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是相互之间有感情的人,即使没有感情,也是有暂时的关系,或者说暂时有某种联系。倘若是不相干的两个人,比如陌路,纵使彼此见了面,也还是一样地毫无关系,各自都还是走着自己的路,过着各自的生活,没有什么交叉,也不会存在什么“故事”(值得说的地方),这样是不能称其为“情人”的。
“情人”是不同于“朋友”的朋友。朋友往往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或者趣味相投,或者志同道合,也可能只是在工作和生活交往中的需要;而情人却是情感的需要(不同于感情),是心的渴望和牵念。一个人可以有朋友,可以有爱人,但是不一定每个人都能拥有情人。而且,即使是有着自己的爱,也不防碍一个人在生活中去寻找或拥有情人,因为情人是生命的需要,是情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幸的是,有的人,终其一生也不会遇到自己真正的“情人”或者,即使是遇到了,也还会在以后重新失去(因为想法的改变而作出错误的决定使然)。我这里所说的“情人”是指感情上的有情人,而并非在肉体上发生关系的情人。
情人有三种境界。第一种,两个人本来毫不相关,没有什么共同的经历和爱好,但由于某些暂时的因素而“必然”地走在一起。这种关系或者是因为金钱,或者是因为交易,都是短暂而不负责任的,其最简单的目的(动机)就是为着性(或者说依靠色)。在这种情况下,两个一时相互渴望性爱的人也有可能会走在一起(但需要在适当的场合和时间,并有合适的机会),这时他们需要的只是彼此的身体,而不是情感的契合(一夜情便属于此类)。所有的这些都还只是情人的低级阶段,尤其是因金钱和交易而“发生关系”的情人,是最不值得多说的,那种关系可纯粹地称之为“性关系”而决非“情人关系”倒是互相单纯地渴望性爱,为了满足各自一时身体的需要而走在一起的两个人,虽然他们之间也没有情,但起码却还存在着些许的“温存”至少会在“发生关系”的短暂时刻从内心由衷地感谢对方的肉体和存在(这种纯粹为满足一时身体之寂寞的情人关系因没有什么其他的目的,似乎也显得比较光明,不至于肮脏)。
情人的第二种境界,是本来互相熟悉的两个人,或者是朋友,或者只是在日常的交往中接触比较多(还不能称为朋友),或者是因为彼此的珍惜和暗恋(情感),也可能亦是因为暂时身体的需要(生理),因了对对方的接受和认可,想由此来改变自己暂时的单身生活而“爱怜”地走在一起,成为情人,从而发生实质的关系。这种情人,始可以真正地被称为“情人”只是在其中,也不乏没有情义的,纯粹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甚至还可能是以一种报复的心理相处。但大多数的这种情人关系,都还是存在着“义”的,是可以在某些情况下(分开后)再得到对方的帮助并保持友好的关系的,所谓“不是情人(没有感情),但还是朋友”
情人在一起必然涉及到性。而情人之间的性又不同于夫妻之间的。情人之间的性显得大胆而富于激情,有时候更不乏浪漫的体贴和温柔。因为彼此只是情人,也只有是在情人的关系,才可以拥有这样的情,并享受到情人之间所特有的性(令人渴望并永远回忆)。这一点,即使是在恩爱的夫妻之间,也是不会做到的(很难),更不能代替。
然而,情人毕竟不同于夫妻,是迟早都要分开的(这里不谈由情人而转化为夫妻的情形),各自都还需要再重新去找寻自己的爱,从而建立家庭过自己的生活。到那时,真正有情有义的人,对对方如果还存在一点点的眷恋和爱,即使是双方以后的生活都过得很顺遂,也有可能在长久地分开后又遇见的合适的时机再发生“情人”的关系(可能只会是一次)。而这时的关系,已经不是最初的激情,而很可能已经搀杂了由彼此熟悉(身体,性格和习惯)而生发的亲情(当然,即使是这样,也不排除两个人“再做情人”时仍旧存在的激情)。能在以后的生活中(分开后)保持长久的联系的(作为朋友),至少也应该是这个阶段的情人。第一个层次彼此之间只是匆匆的过客,而这个阶段的情人,已经是有着曾经共同的岁月和回忆了。
情人的最高一个境界,是知己式的。所谓“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更何况是红颜知己的情人!这种情人是唯一不会“发生关系”的情人,也是最持久和芳香的情人。他们之间拥有的,是心与心的默契和缠绵,情感与情感的交融和需要,甚至会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种信念。
这种情人之间,最多的也只是简单的依靠式的相拥(即使是这样的拥抱,也是很少会有的),甚至,他们可能连对方的手都没有接触一下的(因为不用接触,也不需要去接触)。但是在他们的心里,都视对方为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有时甚至会超过自己的爱人)。在这种情人之间,得到的(拥有并享受的)是生命的快乐,活着的意义,情感的需要,和尊重的力量。他们之间存在的,是真正难得的情,也是难以割舍的情(志情)。而且他们之间,谁都不会想(更不会去)把这种关系“升华”成另外两种境界的情人关系,他们珍惜并相守着的,是彼此互相活在对方生命(内心)里的感应和感动。