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洁什么呀?劳远征,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难道没跟谭姐说实话,你当时像个癞皮狗一样对我死缠烂打,说什么会爱我一辈子,最后我受不了你的百般挑逗,就答应了你的无理要求,想想你还是我的第一个男人呢,我忘不了你那一晚对我的温柔,可正因为如此,我才更加恨你。”童梦谣说得咬牙切齿,像真有其事似的。
孟凡却在心里乐了:“原来她只是在做戏,气气那个凶女人的,她越咬牙切齿,说明她说的越是假话。”
从谭雅愤怒的表情看,她显然是相信了童梦谣说的话,“童梦谣,我不管你们以前发生过什么龌龊的事情,今天你都必须伏法。”她又提到正事上来了,而且已经用枪瞄准了童梦谣,她的枪法孟凡见识过了,童梦谣绝没有可能躲得过去。
“可你还没问问我同不同意呢?”关键时刻,孟凡开始说话了。
“你算哪根葱,不过是一个只有一只手的残疾人,也敢阻碍警察执法。”劳远征对童梦谣余情未了,自然对孟凡咬牙切齿,说起话来就像在孟凡的伤口上洒盐,令孟凡十分气愤。
孟凡少了一只手,本来就满怀怨恨,俗话说得好,当着瘸子不说短话,他却故意说孟凡的短处,孟凡也自然不会对他好声好气了。
孟凡看出来虽然他现在和谭雅在一起,可心里真正在乎的好像还是童梦谣,很有可能他娶那个谭雅是出于某种利益上的需要,于是他嘿嘿一笑说:“老子不像某些人,敢做不敢当,敢爱不敢说,老子现在是梦谣的男人,我碰她可以,可除了我,天王老子来了想动一动她也得先问问我答应不答应,你说我说得对吗?亲爱的。”
孟凡一边说一边在童梦谣的脸蛋上摸了一把,又在她的R房上捏了两下,揩了不少的油水。“哼!拿老子当枪使,老子可不是吃亏的主,先揩点油再说。”孟凡龌龊地想着。
童梦谣已经说过孟凡是自己的男人了,现在自然不能改口,只好任由孟凡在她身上瞎摸一气,“亲爱的,我整个人都是你的,当然你说了算了。”可她心里却在想:“好你个孟凡,敢占我的便宜,上一回那个家伙占我的便宜,被我一枪毙了,看我找机会不好好修理修理你。只是,这家伙好像挺厉害,我不一定打得过他,得从长计议才行。”
劳远征看到孟凡在童梦谣的身上又摸又捏,气得嘴都歪了:“混蛋,你个混蛋再碰梦谣一下,我就毙了你。”要知道他虽然和童梦谣谈过恋爱,可连嘴也没亲过,最亲密的动作也仅仅是拉拉小手而已。
谭雅立刻瞪了他一眼:“人家两个人亲热关你屁事,你跟着起什么哄。”
劳远征这才想起眼前这个母夜叉一样的女人才是她老婆,是呀!人家亲热关他什么事,可是,童梦谣才是他日思夜想的女人呀,要不是为了前途,鬼才喜欢谭雅这个男人婆呢,甚至夜里干那事,都是把她想象成童梦谣才能正常勃起!可现在,童梦谣就在眼前,却倒在了别的男人的怀里。
“你最好别多管闲事!”谭雅的声音十分冰冷,孟凡能感觉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一种肃然的杀气,如果没有杀过很多人,是绝不会有这样的杀气的。
如果是一般的人,很有可能被谭雅身上散发出的冰冷气息吓倒,但孟凡这样一个在丧尸世界里杀过三进三出,不知道多少回都差点死掉的人,又怎么可能会被她吓倒。
“这件事我管定了。”孟凡的声音更加冰冷,他身上的杀气陡然倍增,谭雅也是久经战阵的高手,却居然被孟凡身上的杀气完全盖住了。
她这时才发现,这个不起眼的少了一只手的男人,绝不会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其实从另一个层面讲,童梦谣也曾经是特警,又怎么会找一个庸手来做靠山。
孟凡离谭雅至少有三、四米远的距离,虽然他左手上的刀很古怪,可按照正常情况,他的刀无论如何是快不过谭雅手里的枪的。
谭雅正是基于这种想法,觉得就算孟凡很厉害,可就凭一把套在左臂上的弯刀,如何能是两个持枪特警的对手,于是她将枪口转向了孟凡,可就在这一瞬间,孟凡的身体也开始移动了。
谭雅怎么也没想到,孟凡的身体竟会快到如此匪夷所思的程度,她的枪口还未调转过来,孟凡的右手就已经抓住了她握枪的那只手,她练过很长时间的搏击术和擒拿术、反擒拿术,可现在居然没有一个能用得上的,因为孟凡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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