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重生陈述完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后,审判长又面对被告:“被告,你承认事实的真相吗?”
“法官大人,我没有指使人打李重生,他说的这件事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请你回答承认还是不承认?”
“不承认。”
“被告律师,你有什么要为被告辩护的吗?”
“有。”
“请提问。”
“审判长,我想就原告的陈述提几个问题。一:原告刚才在陈述中说,他那天中午下班之后被汇丰茶楼的另两名艺人约去附近公园里,我想请问原告,是否能说一下这两名艺人的名字?第二:原告在陈述中提到其中一个艺人对他说了难听的话,我想请问原告,是什么难听话?三:原告在陈述中说,是被一个男人打下亭子间的,我想请问原告,这个男人的长相?最后一个问题,原告在陈述中说,这起打人的事件,是受汇丰茶楼的老板马上来指使的,是听谁说的,证人是谁?我的提问完毕。”
“提问有效,请原告回答。”
“一:这两名艺人的名字分别是:童真和高阿美;二:高阿美见我不答应离开汇丰茶楼,就说我,我......”说到这,李重生忽然激动地低下头去,此刻,法庭里一片肃静,片刻后,他才又平静地回答:“说我扮相不男不女,我就推了她一下。”他又停口低下头去,但这次很快抬了起来:“三:打我的男人是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的,当时我没有完全看清他的长相,只是后来见到才认出来。四:打我的人是受汇丰茶楼的马老板指使,关于这件事,审判长可以问我的证人。”
“原告的证人,请报上你的姓名、年龄和职业,家庭具体地址。”
“我叫路名远,24岁,作家,现为本城时尚杂志社社会动态栏目主编,住在名佳花园3幢26层262户。”
“请问,你跟原告是什么关系?”
“原告李重生是我们杂志社社会动态栏目的被采访对象。”
“情况属实,请你回答提问原告的最后一个问题。”
“关于汇丰茶楼的马老板指使人打李重生这件事,是我们杂志社在对李重生进行跟踪采访的过程中调查到的,向我们说出内情的是汇丰茶楼的两名献唱艺人,也就是原告刚才提到过的童真和高阿美。审判长,能否允许传这两名证人当庭与被告对峙?”
“提议有效,传两名证人童真和高阿美上庭。”
片刻,便见法警将童真和阿美领上庭来。“两名证人,请分别报上你们的姓名、年龄和职业,家庭具体地址。”
“我叫童真,今年18岁,现为本城西院艺校的学生,利用课外业余时间在汇丰茶楼献唱打工,就住在学校。”
“我叫高阿美,今年18周岁,现为本城西院艺校的学生,和童真一起在汇丰茶楼献唱打工,也住在校区。”
“被告,这两名证人是在你的汇丰茶楼献唱吗?”
“是的,法官大人。”
“两名证人,时尚杂志社说,是由你们向他们反应的汇丰茶楼马老板指使人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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