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对李重生是只闻其名而不知其人,这使路名远对他大失所望,试探就此失败,寻找打人者便不得不告一段落。
为尽快的完成杂志社近期的出刊任务,路名远就此把所有的事情都先搁置下来,和秦月月对本城的各家血站加快进行逐一的采访和调查。
终于,经过连日加班加点的奔走于各大小血站,他俩的收获还是不小的,尤其是在被采血的人员中,发现了一群非常特殊的人群,那就是,在对全城所有的血站统计出的人员数据中,有三分之一的人经常去献血。其中,有百来十号人每隔一个月都会去血站挂一次号,献一次血,而且献血量都在四百毫升左右。
而令他们更惊讶的,就是在这百来十号的献血人名单中,就有李重生的名子。“难怪他那次在楼顶上晕倒,送医院时,肖医生说他是因为贫血造成的,这跟他献血一定有关系啊,次数太频繁。”路名远回忆道。此刻,他和月月正在办公室里整理着采访来的稿件,懒猫则在草拟大纲。
“这是肯定的。”懒猫停下敲击键盘的手:“献血本来是有助于人体血液的新陈代谢,对身体有好处,但每个月都去献血,这绝对是超出常理的行为,身体吃不消的,你看他那身子骨,完全不适合做这贡献。”
“你到是挺合适做这贡献的。”月月一边整理着采访来的稿件,一边朝他挤了下眼晴:“听血站的人告诉我们,献一次血就可以得到一些营养品作为补偿,根椐献血量给什么样的营养品,给多少?”
“唉!那也不能拿生命做抵押呀。这孩子啊真是傻的可以,那点子营养品能补回来献出去的血吗?久而久之,把自己的身体弄挎了,真不值当。”冯老编辑在一旁看着懒猫草拟的采访稿大纲,偶尔补充下要令,一边摇头表示不赞同。
“主编,你有空见到李重生的时候,得好好劝劝他,叫他不要去献血了,那样会要了他的命。”月月好心地说着,把整理好的采访稿放到懒猫的桌案上:“好了,这期的头版头条就看你的了。”
“没问题,今天午餐你负责筹备,我可没空去啊。”懒猫头也不抬地快速敲打着键盘。
“行,你说你想吃什么?我带回来啊。”
月月的这一声破天荒的话,好比是盘古开天啊,在懒猫看来是头一回,惊天动地,立即停下手里的活,激动地抬起头看着她:“美女,我想吃炸鸡腿。”
他这一请求,不但把路名远和冯老编辑说乐了,连月月也笑得前仰后合:“你不是说,炸鸡腿是垃圾食品吗?现在成营养品啦。”
这一天,社会动态栏目组的所有成员,都全力地投入到下一期杂志的新刊出版中,时间化作指尖的文字,变成了一行行激动人心的文稿。
两天后,新一刊的时尚杂志已崭新的面目和新颖的内容出现在本城各处大大小小的销售点。“老板,给我拿一期最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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