个高飞怎么还没来,我们对付天兴帮,你找他有什么用。”大块头说道。
大块头,典型的肌肉男,江湖外号金刚,真实名字张横。他也是一个堂主,金刚当上堂主完全靠一身蛮力,基本没什么人敢跟他单条。只是脑子不好使,不懂得管理地盘,但抢地盘绝对是把好手。所以金刚名义上是个堂主,但他的地盘都是别人帮着管理,每月依靠着手下们的孝敬费过日子。
“金刚,我警告你,等下飞哥来了你给我客气点,没有他,也没有今天的我,不管我混成什么样,飞哥都是我大哥。”王云说道,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当上次在酒吧里拿到高飞给的钱,王云就暗中发誓,永远把高飞当大哥。
金刚闭上了嘴,对于王云,金刚的确不敢怎么招惹。看过王云那不要命的狠劲的人,都惧怕他。王云一到洪兴,就在铜锣湾抢下不少地盘。金刚虽然猛,但那只是蛮力,说到狠,绝对比不过王云。
高飞来到梦尘酒吧门口,发现一伙人待在门口聊着天,曾经当过几年混混的高飞,一眼就看出这伙人都是一些混混。而这些人待在一个酒吧门口,这也是很不寻常的。不过高飞并不想知道这伙人待在这里干什么,因为这跟他无关。
走进梦尘酒吧,高飞感觉有些不一样,稍微观测了一翻,发现不少地方都有一小批混混一样的人坐在一起。而这些人高飞都感觉到很陌生,以往的高飞,在这地区混的时候,也经常泡酒吧,对于很多酒吧的人虽然算不上认识,但也混个脸熟。
“飞哥。”王云见到高飞出现在门口,马上站了起来,向高飞走去。
高飞望着向自己走来的王云,发现他身后跟着几个人,而四周那些小混混一样的人,目光好象也都转到了自己身上。从王云的装扮和那气势来看,比起一个多月前的那个王云,差别很大。高飞明白,王云应该在这短短的一个多月混出了头。
高飞在观察王云,王云又何尝不是也在观察高飞。如果能有什么话来形容现在的高飞,可以称的上是鹤立独群。以前那个混混形象的高飞不见了,现在的高飞气质不凡,见到这样的高飞,把高飞当成大哥的王云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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